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30/2023-123206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将吴琳等户重新纳入年审家庭的情况公示 | |||||||||||||||||||||
|
|||||||||||||||||||||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通知》(台政办发〔2021〕53号)、《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台政办发〔2013〕12号)、《黄岩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黄政办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开展在保家庭年审工作时,吴琳等2户家庭被取消保障资格,现因其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决定将其重新纳入到年审家庭中,根据今年年审结果确定保障类型,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向区住建局反映,联系电话:84273027,地址:天长北路口建设大楼1201室。 黄岩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3月15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