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64/2023-126825 文件编号: 上政〔2023〕21号
发布机构: 上垟乡 成文日期: 2023-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惠民政策——上垟乡“暖心房”建设补助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 2023-06-15 15:04   来源: 上垟乡 字体:[ ]

上垟乡“暖心房”建设补助方案(试行)

 

各村,机关各办:

为切实解决全乡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本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上垟乡“暖心房”建设补助方案。

一、申报资格、条件、标准

1.申报资格

全乡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特殊困难户有建房需求的,具体包括:

1)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就读高中、大学(专、本科),负担不起学费导致家庭特别困难者;遭遇突发事件,如火灾、台风、交通事故等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生重病或者长期慢性病患者负担不起医药费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特别困难的孤寡老人和孤儿;低收入农户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各种帮扶政策后仍然生活特别困难者。

2)其他特殊困难户: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年人均收入低于2万元者;因意外丧失主要劳动力,导致短时间内失去经济来源的生活特别困难者;因灾害、疾病和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一时无法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特别困难者;由于见义勇为导致自身受伤,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存在其他特别困难情况。

2.申报要求

1)原住房经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其中C级危房不具备修缮价值;

2)原住房结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原住房产权合法,无产权纠纷,具备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且满足一户一宅要求;

4)在上垟乡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乱搭乱建情况;

3.申报标准

每户每次享受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特殊情况下,超过3万元的补助发放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4.建设标准

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该户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同时依据《黄岩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实施意见》(黄政办发 200291号文)第10条规定:农村村民建造立地式住宅,每户宅基地(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限额标准:3人以下的小户安排一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4-7人的中户安排二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8人以上的大户安排三间,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山、荒坡的,每户可增加25平方米。

房屋建筑层数原则上以一层、两层为主,不得超过三层。房屋外立面与周边房屋及环境保持协调一致,建议采用白墙黑瓦建筑风格。

二、申报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向当地村两委提出申请补助也可委托他人进行申请,填写《上垟乡暖心房建设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①户主身份证;②户口本;③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④低保、低保边缘及特别困难证明材料;⑤原住房照片;⑥其他办理危旧房原址重建所需资料。

2.村级核查

村两委和驻村驻片干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经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报乡民政办、乡农办、乡城建办审核

3.乡级审核

乡民政办对申请人困难情况进行审核,乡农办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乡城建办对房屋重建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视申报数量和资金筹集情况,决定补助对象。

4.资金拨付

申请人完成建房,报乡城建办进行验收,申请人实际建设面积超出建设标准的不予补助。验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可以发放建房补助资金。

三、资金来源和监管

1.资金来源

1区财政预算资金,每年下拨到乡财政低收入农户和其他特殊困难救助资金;

2)乡财政预算资金;

3)异地搬迁补助资金;

4社会捐赠资金,充分发动社会捐赠,鼓励企业和乡贤等社会各阶层为救助基金捐款;

5区慈善总会配套资金。

2.使用监管

资金使用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本方案里的低收入农户随着每次省市区动态调整实时更新变动。资金款项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改变用途。资金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审计。乡纪委监察办将资金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违反规定审批、分配、拨付、使用、管理资金和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尤其是在资金申报上若有厚亲优友现象,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虚假申请、隐瞒家庭实际经济状况,通过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补助的,一经发现,追回补助资金,同时按骗取资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审核人责任,在申请人信用体系中予以记录;未退回补助资金,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人务必按要求提供申报资料,各级审核要严格把关,确保准确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上垟乡暖心房建设补助申请审批表

       2.公示

 

 

 

 

 

 

台州市黄岩区上垟乡人民政府

2023年03月31日

 

附件1:

上垟乡暖心房建设补助申请审批表

填表时间: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房屋鉴定级别


鉴定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持卡人


帐号


主要家庭成员状况

   

称谓

年龄

 

   





















申请建房补助理由


建房标准


() 意见

 

 

 

 

 

 

一肩挑负责人

          (村两委盖章)

                

 驻村干部意见


驻片领导意见


乡民政办意见


乡农办意见


乡城建办意见


乡领导意见

(盖章)

 

              

注:附村两委班子会议记录及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附件2:

 

XXX,XXX村村民,身份证号码:XXX,该户房屋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经XX鉴定公司鉴定为X级危房。由于该户家庭生活困难,无力重建房屋,依据《上垟乡“暖心房”建设补助方案(试行)》文件规定,经村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表决同意,上报该户申请上垟乡“暖心房”建设补助资金。经乡政府审核、研究决定,补助该户“暖心房”建设资金XXX元整。各村村民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至上垟乡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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