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1003ZF710000/2023-15173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黄岩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缴了!
发布日期: 2023-11-17 16:24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

一、参保对象

1、黄岩区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

携带有效户口簿至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2024年度参保登记,也可在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线上申请参保登记。(已参保人员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

注意:原参保职工医保现已中断且未续保的,需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2、与黄岩区户籍人口形成婚姻关系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医疗保险的非台州市户籍人员

携带夫妻双方有效户口簿、有效结婚证(明)至黄岩区内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2024年度参保登记。

3、非台州市户籍,在黄岩区内各类幼儿园、中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

由学校于2023年11月10日前统一上报名单。逾期未上报的,需携带有效就读证明及户口簿至学校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2024年度参保登记。

4、非台州市户籍,已在黄岩区办理有效居住证人员

携带有效居住证及户口簿至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2024年度参保登记。

5、在黄岩区居住且已办理有效港澳台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携带有效港澳台居住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2024年度参保登记。

6、在黄岩区居住并已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医疗保险的外籍人员。

携带有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2024年度参保登记。

二、缴费及待遇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660元,其中政府补助1045元,个人缴纳615元。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为主要征收期,2023年12月20日结束。待遇享受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具体缴费方式

1、社会保障卡批扣。通过社保卡签约批扣的参保人员,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在社保卡银行账户中存入足额保费以便扣款,并请及时关注扣款情况,以免缴费不成功影响待遇享受。

注意:未办理参保登记或签约手续,直接在卡内存款的无法批扣。

2、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扫描下列支付宝二维码,即可进入缴费界面,选择“我为自己缴”或“我帮他人缴”。

3、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扫描下列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我要办理”-添加人员信息-“社保费缴纳”。注意:除上述参保对象1、2类人员外,其他参保对象需使用支付宝、微信方式缴费。4、银行柜面单笔缴费。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各网点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保,已在黄岩区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先中断原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已在黄岩区外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有效参保缴费的, 本年度不予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2、参保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已享受本市范围外其他地区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医疗费用本市医疗保险基金不予重复支付。

3、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4、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缴费后请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生效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就近市民卡网点办理,以免影响下一年度医保刷卡报销。

5、超过规定缴费时间后要求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视作应保未保,可以在当年补缴其全年个人缴费部分,并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6、医保政策咨询电话:84727236、84052100税务缴费咨询电话:84212366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