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3-151403 |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
生成日期:2023-10-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 文件编号: 黄政办发〔2023〕3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1-2023-0010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6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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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黄岩区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6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黄岩区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 (2023—2026年)
为贯彻落实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提高我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农贸市场更新提质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落脚点,坚持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和社会性的功能定位,统筹城乡农贸市场一体化发展,推进农贸市场更新提质,促进我区农贸市场跨越式发展,将其打造为展现黄岩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 二、总体目标 通过四年更新提质行动,努力实现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到2026年,全区农贸市场创建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1家以上、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6家以上、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20家以上;打造“社区民生市场”3家、“数字未来市场”3家、“绿色环保市场”5家,新增国有专业化管理市场3家;农贸市场信用管理有效运行率达到80%,城乡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达到85%,“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共场所意外险”双险投保率达到100%,可降解塑料袋使用率达到100%,农贸市场快检覆盖率达到100%,浙江省商品市场综合管理平台使用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市场规划布局优化 科学编制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将农贸市场列入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证农贸市场建设用地指标,做到设置合理、布局优化、配套完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2023年,已有农贸市场的乡镇(街道)至少1家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具备创办农贸市场条件的乡镇(街道)要设立至少1家农贸市场。在2025年前,全区城区农贸市场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乡村农贸市场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创星 按照《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创星,重点解决建设水平不高、管理手段粗放、长效机制缺乏等问题,实现市场建设星级化、服务均等化、管理标准化。要从实际出发,启动五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培育,争创四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提高城乡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确定天长路菜市场为五星级农贸市场培育对象,确保2026年前创建成功,争创台州首家五星级农贸市场。(牵头单位:区农提办;责任单位:黄岩城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三)推进市场周边环境整治 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流动摊贩、生鲜门店的管理,以及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秩序行为的管治,维护好市场周边交易环境。积极引导市场周边流动摊贩至就近农贸市场,鼓励农贸市场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一定比例自产自销区,供临时摊位免费摆放。实施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生鲜门店治理“一件事”改革,加强市场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管理力度,构建场内场外一体化协同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黄岩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无证市场整治规范 开展无证农贸市场大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实施分类处置,限期完成改造。因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属地乡镇(街道)确定保留的无证农贸市场,须及时进行改造提升、规范管理,并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存在安全隐患、未取得相关验收许可等违法行为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或相关部门负责依法处理。(牵头单位:区农提办;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岩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推进新型农贸市场建设 新建民生社区市场,发挥农贸市场民生属性,融合社区服务、邻里中心等功能,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打造一批“十分钟生活圈”的社区型市场。新建数字型市场,探索智慧菜场模式,加快信息化改造,运用浙江省商品市场综合管理平台等数字化手段改变传统经营管理方式,为把控全局提供有效抓手,实现高效监管。新建绿色环保型市场,实施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到2023年底,建成区的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全区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推进市场国有专业化管理 加快推进农贸市场专业化经营进程,打造或引进优秀的农贸市场管理团队,参与村办市场管理。要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探索村办市场国有化新模式,积极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运用投资、入股、托管等方式,实现村办农贸市场转国有、国有控股或国有经营管理。列入整村整体改造的村办农贸市场,鼓励以货币形式安置。建立国有农贸市场微盈利模式,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民生基础保障属性,确立农贸市场城市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地位,加大政府对农贸市场民生投入力度,鼓励引导国有资本积极举办农贸市场。加快完善农贸市场公益保险运行机制,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共场所意外险”落地。(牵头单位:区农提办;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岩城投集团;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推进市场食品安全闭环 推动全球二维码数字平台(GM2D)在农贸市场落地应用。探索对场内销售熟食卤肉等直接入口食品实施智慧监管。持续推进智慧快检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快检服务流程、优化快检结果应用,充分发挥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哨点作用,筑牢市民餐桌安全防线。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全面完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推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 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进一步健全农贸市场诚信文明、消防安全、商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基本管理制度,开展经营户信用评价及信用公示,推行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机制,完善管理评价体系,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农贸市场进行抽查测评,实行奖惩挂钩。(牵头单位:区农提办、区创建办;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岩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九)推进农贸市场公益属性提升 强化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定位,坚持公益优先、全民共享。探索平价农贸市场建设,出台平价农贸市场扶持政策,引导现有农贸市场设立平价摊位、开设平价日。探索建立辖区农贸市场民生价格调节机制,避免摊位租金无限制上涨。鼓励村办农贸市场建立市场专款专用独立账户,积极引导每年至少留出收益总额30%作为市场可持续发展资金,实现市场发展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区农提办;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计划,全力落实农贸市场更新提质行动。区农提办要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区农提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加大政策扶持。建立完善黄岩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制度,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市场建设、配套设施、优惠政策、监督管理提供政策支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辖区农贸市场优惠扶持政策,努力降低市场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区农提办;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局、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落实资金保障。通过改造提升,新创建成四星级及以上的农贸市场,市、区两级财政将按照改造投资额的50%进行奖补(新建重建的封顶200万元,内部改造的封顶150万元,起补50万元),新创建成五星级农贸市场另奖补100万元。上述奖补资金按市区体制进行结算。三星级农贸市场,区财政将按照改造投资额30%进行奖补(封顶20万元,起补5万元)(牵头单位:区农提办;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工作纳入全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区农提办要做好组织协调、统计分析等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对市场长效管理、食品安全、限塑等工作开展督查,并实行定期通报,确保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工作高质量完成,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区农提办;配合单位:区创建办、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附件:1.黄岩区农贸市场更新提质任务清单(2023-2026 年) 2.黄岩区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任务总表
附件1 黄岩区农贸市场更新提质任务清单(2023-2026年)
黄岩区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任务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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