索引号: 001008010002086/2023-12713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食品安全】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0号)
发布日期: 2023-06-21 17:26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关于对魏云龙销售的尖辣椒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尖辣椒;购入日期:2023年3月21日;规格型号:散装;保质期:无;不合格项目:倍硫磷、噻虫胺项目不符合;被抽样单位:台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魏云龙。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20日将《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上述批次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该经营户在2023年3月21日购入尖辣椒120斤,已全部售完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3年3月21日销售的尖辣椒经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数据:倍硫磷为0.63mg/kg,标准指标为≦0.05mg/kg;噻虫胺为0.24mg/kg,标准指标为≦0.05mg/kg),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属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违法经营额较小,且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予以从轻处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60元;(二)罚款3000元。(台黄市监处罚〔2023〕143号)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当事人称未添加包含倍硫磷、噻虫胺在内的任何物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不明。为保障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索证索票,以做到每批次产品可以溯源。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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