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20/2023-12205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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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普法宣传,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现将我局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认真制定学法制度,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日常管理和重点工作常抓不懈。1、今年,局理论中心组学习次数5次以上,将《微信泄密行为处分建议标准(试行)》、《信访工作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内容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结合黄岩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印发了《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全面开展系列主题普法宣传、培训活动。 1.围绕“世界环境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班会。6月2日当天,黄岩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环保协会,先后走进北师大附中、王林小学等学校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班会,旨在以班会课这样一个小切口,通过孩子们研学记录活动,让减碳行动不止停留在课堂上,更要带动整个家庭向日常生活延伸融合,让低碳生活成为一种习惯、一种风尚。二是开展“助力‘双碳’目标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康恒公司开放之旅。黄岩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是今年黄岩生态环境分局最新探索开发一条研学新路线,通过对“名单外”设施企业深度挖掘,进一步对现有的5家开放定点单位进行一个面上的补充完善,以此推动开放活动更多元、更丰富。活动当天,黄岩区通过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先后共吸引近9万人次围观。三是拍摄“喜迎二十大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环保设施对外集中开放活动和主题宣讲宣传片。6.5期间,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天雄带队走进康恒公司进行主题宣讲,同时5家环保设施对外开放单位进行了集中开放。四是开展环保宣传进社区活动。联合区环保协会先后在断江、元同、中岙等文化礼堂等文化礼堂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活动,重点对满意度进行了宣讲,期间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份。五是协助市局开“共富'浙里'美丽跑”--长潭水库采风活动。六是强化六五专题宣传。通过增加微信、纸媒、宣传短信等发布密度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先后在台州日报半版、今日黄岩专版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专版报道,同步在局微信公众号上制作发布“6.5”专题推文近10期,通过农民信箱、短信平台发送短信10万余条,进一步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2.围绕“浙江生态日”,开展专题宣传。联合黄岩区环保志愿者开展以“美丽浙江 绿色共富”为主题的西部振兴生态共富环保大宣讲等系列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册、现场咨询等多样的方式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测评、环保小知识等内容,现场制作环保酵素和手工皂活动“变废为宝”,向群众诠释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凝聚生态文明全民建设共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最后,志愿者们来到长潭水库周边开展护湖行动,对沿库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分类投入垃圾袋,进行集中处理,营造了人人参与生态环保,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社会氛围。 3、围绕“安全生产月”,开展环保普法宣传。6月17日,在北门广场开展《固废法》《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节能环保知识》现场咨询活动,先后吸引200余人参与,发放资料400余册。 4、围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系列宣贯活动。一是召开宣贯部署会。8月18日上午,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贯工作部署会。区委常委、副区长林自国,黄岩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出席会议,区府办副主任茅国志主持会议。二是及时传达学习。9月6日下午,黄岩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府办党组成员参加会议。9月16日上午,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培训会。培训会从多个方面对《条例》进行剖析解读,使参会人员更加深入理解《条例》,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准确应用《条例》。三是举办企业专题培训会。9月29日下午,黄岩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北城街道、西城街道面向辖区范围内的规上企业开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与企业环保合规管理的专题培训。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这种环保精准普法活动对于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的帮助非常大,能够有效减少企业因对环保专业知识不了解而产生的环境污染以及所承担的环境违法后果。五是张贴《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海报和发放《条例》单行本。为辖区内的企业发放并张贴宣传海报1500张,发放《条例》宣传单行本1400本。 5、围绕依法行政,开展规范环境执法专项培训。9月28日上午,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召开了规范生态环境执法、防控行政诉讼风险专题培训会。会议邀请局法律顾问潘翔律师结合前期执法过程中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通过以案促学、以案导学、以案说法的培训形式,指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瑕疵,同时根据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各执法中队还就办案过程中涉及的办案程序、办案证据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研讨,不仅促进了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提高规范执法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在高水平推进严格执法中的促进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一是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局已经多年来聘用法律顾问,每年与浙江雷博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聘用合同,聘用潘翔律师作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的重大决策事项,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不仅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也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二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由局办公室法制专门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上报。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规定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四)深入推动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快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过程,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统筹配置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动在执法着装、执法装备、执法行为、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规范统一。 二是行政执法案卷严格执行《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并及时将行政处罚案卷有关内容在政务网站及时公开。 三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每季度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企业和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并及时在网站公开检查结果。 四是执行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人员完成调查取证后,按时将案卷移交法制部门进行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召开案件集体审议会议并报市局法规处审核。 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个科室以及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治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环境法制培训学习和宣传有待于加强。环境法律修改较快,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质量情况来看,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缺乏及时系统的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一些企业主环境法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企业环境法制培训学习有待深入。二是2022年上半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数量较去年增长较多。今年,新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2件撤回,1件经调解后撤回。新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目前尚在审理中。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目前的环境法律法规处罚起点额度较高,违反“环保三同时”的案件处罚额度是20万至100万,企业经济效益差,难以承担,因此导致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率增高。另一方面,行政执法程序和证据上仍有待完善和提高。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学法用法制度,加大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力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 2、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一是继续深化推进环境治理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二是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深化总量优化调配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豁免清单。 3、依法规范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一是严格落实《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二是扎实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三是继续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强化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促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5、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开展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评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三是深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完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联合惩戒行为。 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按照本部门的“八五”普法规划,对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普法宣讲团的核心力量,使普法工作可细化、可量化、可操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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