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8/2023-00432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黄岩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黄岩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区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17日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印发 黄岩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黄岩民政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黄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结合黄岩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全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创新思路、积极作为。“十三五”期间,出台了民政“二十条”,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基层治理格局、推进社会服务改革,持续推动黄岩区民政事业稳步发展,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一是“1+8+X”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兜底保障更加全面有力。“十三五”期间,低保实现城乡一体化。低保标准达810元/月,低边补助标准达1200元/户/年,特困供养对象生活标准达1053元/月,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4188.26万元、特困人员补贴1125.8万元、医疗救助4401.76万元、临时救助金1258.86万元。不断健全救助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实施大救助“一件事”改革,对8类22项救助项目进行一次性联办。 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十三五”期间,建成28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2家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一批中高端养老机构,共有42家养老院,养老床位6086张。开展全区11家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公建民营率已达78.6%,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引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累计服务老人达39000人次。依托台州市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探索“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全区累计组织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约10000人次。 三是儿童、残疾人关爱福利体系有序构建。“十三五”期间,孤困儿童保障标准从1143元/月提高到1755元/月,增长53.54%,在册孤儿、困境儿童112名,纳入政府保障体系。“儿童之家”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按标准配齐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关爱体系初见雏形。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从无到有[],享受残疾生活补贴共4565人、护理补贴共7157人,累计发放1.12亿元;落实残疾人就业1500余人;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建成并运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提升,“十三五”期间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430人次,护送返乡125人次。 一是调整村级建制,基层发展新格局基本构建。“十三五”期间,积极稳妥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全区行政村从475个调整到297个,133个新村(社区)“两约”修订完成,通过结对帮扶妥善解决7个新村融合困难问题。村改社区提升工程顺利推进,共有13个行政村村改社区或并入现有社区。目前,全区有行政村297个,城市社区32个,农村社区261个,居委会15个。 二是深化发展新时代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全面修订“三化十二制”内容,制定党的领导全面化、基层治理现代化、有效监督常态化以及配套的十二个操作层面制度,基层治理各项制度逐渐规范化、标准化和体系化;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运行机制,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迈入新时代。 三是优化升级社区设施,配齐配强社工队伍。“十三五”期间,建成6个集便民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多种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综合体。全区32个社区共有专职社区工作者210名,其中持证社工达158人,持证比例达到75%;社工人才后备力量不断壮大,全区共有社会工作者619人,期间累计新增567人。 四是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加大,参与基层治理积极性提高。全区在册社会组织773家,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备案社会组织2154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12.5个。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各类社会组织有效参与慈善救济、社区矫正、帮扶帮教、抗台救援、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受益人群达35万人次,累计服务时长达23万小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五是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健全“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汇集社会组织、共建单位等多方力量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推行社区治理“三项清单”制度,全面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因地制宜推出社会力量参与的共建共治项目,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精准服务水平。 114项民政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其中“零次跑”事项105项,占比92%;民生事项100%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结率达到97%以上,10项民政民生事项全部已实现“一证通办、全城通办”。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工作,全区共办理婚姻登记26312对,收养登记115件。优化服务,创新推出“流浪乞讨人员”入户一件事联办制度。开展殡葬管理“一件事”改革,实现殡葬身后事“零次跑”;多次对“惠民殡葬”提标扩面,累计减免群众殡葬费用1750万元;积极开展青山白化治理和婚丧礼俗改革、推行文明祭扫、建成树葬示范点。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十三五”期间,黄岩民政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民政服务需求,我区民政事业发展尚存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社会救助的精准度和多元化程度与新时代共同富裕的要求之间存在差距;二是养老设施、养老服务不足与日趋严重的老龄化之间的矛盾突出;三是基层自治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社团、社会组织的参与效能需进一步提升;四是社会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智慧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建设目标还有差距。 (二)发展形势 1.民生诉求日益多元对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时期,黄岩区人口老龄化将呈现加速发展态势,预计到2025年,全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将达到18.6万人,占比将上升至30%,接近重度老龄化阶段,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另外,随着社会成员民主参与意识的提升,社区自治共治建设的推进,迫切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基层民主参与机制和多元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此外,随着人民群众消费能力持续增强,对有品质、有尊严生活的追求,期许更便捷优质的民政服务。民政服务对象覆盖面的持续扩大、服务内涵的不断拓展,迫切要求民政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2.“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目标对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将全力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黄岩区以打造“千年永宁、中华橘源、模具之都”金名片为指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应深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精准度、社会治理有效性、社会服务满意度,充分发挥其在保障改善民生及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数字化改革为推进民政整体智治水平提供新契机。“十四五”期间,是浙江省推进数字化改革的重要时期,台州市提出“打造智慧化发展先行地”的战略目标,黄岩民政工作要紧跟时代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民政业务的数字化转型,建设整体协同的民政运行体系,打造精准高效的现代治理机制和惠民暖心的民政服务体系,提升民政事业的整体智治水平和服务能级,形成成熟的数字化民政治理新格局,为推进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党建引领,多方参与。贯彻落实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民政各领域的党建统领,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强化政府整体性治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调动市场与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民政发展新格局。 以民为本,普惠民生。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着力破解民政事业发展短板,高效落实民生保障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社会事业建设,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区人民。 制度创新,标准支撑。要以制度创新为第一动力,推进民政关键领域、关键方面的制度机制创新,推动民政“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民政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加强民政业务相关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制定,规范服务程序和内容,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 数字赋能,法制保障。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数字技术的有效应用,构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智慧民政管理服务体系。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依法规范民政管理与服务行为,营造全区民政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推动社会资源更多向农村、基层、中西部乡镇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民政发展新格局,基本民生保障更加精准,基本养老服务更加完善,社会治理更加健全,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暖心。 ——健全多层次、多维度的社会救助体系,打造精准保障先行示范区。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有益补充的“1+8+X”大救助体系,智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兜底保障机制,推动社会救助从收入型单维救助向综合指标型多维救助、从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助转变,凝聚多元社会力量,推进实现规范、精准、高效、智慧、温暖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3000元/年,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打造幸福颐养先行示范区。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养老均衡覆盖,城乡养老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提质增量,养老事业产业融合发展,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养老服务。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培育10个康养联合体[],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人。 ——构建富有创新力、现代化的基层治理格局,打造和谐共治先行示范区。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基层治理“三化十二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共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基层治理示范点建设和社区分类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建强社工人才队伍,增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和精准服务能力。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畅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增强基层治理合力与效能。 ——发展智能化、普惠化的民政公共服务,打造暖心服务先行示范区。构建覆盖多样群体、社会力量参与、暖心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民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民政工作数字化转型,推动民政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集成优化。加快“婚俗改革”数字建设,发展婚登全流程服务机制,提升婚姻登记全流程服务水平。加强体系构建,推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注重地名文化创新发展,传承与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持续推进殡葬改革,至2022年节地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实现100%,基本社会事务能力不断提升。
到2035年,黄岩“1+8+X”现代大救助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更加完善,民政服务更加高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保基本兜底线,推进民生保障精准化发展 围绕精准兜底与整合发展的要求,通过完善制度、提升水平、整合多元发展力量、提升智慧救助能力,推动多层多类梯度救助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民生保障精准化。 1.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分析致贫核心因素,科学划分社会救助类别,健全完善“1+8+X”的新时代大救助体系,加快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重点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灾害等方面形成更加完善的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和自动匹配政策的精准救助协同机制。健全完善困难家庭定期探访慰问制度,构建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联动救助网络,统筹基层救助干部、党员、志愿者、亲属邻里等多元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强化救助项目统筹,对资金投入方向、管理方式相近的社会救助项目进行整合。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立足实际,科学制定分类分档临时救助标准。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出台区相关配套政策。 2.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 贯彻落实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等挂钩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开展脱贫攻坚兜底“回头看”,完善“两线合一”机制,助力乡村振兴。继续开展支出型贫困救助,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进一步规范先行救助程序和标准、类型和对象,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持续做好低保、低边、特困等困难人员长期帮扶,加强就业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探索发展相对贫困的兜底保障长效机制,加快推动社会救助从收入型单维救助向综合指标型多维救助、从按户籍人口救助向按常住人口救助、从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助、从分散型救助向联合型救助转变。 3.整合多元社会救助力量 依托省级大救助平台,联动线上线下,促进救助需求方、资金供给方与服务提供方三方有效对接,推进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慈善救助基金等方式,设立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开展家境调查、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救助服务,丰富救助内涵,实现救助方式的多样化、专业化和个性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综合作用。发挥向善力量,积极培育和发展参与社会救助的社会企业,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救助中的积极作用。 4.推进社会救助智慧化发展 深化救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救助”,构建区、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各类社会救助业务全覆盖的信息系统全面完善。优化“申请、审核、认定、救助、管控”的工作流程,完善社会救助事项网上“惠民联办”工作机制,实现各类社会救助数据在线查询、救助业务在线审批、救助对象在线管理。加快救助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和救助服务“码上办”,逐步实现救助事项“一键核对、一证(居民身份证)通办”,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开展社会救助异地申请服务。强化救助信息共建共享,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为困难群众提供“幸福清单”。
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不断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建成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面向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制度,逐步从基础保障向适度普惠发展,不断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 1.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聚焦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总床数的58%;持续开展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发展社区嵌入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完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布局,全面建成“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制定城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功能;持续创新“家院互融”社区养老模式,鼓励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社区延伸服务,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级,持续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改革,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等,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健全完善区级养老在行业监管、医养结合、人才建设及财政支持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制定出台不同养老服务业态的运营管理及服务规范。从扩大医养康养服务设施供给、深化医养康养资源融合、提高社区居家医养康养服务能力和建设康养联合体等方面,推进“医、康、养、护”协同发展,到2025年,建成10个区级康养联合体。积极推进养老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力度,落实和完善养老人才支持和激励政策机制,不断壮大养老服务队伍,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在院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推动养老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市场的发展,积极推动黄岩区养老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形成黄岩区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进养老服务优待,加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 三是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民政与消防、市场监管、住建、卫健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发挥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竞争、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2.推进儿童福利关爱体系建设 推动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整合儿童福利服务资源,持续实施“添翼计划”“明天计划”,切实提高孤残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水准。建强儿童关爱保护队伍,乡镇、村居层面要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完善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体制机制,依托村(社)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学校等设施,统筹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到2025年,全区范围内“儿童之家”实现应建尽建、运行有序。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和孤儿医疗康复工作,整合链接区康复医院资源,为社会福利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渠道的医疗康复和特殊教育服务。推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工作站实体化运行,引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探索“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强化精神关爱和家教支持,支持就业创业,保障合法权益。 3.加强残疾人保障 推进落实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持续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残疾人康养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共享。加强残疾人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就业援助和服务,动态更新残疾人安置企业和残疾职工信息档案;规范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设施、人员配套及就业补贴,推动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安置。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凝聚多元力量,切实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
以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为导向,通过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推动社会工作加快发展,畅通基层治理参与渠道,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民主协商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序衔接和良性互动。 立足新时代基层治理“三化十二制”,围绕“党的领导全面化”“基层治理现代化”“有效监督常态化”,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党建,持续推动社区党建网格化发展;持续推进基层“党建联盟”和社区治理“三项清单”制度发展,吸纳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大党委+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的治理格局;进一步厘清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关系,推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二是完善基层自治制度,探索“一肩挑”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制度,探索全面建立村(居)民代表履职规范化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夯实村(居)民自治基础。三是畅通基层治理参与渠道,积极运用“民主恳谈”“乡贤议事”“红色物业”等载体,推进社区议事协商平台和机制的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管理效率和协调水平。四是统筹推进基层治理示范点建设和社区分类治理工作,梳理总结城乡不同类型社区的有效治理模式、工作方法,汇编基层治理典型案例,挖掘基层治理带头人物,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结对带教模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进而整体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2.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以“党领共治”机制创新为牵引,不断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其在推进社区自治建设、提供多样化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社区服务品牌建设。探索社区基金会建立和运行机制,增强社区筹资能力。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和规范化建设,增加服务设施功能,打造集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及医疗卫生、养老与儿童青少年服务、邻里交往、居民议事等服务供给于一身的多功能“邻距里”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并逐步引入专业社会力量承接运营。全面推行“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建立“全科社工”服务事项清单,鼓励持证社工领办社区治理和服务项目,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社区服务高水平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推进“网格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入新技术新应用,将信息化手段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应用大数据、智能分析等前沿技术,推进以网格为单位的基层数字治理平台建设,坚持线下和线上工作联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网格服务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3.建强社工人才队伍 深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不同人才类型实施分类培养,形成梯度化的社工人才库,到2025年,全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400人,至少培育8名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加强与高校等科研院所合作,推进区社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协调完善各领域社工岗位培训。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建设,积极探索社工站运行模式,延伸基层专业服务臂力。支持民政事业单位、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发展性社会工作,发挥其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探索“社会工作+公益服务”运行机制,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协作机制,引导慈善组织购买或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服务。
(四)着力建制度激活力,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建设 以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为导向,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为主线,积极引导发展社会组织,严格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构建符合黄岩发展实际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 推动社会组织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1.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健全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结合省市出台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符合社会组织发展规律的配套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强化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职责落实,加大行业党委建设力度,建立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对社会组织拟任主要负责人审核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党建联盟实体化运营,充分发挥“红领学院”在推进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互促共进、深度融合,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完善分类管理办法,根据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发展阶段实行分类登记管理和指导,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发展。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改革,实现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备案、专项管理等事项“网上办、码上办、掌上办”,提升服务效率。 2.构建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 推进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和发展,完善区、乡镇(街道)两级社会组织枢纽式支持平台,为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和发展提供专业支撑。落实市区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财税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工作办法,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加大向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工机构购买服务力度,创新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为民服务综合体委托社会组织运营。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发挥其辐射引领作用。加强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和交流,推动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动力,打造品牌社会组织。到2025年,至少培育品牌社会组织5家、领军人物8名。培育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培育和发展农村社区发展基金会、商会互助基金会、农村社区商会等社会组织新业态,积极拓展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提升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旅游、农文旅产业、农产品营销、民宿经济发展等产业振兴的能力。 3.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推动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制定相关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示范文本和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指导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制,完善理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制度、财务管理等制度。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逐步将信息公开作为社会组织法定义务,实行信息公开与扶持奖励联动,以公开促公信。推进第三方评估机制,按照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流程和指标要求,分类开展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制度,将年检结果与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衔接。加强社会组织风险防范,推进区三级预警网络建设,优化群众团体的备案和管理,加大社会组织风险排查力度和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执法力度。持续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落地,建立实施社会组织现场指导制度。
以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需求为核心,围绕“高效惠民”发展目标,深化社会事务领域便民惠民改革,切实增强基本社会事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发展水平。 1.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慈善捐赠的引导作用,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行业自律、法治保障、智慧支撑的现代慈善体制。 一是推进慈善发展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城乡社区需求点题、研究力量项目策划、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部门有力监管、人民群众满意调查的公益慈善项目化机制,以扶贫、济困、助老、助残、助学等领域为重点,加强公益慈善项目的设置,引导社会慈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推动区集行业管理、数据统计、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功能为一体的慈善网络平台建设,发展线上线下慈善联动机制。 二是推动慈善行业有序发展。加强慈善基地功能建设,在培育慈善组织、孵化慈善项目、对接慈善资源、人才队伍培养、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大对社会慈善组织培育和支持力度,推动慈善组织向乡镇(街道)、村(社区)覆盖,鼓励社区居(村)委会、业委会与慈善组织合作设立互助基金。探索开展区级“公益沙龙”活动,加强慈善组织与企业、政府、媒体、学界等各领域间的交流合作,为慈善行业可持续发展凝聚各方力量。加强慈善组织之间的联动,创新开展“慈善一日捐”等全民性、常态化的慈善活动,打造慈善文化品牌;挖掘慈善典型,加强宣传和表彰,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大力营造全民慈善的浓厚氛围。完善志愿服务激励与保障措施,引导志愿服务力量扎根社区和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服务。 三是加强慈善事业监管制度建设。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行业自律,提高行业公信力。健全优化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公开募捐资格管理等制度,建立发展慈善活动监督机制,规范慈善主体行为,保障慈善财产合法使用。畅通慈善领域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深化惠民殡葬服务改革 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纵深发展。推行以骨灰堂、树葬等形式的节地生态安葬,在省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的基础上,到2022年,实现每个乡镇街道均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节地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丧事服务规范化管理,加强殡葬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深化惠民政策,完善节地生态安葬“逝后奖补”“生前享有”激励政策,依托台州市殡仪馆推进集中守灵服务,在已纳入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项目的基础上,完善结算方式,提高奖励补助标准和覆盖面。持续深入推进“惠民殡葬”提标扩面工作,加大殡葬费用减免的力度。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强化正向引导,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乡贤等模范带头作用;强化群众自我管理,把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习。推行“互联网+殡葬服务”,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智慧平台建设,全面推行“现场祭扫预约、网上绿色祭扫”,让“数字文明祭扫”成为新常态。 3.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达到国家5A级标准。推广“互联网+婚姻服务”,继续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优化婚姻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实现婚姻登记精细化、智慧化、智能化。实现婚姻登记工作全省通办,完善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加强婚姻、收养登记员业务学习培训,提升专业的综合素养。继续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免费颁证服务,建立推行特邀颁证人制度,推进幸福婚姻文化广场建设,引入社会组织的力量,拓展婚姻法律咨询、婚姻家庭心理辅导等服务,建立常态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机制,提升婚姻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的婚姻礼俗礼仪。大力宣传弘扬良好家风好家训,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促进家庭幸福和睦。 4.强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 优化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推动社区合理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规范地名地址管理服务,对接基层治理平台,推进与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探索推行数字化地名标志牌,不断推动地名数据的开发应用。加强地名标准化管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建立黄岩重要地名库,严格管控重要道路、标志性地名的命名,加强黄岩地名文化的挖掘、应用和传承,更好服务黄岩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建设的需要。提升门牌办理便民服务水平,下放门牌证办理权,推进门牌证申请就近办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提升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水平。 5.推进水库移民融入发展 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围绕促致富、强化服务、维护稳定主题,积极开展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集体经济发展、就业创业能力建设等工作。根据黄岩区移民村的特点,整合多渠道后期扶持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项目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高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完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移民村社会治理能力,加快移民产业升级。至2025年将黄岩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建设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移民发展动力更足、增收渠道更宽、产业效益更高、人居环境更美、生活品质更优的村(移)民安居乐业、康养休闲的家园。
(六)着力构体系增联动,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发展 贯彻数字技术全面支撑民政工作的理念,落实省市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要求,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民政业务的数字化转型,建设整体协同的民政运行体系。 1.加快建立数字民政工作新体系 2.积极推进智慧民政应用场景建设 推进社区智治应用场景建设,实施“社区智治”计划,建设一批城乡社区智慧治理示范点,发挥其示范引领效应,加快实现基层智慧治理全覆盖。积极推进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建设,落实新基建智慧康养设施建设,形成“养老云”数据,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和养老社区。引进人工智能减轻护理压力,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等智慧养老终端。加强智慧技术无障碍建设,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改革全过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民政实践,进一步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创新推进社会组织、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等党建工作,推动党员结对关爱困难群众,加强智慧党建,加强区民政服务品牌建设,不断激发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人才保障。建立每届党委、政府任期内召开一次民政会议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依法行政、相关职能科室密切配合、事业单位参与、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理顺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加强民政系统内部沟通,强化民政系统的资源整合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基层民政力量建设,把人、财、物更多引向基层,确保每个乡镇(街道)配备3名左右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地域面积广、服务对象多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加强相应人员力量,经办服务人员的招录和薪酬参照当地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加强基层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三)创新民政发展机制。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强化上下联动、部门联动、专家学者与社会力量参与的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培养严谨细致作风,扎实“三服务”活动,提升民政铁军良好形象,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事业单位进入民政相关领域提供治理与服务资源,增进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程度。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村(居)运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专职社区工作者和村干部报酬津贴列入区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完善社会捐赠动员机制,加强民政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透明、科学、规范。完善项目化推进机制,将民政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民生实事项目。 (四)实施规划监测评估。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民政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畅通群众诉求和意见表达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创新评估方式方法,鼓励多方参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升监测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探索开展大数据评估,推进民政统计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统计数据督查,科学精准评估规划落地情况。 主要名词解释 [1]“1+8+X”大救助体系中的“1”是指按智慧救助的要求,建好用好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8”是指低保、特困、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基本救助;“X”是指多元社会力量参与。这一救助体系的特征是“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平台支撑、数据共享”。 [2]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3]“康养联合体”是指依托养老或康复机构,整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和护理员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康复护理服务。省、市、县、乡镇层面都建立康养联合体,不同层级的联合体确定不同定位。 [4]民政服务“码上办”是指制作全省统一的民政服务二维码,实现与“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对接,形成民政服务事项清单,群众可通过扫二维码办理低保、养老、婚姻登记预约等民政服务。 [5]“五社联动”是指以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共同体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发挥组织作用,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区志愿者为辅助、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现代社区治理行动框架。 [6]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的内地居民,或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