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 管理机构(下属单位)
    台州市黄岩区商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1-05 信息来源:区商务局

    机构名称

    台州市黄岩区商务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粮食和物资储备等职责。贯彻实施全区有关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内外贸融合。制定商务大数据发展计划。

    (二)统筹国内贸易流通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三)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培育消费促进平台。拟订区本级加油站和全区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含餐饮、住宿、电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五)负责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展览业发展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展览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展览业标准化建设和创新发展。指导境内外展览平台建设和展览活动。

    (七)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加快跨境供应链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八)负责进出口管理和促进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协助上级部门管理进出口配额。协助上级部门对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管理。按权限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

    (九)负责国际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负责我区技术进出口促进工作。负责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促进工作。

    (十)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完善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我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指导我区各类贸易摩擦案件和产业安全的应对工作。牵头协调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事务。

    (十一)负责外商投资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统计监测。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指导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

    (十二)负责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等监督管理。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投资管理。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工作。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三)负责对外经贸交流工作。牵头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促进经贸联系。牵头组织境内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拓展海外经贸合作网络。统筹推进我区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联系境外黄岩商会。

    (十四)贯彻落实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区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根据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五)制定全区粮食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管理全区粮食等物资储备,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储备任务,负责地方储备粮食管理工作。监测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区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管理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等所属粮食企业。

    (十六)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区级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粮食系统内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粮食系统内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承担区本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应急储备宣传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数量和质量。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新型贸易中心建设和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打造,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着力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打造流通强区。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 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建设高品质产品产销地,优化外资结构,强化外商服务,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有序引导对外投资,强化内外联动,建设高水平对外投资策源地,不断拓展对外开放深度,提高对外开放的效益,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打造开放强区。

    2.推进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推动职能转变,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能。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区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以创新监管方式为主线,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粮食和储备物资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测,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防风险能力,发挥储备在保障安全大局、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全区粮食和棉花、肉类、食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和管理,根据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2.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省、市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区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宣传、人事、机构编制、信访、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推进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应用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各类扶持资金申报和审核。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各类政策。拟订全区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运行状况。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二)商贸科。拟订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政策,推动消费平台培育、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拟订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拟订区本级加油站和全区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管理。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负责散装水泥行政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拍卖、内资直销、汽车、旧货等特殊流通行业。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流通秩序等相关政策。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组织开展内贸行业统计,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配合开展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区级商品猪基地建设。负责生猪储备管理工作。

    (三)外经贸科。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政策,承担进出口促进工作。承担全区货物进出口数据统计、发布,监测分析外贸进出口运行状况。组织实施境内外货物对外贸易自办展、重点展。推进跨境供应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加工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拟订进出口公平贸易和贸易救济相关政策。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各类贸易摩擦案件、歧视性贸易壁垒和产业安全的应对工作。负责贸易政策合规性审查。拟订全区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政策。指导推动全区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拟订利用外商投资发展政策。指导全区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备案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协助处理外商投资纠纷。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区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全区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多双边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投资备案。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承担外派劳务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承担国家对外援助有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联络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

    (四)电子商务科。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批发、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扶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指导全区开展跨境电商、农村电商、服务业电子商务发展。牵头推进各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以及电商扶贫等工作,协调配送、支付、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组织推进新型贸易中心建设,推动电商国际化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规则、模式、标准、人才等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粮食与物资储备科。研究提出全区粮食购销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等物资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储备粮管理。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购销、储备、流通等领域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指导全区军粮供应工作。拟订物资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重要物资、救灾物资储备协同保障机制、储备规划和区级实施计划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有关企业参与物资储备。承担粮食等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制定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安全生产,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相关单位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督促所属粮食企业做好防汛防台及安全生产工作。

    机构负责人

    潘月升

    地址邮编

    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0 318020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冬令时:8:30——12:00,14:00——17:00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公开电话

    0576-84274800

    投诉电话

    0576-84274800

    电子邮箱

    hyqswj01@163.com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