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 关于台州市黄岩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23151号建议答复的函 |
||||
|
||||
戴葵、汪琦敏、赵庆亚、郑建勇等四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黄岩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区二手房转移实施“带押过户”的建议》(第2023151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施二手房转移“带押过户”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带押转让制度的有效手段,是对不动产转移与抵押登记协同业务的有力提升,是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便民利民公共服务的有益探索。自然资源部、厅联合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下发了协同推进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这让我区的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有了政策的依据和指导。目前黄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积极对接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分有条件开展“带押过户”的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中介协会等单位,有条不紊的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 一、充分调研,制定“带押过户”新流程 二手户“带押过户”的实施,不仅缓解了买卖双方的资金筹集压力,也避免了金融机构的业务流失,有利于激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力,因此二手房交易、融资各方对“带押过户”都有明确的需求。由于二手房“带押过户”涉及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买卖预告登记等多项业务类型和多个部门办理,我局积极与金融机构商讨如何办理、把控风险,并向兄弟单位取经,优化业务流程,精简业务环节,制定了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新模式流程图,为顺利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打下了基础。 二、先易后难,分步骤实施“带押过户” 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实施,改变了以往需要偿还贷款,解除抵押才能转移的模式,可直接实行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抵押权变更模式等无缝衔接,便捷高效的办理“带押过户”,这些不仅需要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更需要升级完善本行相关业务系统。目前我区并非所有金融机构都具备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的条件,且如果办理跨行间的“带押过户”更是一时难以实现。 为加快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在我区的有效实施,我局召开二手房“带押过户”推进会,邀请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分金融机构、公证处以及房地产中介协会等单位参加,积极探索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并进行办理流程的业务培训,一致认为应分步骤在全区实施。首先在有条件有需求的金融机构推进同行内“带押过户”,继而开展公积金和组合贷“带押过户”,最终实现跨行“带押过户”登记。 目前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已全面接受二手房“带押过户”申请,当事人可会同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一起前来办理。我区首笔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业务已于3月24日成功办理,实现了多部门事项集成受理、同步办理、一窗出证,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三、防范风险,引入资金监管机制 围绕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中存在的潜在风险,我局及时调整业务流程,制作了供金融机构填写的同意函模板。当事人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时需凭金融机构出具的同意函才能办理。 同时为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银行通过设立专门账户进行内部系统直接结算,或通过引入公证处进行资金托管,明确资金划转凭证依据、时间节点、规范路径,确保资金划转依法依规、安全公正。 在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时,鼓励开展买卖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等类型,并将预告登记结果作为按揭贷款审批依据,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我区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刚刚起步,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我局将坚决贯彻自然资源部、厅的文件精神,加强部门业务协作,积极改进登记流程和模式,明确业务标准和收件材料,依托数字化改革成果,稳步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同行办理,继而实现跨行办理。在线下业务运行顺畅的基础上,用好“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多跨协同线上办理成功经验,探索“带押过户”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真正做到“一件事一次办”。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联系人:沈 欣 联系电话:0576-84032866 邮 编:31802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