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10/2023-12241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黄岩烟草专卖局 成文日期: 2023-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黄岩区烟草专卖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2- 22 10:40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台州市黄岩区烟草专卖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发展全过程,努力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化导向,积极推动全面依法行政。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治政府工作报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批、行政处罚等情况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告。2022年在浙江省政府服务网共公开信息495条。二是持续推进“双随机”监管,打造阳光执法。充分发挥“双随机”监管指挥小组功能,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机制,始终坚持公平、公正执法,注意文明礼貌用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1-12月共开展双随机检查12次,检查零售户986户。三是持续开展市场监管,打造阳光消费。推进纵向联动和区域横向执法协作机制,密切与公安、市监等部门联系,开展辖区重点监管对象集中排查整治,以“标签管理、一点一策”有效提升市场净化水平。盯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查违法销售“天价烟”、“样品烟”零售户,依法依规采取降级降档、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等措施,提升零售户规范经营程度;持续落实电子烟监管责任,密切关注中小学附近,青少年娱乐场所等未成年人密集区域的电子烟实体店,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2022年查获市场案件236起,卷烟369.94万支,其中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案件1起。

(二)持续升级行政许可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对接地方政务服务2.0版,优化“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事通办”服务,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1-12月,共办理行政许可证事项1811件,网上申请率100%,7个事项全部实现“零跑腿”和“一证通办”,5个事项实现当日办结。结合“空壳店”专项治理,持续加强许可证后续监管,加强对人证不符、证址不符以及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等问题的整治。2022年清理异常许可证313本,办理电子烟许可证16本,退出5本。

(三)兼顾强基与创新,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围绕纪念“烟草专卖法实施30周年”为主题,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1.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开展真假烟鉴别、行政许可咨询,并发放普法手册,教育和引导零售户、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深入乡镇街道、结对村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3.学习宣贯电子烟管理新规,让青少年正确认识电子烟危害,自觉远离电子烟,保护自身身心健康。4.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让普法宣传走进驿站、走进社区、走进乡村,与广大群众一起观看普法微电影,弘扬宪法精神。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弘扬宪法精神相结合,开展宪法读本“四进”,即进机关、进基层、进终端、进乡村,将法送到群众身边。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升队伍法律素养。狠抓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学习,通过业务骨干授课、互动交流、移动课堂等各种学习形式,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真假卷烟鉴别、应知应会培训学习,持续贯彻落实浙江省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八条禁令”,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组织法规、案审人员参加台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举办的纪念《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实施30周年》法律知识竞赛获得一等奖。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缺乏新鲜血液注入,队伍活力不足,现有执法队伍中缺乏复合型人才。二是法治思维树立不够牢固。部分人员对普法工作思想不够重视,法治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高。三是执法风险防范能力有待加强。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公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加强,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碰到的突发情况增多,对执法人员的现场依法处置能力、矛盾冲突解决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主体责任到位,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述法与述职深度融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面促进依法决策。

(二)理论学习到位,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始终把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坚持集体学法,深入领悟法治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中的战略地位,将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起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不断发展。2022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其中专题读书班4次,邀请行业外专家举办宣讲报告2次。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根据上一年度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找不足、补短板,着力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基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规范性,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切实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大普法力度,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和法治阵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弘扬二十大法治理念,增强广大群众自觉守法,依法维权意识,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风险防控,全面提高法治水平。结合法律风险防控清单,着力提高法律风险防控的预见性、主动性,按照“防范、处置、化解”的要求,重点抓好执法、经营、管理领域风险防范,有效落实防控措施,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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