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56/2023-151726 文件编号: 黄新委〔2023〕41号
发布机构: 新前街道 成文日期: 2023-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关于新前街道村级债务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17 16:16   来源: 新前街道 字体:[ ]

新前街道村级债务管控实施方案

 

为加强村级债务管理,有效管控和化解村级债务,促进村级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升发展质量,扎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优化农村发展环境,根据省委巡视要求和《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村级债务管控和化解有关事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化解旧债、规范控制新债、保障良性运行”的总体思路,通过进一步强化村级主体内部控制管理,严格落实街道监督主体责任,全面强化部门监督职责,因村制宜、分类清理、落实责任,以核定的债务规模警戒线作为村级总债务管控标准,超出部分列入化解计划,依法依规管控化解村级债务,全面催收清理村级应收应付款项,做到存量债务逐步化解,新增债务科学防控,债务结构不断调优,使村级债务在一定时期内降低到合理可控规模,村级集体经济良性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成立新前街道村级债务管控和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威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程莹镭担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朱晓龙、纪工委书记陈源和农业副主任王强担任副组长,各驻片领导、各驻村干部和农经员为成员。组长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进落实主动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调抓的工作机制。要牢固树立村级干部的控债化债意识,把控债化债成效和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作为村级两委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村主职干部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村级干部的责任心和迫切性。村级是控债化债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债务管理的具体工作,村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落实“三资”管理各项制度,因村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科学制定还债计划,避免盲目举债;村级社监会主任是村级“三资”管理监督的首席责任人,要切实增强监督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督促社管会及时整改“三资”管理存在问题,促进“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债务可控。

2、实行分类指导。村级债务形成原因复杂,在处置过程中,必须从各村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消化,从有条件、易化解的环节入手,先个人后单位,积极稳妥、有序进行。根据预警等级、债务总额和还款压力等划分村级债务重点村、难点村,实行“一村一策一工作组”机制,明确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优先用于化解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债务,优先偿还农户、村级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  

3、开展专项清理。一是开展村民借款专项清理。以“控

制债务总量、转化村民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减轻利息支出”为目标,以高于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的村民借款作为重点,组织开展村民借款专项清理,实现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村民借款能清尽清,积极主动对接金融机构,创造条件,将村民借款转化为银行借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具备偿债能力的,要及时偿还村民借款。高于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的村民借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创造条件,将村民借款转化为银行借款。对债务问题突出、收不抵支、账务冻结等银行确实无法放贷的村,村民借款的月利息原则上降至5‰以下;将历史高息借贷、无力偿债的划定为村级债务难点村,实行“一村一策一工作组”机制,街道、村协同与借出方积极协商解决。二是全面开展村级应收应付催收清理专项行动。针对目前部分村未及时催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金额大、账龄长,造成账实不符的问题,在全街道开展村级应收应付专项催收清理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分类催收清理、多渠道化解,及时处理一部分应收应付款项,助推村集体“减负”,努力实现村务清爽目标。

4、多措并举化债。加强债务成因分析,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的呆账,通过规定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于热心公益、有支持村级发展意愿的债权人,采取主动上门沟通、协商减免等方式,协调债权人自愿减免债权或停息免息。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三角债”“四角债”,在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债权人、债务人自愿结对,实行对口转结,相互置换,冲销集体负债额度。加强工程往来等应付款的结算,及时调整结转负债类科目

5、加强氛围营造。着力增强村干部特别是村主职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慎重举债、主动还债”两个意识。端正舆论导向,正确引导广大村民增强主人翁意识,树立长远眼光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支持村级控债化债工作。树立一批村级控债化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管控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6、强化执纪问责。街道纪工委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集体借款中少部分人受益、利益输送等廉政问题;严肃问责违规举债、不执行《新前街道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策不当或违反决策程序等造成村级集体资产损失的相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谁批准、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债务管理制度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严肃处理。未完成控债化债任务、不执行本规定的村级主职干部,当年度绩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因债务管控不严,导致债务从其他等级升为红色的,或在红色预警等级上债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的,村级主职干部当年度绩效考评为不称职,并由街道纪工委进行约谈;因债务引起重大舆论危机等负面影响的,取消村级主职干部当年度绩效考评报酬,换届选举时不得推荐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并由街道纪工委进行严肃问责。

三、建立健全控债化债长效机制

(一)持续加强村级债务监管力度。

一是规范执行村级债务规模预警等级划分标准。街道要严格按照《新前街道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管理办法》规定确定各村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村级债务实施四色管理,未超过警戒线的不实行预警,列为绿色等级,对超过警戒线的村发布预警信息。村级债务规模预警等级按债务风险严重程度依次分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红色为债务风险最严重等级。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原则上实行一年一定,年度内需调整的须按《新前街道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二是严格落实举债申报审批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债务超过规模警戒线的村,不论通过何种渠道举债新建设经营性项目均要严格执行《新前街道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管理办法》规定,原有贷款到期续贷超过上年度经营性收入的也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并报街道审批同意。街道要切实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按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管理规定重点审核村级举债用途、偿债计划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同意后村级方可举债。村级要将举债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本集体成员公开,并按决策方案规范使用。预警等级在橙色及以上的村级举债、偿债,街道应慎重把关、重点监督。

三是建立重点负债村化债销号制度。街道要把超过规模警戒线的村作为化债销号对象,指导制定一村一策控债化债方案,明确销号时间表。针对化债难点村,街道要督促摸清村集体存量资产家底,“一村一策”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四是建立村级债务监测制度。“浙农经管”系统加强村级债务日常动态监测。按照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产核资要求,阶段性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动态更新村级债务等基础数据,按年度调整村级债务警戒线。设立街道和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管理预警信息员,分别由代理会计和社监会主任担任,负责本街道和本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信息收集和审核,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管理预警信息员应及时相关情况。

五是深化村级债务管理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街道代理会计和村级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深入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活动,严格落实村级账户管理、村级财务预决算和村级工程管理等制度,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将村级债务作为村级财务审计(清查)重点内容,重点核查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禁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建设,严禁擅自举债扩大项目规模、超标准建设,严禁新增公益性债务,严禁举债发放福利、报酬补贴,不得以本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二)严格规范村级福利发放和收益分配。

严格执行黄岩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禁止超支或透支分红,禁止举债分配,禁止分集体资产。严格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要确保当年净收益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公积公益金后方可分红,村级债务规模超过警戒线的不应分红,不得以福利形式发放本应由村民自负的数字电视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部门发文倡导的商业性保险等费用(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在参保时另有政策规定的按原政策执行)。

(三)推进集体经济发展。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收入是解决村级负债最根本的办法。深化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大力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制定专项扶持政策,通过推行强村公司机制、深化“飞地抱团”、构建乡村产业体系、激活闲置资产效能、打造共富工坊矩阵、开展多方结对帮扶、金融深度赋能等措施,进一步加大资源要素投入,提高集体经济发展动能。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