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86/2023-12326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食品安全】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号)
发布日期: 2023-03-16 16:11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关于对台州市黄岩聚华超市销售的虫草花(干制食用菌)抽检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虫草花(干制食用菌)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报告编号:No:202254167;食品名称:虫草花(干制食用菌);购进日期:2022-10-7;被抽样单位名称:台州市黄岩聚华超市;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31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产品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同批产品。同日,当事人发布《产品召回通知书》,但未有消费者送回,截至2023316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2022107日当事人从台州市路桥区某食品商行采购了5公斤虫草花(干制食用菌)并置于超市内售卖,同年12月10日,抽检人员购买了0.322kg该批次虫草花(干制食用菌)用于抽检,剩余虫草花已经全部销售给顾客,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向消费者销售二氧化硫含量超标的虫草花(干制食用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且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查明该批次虫草花供应商系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我局已将上述线索移交。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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