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20〕1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予以公示。(如附件所示)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