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6/2023-125324 | 文件编号: | 黄新办〔2023〕17号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05-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新前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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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各村、各有关单位: 2023 年 3 月 27 日,我区北城街道发生一起居住出租房(自建住宅改建)火灾事故,事故造成3人受伤。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为期3个月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 故教训,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改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条件,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深化平安新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全面摸清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及实时动态信息,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力争信息采集准确详实。 (二)专项整治违法租赁。整改、查处居住出租房不登记、不报备以及违法、违规租赁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三)着力整改突出问题。逐户排查居住出租房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整治一批不符合条件的居住出租房,查处、打击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房屋租赁行为,使居住出租房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对存在“否决项”的隐患进行整治。 (四)建立健全管理新机制。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常态排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确保居住出租房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对象和标准 整治对象为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以 10 人以上出租房(含具备 10 人以上租住条件的)作为整治工作重点。 整治标准参照《居住出租房等“五大”领域消防安全整治要求》(附件1)执行。 四、整治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 月 10 日至 4 月 15 日)。要加强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重点抓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 4月 16 日至 6 月 15 日)。要广泛发动基层力量,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集中精力对各村的居住出租房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工作,摸清居住出租房底数和人员居住底数。督促出租人主动开展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期间,要同步开展居住出租房的排查整治,做到边查边改,建立隐患整改清单,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要督促房东与租户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另4月30日前,各驻村干部将“否决项”的隐患整治情况上报街道应急办。 (三)验收总结阶段(6 月 16 日-7 月 10 日)。各驻村干部要对整治完成的出租房及时组织验收,并将相关验收报告和整治材料报街道应急办备案,街道督考办、应急办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核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整治是有效遏制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的实际行动,是实现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办、各村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应急办要统筹协调、牵头抓总,对各村出租房排查整治进行督查、指导;各村要以网格为单位,村干部带头开展集中整治,各驻村干部要进行督促落实,确保排查全覆盖、整治全到位。各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打击一批,警示一片。凡居住出租房屋发生火灾事故或存在否决项问题的,经倒查后发现存在排查、整改不到位或漏报、瞒报等情形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教,注重长效。应急办要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同时,宣传办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走家入户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报警、疏散、逃生、自救常识;要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火灾等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开展自查自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街道督考办、应急办要加强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指导督促重点区域、重大隐患的集中整治。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新前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 台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评分表
备注:1、表格按100分制检查计分,达标建设镇(街道)85分以上(含)视为合格。2、否决项第8条注释: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明火厨房,其使用储存量建议单间不超过30kg、集中房间不超过100kg,并应靠外墙设置自然通风窗户,厨房门应为防火门或者钢制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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