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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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台黄审公告〔2023〕3号(总第163号) (二○二三年一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黄岩区审计局自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31日,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一)年初预算批复及调整情况。2021年区法院征收计划数为1300.00万元,收入预算6732.10万元,支出预算6732.1万元,预算调增685.39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区法院征收计划完成率635.37%,收入预算执行率95.92%,支出预算执行率95.92%(其中基本支出执行率100.00%,项目支出执行率88.34%)。 审计结果表明:区法院202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循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但审计发现在财务管理和采购管理、非税收入和执行款管理、固定资产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加以改正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及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将司法警察值勤岗位津贴结余资金11360元上缴区财政;二是协助奖励资金支付管理不规范;三是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 (二)非税收入和执行款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案款存款利息收入1312681.96元未上缴财政;二是诉讼费结算和退还不及时,管理不到位;三是执行案款未及时发放,管理不到位;四是网拍服务费、停车费和悬赏金等支付不规范;五是部分涉案物品未设收发台账管理,管理不规范。 (三)固定资产和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二是审判庭改造装饰工程等主要设备材料未按合同约定要求采购;三是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不到位;四是羁押囚室未按规范要求设计。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黄岩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规范预算和非税收入管理、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审计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法院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一是上缴区财政整改资金132.40万元;二是已制定《关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行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黄法〔2022〕67号)、《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催收、退费、执行闭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黄法〔2022〕79号)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协助奖励资金、诉讼费等全流程管理;三是加强涉案财务及资产管理,建立涉案物品收发台帐并落实专人管理,在审计期间内对不符合工程要求的材料和设计进行整改,同时规范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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