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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2/2022-11600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屿头乡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实施屿头乡新时代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试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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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落实好《黄岩区新时代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实施细则》,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按照新时代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工作规范,要求各村一以贯之深化落实,不断吸收村级组织管理工作的创新成果,让“三化十二制”历久弥新,永葆活力。 (一)强化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突出政治引领,把政治建设放在农村基层工作的首位,明确党组织的核心地位。 (二)深化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把“三化十二制”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总纲,把制度学深学透,真正成为抓好基层治理的“说明书”,不断推进村级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三)夯实农村基层铁军队伍的建设。把践行“三化十二制”作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铁军队伍的主抓手,村干部上岗的“执业资格证”。加强对村干部、村务专职工作者的管理培训,打造严守规矩的基层攻坚队,培养一支懂农村、爱农村、爱农民的工作队伍。 二、具体举措 (一)党的领导全面化 1、领导核心制度。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类组织机构和村级事务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村内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组织研究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均在村党组织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村党组织书记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责任人,并应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由乡党建工作办公室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2、五议两公开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实施。“五议”即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村党组织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组织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村“两委”会议商议。一般参照村务联席会议的程序执行。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时,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可将村党组织提议和村“两委”会议商议两个环节合并进行。 党员大会审议。村“两委”会议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党员大会审议工作一般统筹纳入主题党日议程。 确有重大事项的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专项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提前3天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或通过党务公开栏、党员交流群等途径告知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 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事项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村民会议应有本村 18 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10天通知。村民代表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同意,且不得与村民会议所作的决定相抵触。 决议公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在村务公开栏或其它村务公开媒介进行公告,时间不少于 7 天。 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应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内容要翔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 3 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 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要及时做好会议台账和公示,记录在党建工作办和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民政)核定规范的记录本上,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干部签字确认后,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天将会议的复印件交党建工作办和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民政)备案。“五议两公开”的台账资料作为村级重大项目立项申报、资金拨付的必要依据。对未经程序违规操作的村干部,经查实乡纪委监察办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3、定期报告制度。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召开一次村务联席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向村党组织报告;每半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村党组织和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年村监会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党组织每年1月份主题党日召开一次村级组织集体报告会,各村级组织负责人按照要求向村党员大会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接收村党组织询问、评议。对未按责履职的村级组织,村党组织应提出工作建议,相关情况应向乡党委进行通报,驻村干部应做好指导工作。村务专职工作者须在每月25日之前将本月主题党日签到记录、相关会议记录、党务公开栏更新照片报至乡党建工作办,未及时发送的,由乡村务专职工作者工作考核小组,视情扣除200元的本月工作津贴,同时本月考核等次不得评为优秀。 4、示范引领制度。对党员高标准、严要求管理,乡党建工作办负责督促指导,各村党组织落实党员户挂牌公示、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分配党员联系户,做到全覆盖并上户发放党员联系卡。党员干部须做到“民事五必到、民忧五必访、隐患五必报、报批五必核”,每月主题党日分批向党组织书记汇报走访联系情况,一年内轮流汇报完毕;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等工作,各村都有储备入党积极分子。对不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及不配合村重点工作开展的党员,乡党建工作办应对党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将其组织关系迁到乡党员教育整改党支部,情节严重的可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乡党建工作办每月开展党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通报,挂牌销号。 (二)基层治理现代化 1、联席会议制度。村务联席会议负责商议和决定本村日常工作,并对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具体方案。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成员参加,非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村监会主任列席,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派人参加。涉及村集体经济事项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依法依规参加。联席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决定方为有效。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经村务联席会议形成的村级事务决策,须经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会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付诸实施或提交党员大会审议。 2、矛盾化解制度。①实施全科网格责任捆绑制度。将全科网格团队成员中的网格长年度绩效工资的50%,用于网格工作考核。网格员按季度考核计酬,对不称职的网格员应及时予以更换。健全村义务消防队和志愿者巡防队,做到每月夜间巡防活动不少于4次,每月对村内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在每月的25日前上报乡综治工作中心。②在村综治网格的基础上,坚持“就近就便、规模适度”原则,再细分成一定数量的网格,实现“三网合一”(党建网格、综治网格、服务网格),重点对人口数量较多、管辖区域过大、治理防疫工作中暴露问题较多的村进行集中优化。③对村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分流的矛盾纠纷,村主职干部要及时组织调解员做好化解工作,对个别复杂的矛盾纠纷,村一级经过多次努力调解,仍不能化解的,填写《村矛盾纠纷移送表》交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3、道德引领制度。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民政)负责督促指导各村制定、更新村规民约,发挥村规民约在道德教化、行为规范、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村支部书记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参加96345志愿服务活动,并将活动情况与人员姓名报乡党建工作办,由乡党建工作办输入道德诚信系统。每年乡党委对道德诚信A级的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对C级以下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及党纪处理,引导党员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 4、“最多跑一次”制度。要求各村至少有一名以上代办员、年龄50周岁以下、长期在家、能熟练操作电脑和“浙里办”APP,实行轮流坐班制。根据群众意愿,由村级代办员指导群众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上网上申报,努力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对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低保申请、医疗报销等事项,推行全程代办服务,由村级代办员帮助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代办,并及时告知办理进程和结果。对于比较简单且必须本人现场办理的事项,实行预审服务由村级代办员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资料预审,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方便群众跑一次办成。规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确保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行。积极落实“十个一”要求,做到每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都有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需知、一张便民服务卡。 (三)有效监督常态化 1、履诺考评制度。每年的年中及年末由乡党建工作办牵头开展村居主职干部履诺考评工作,对村主职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各村主职干部年初上报本年度村主职干部履诺事项并在村三务公开栏公示;每半年村党组织召开一次村主职干部履诺述职会,并将考评情况报乡党建工作办。村主职干部打卡考勤时间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的工作日,轮值的村干部当天必须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坐班,乡党建工作办通过考勤系统和下村抽查等形式进行监督;履职及考勤情况与年终考核报酬、推优入党、换届人选确定等挂钩;对履职不到位、精力不在村等情形且情节较为轻微的,启动“歇职教育”程序,对拒不接受教育或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启动辞职、免职、罢免等程序。 2、廉洁履职制度。村党组织对村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干部应当带头遵纪守法、正确履行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禁在村务决策、管理、监察中独断专行,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谋取权利、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严禁在村级组织换届及发展党员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积极创建清廉村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村干部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得参与本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承包。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村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性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全年对全村党员、干部至少谈话1次。村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在12月份主题党日报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在12月20日前向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接受党委检查监督。 3、三资管理制度。 (1)规范报销单据管理 ①各村报销金额在500元以上单据支出必须使用正式发票。报销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小额开支,必须由销货单位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所有发票和收款收据都要加盖销货单位公章,付款单位、品名、种类、数量、金额、开票人等要素都需填写齐全,字迹清楚。 ②单笔发票或单人人工工资原则上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③报销单据必须要素完备。一次支出1000元以下的,授权副社长(村委会副主任主任)审批;1000元(含)~5000元,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副社长(村委会副主任主任)联签;5000元(含)~30000元,经两班子通过后,附会议记录,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副社长(村委会副主任主任)联签;大于30000元(含),须先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村民代表大会)通过,附会议记录,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副社长(村委会副主任主任)联签。 ④坚决杜绝白条报账,领据、收款收据报账也属于白条报账。发放误工、补贴必须使用发放清单,严禁使用领据和领款收据发放误工补贴、办理报销开支。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制凭证用于支付村干部报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误工费、勤杂人员人工报酬和五保户、困难户等优抚对象的补助资金及发放土地征用补偿费、政策性兑现资金等。 ⑤报销发票、收款收据必须使用规范具体的品名,涉及多种品名、种类、规格、型号、时间段的必须加附销货清单或明细清单,不得使用笼统品种,如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消防器材,维修器材等。支付村误工、人工工资必须使用规范的发放清单,并按人、按误工内容明细登记,领款人要具体到人、并签名盖章;挖机费、运输费超过500元也需开具正式发票,挖机费后附工时记录,多批次的运输费用需后附送货单据。 ⑥报销单据、发放清单一经填写,任何细节不得涂写改写,涂改的票据视为作废单据。各村单据管理中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相关规定,对于违规单据一律不得入账。 (2)加强工程经费管理 ①工程项目必须经“五议两公开”程序通过后方可申报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工程预算超过10万元,必须由第三方招标代理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各村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工程进行拆解以低于必招限额,或将单项合同预算价格在必招限额以上、预算价下浮后低于必招限额。 ②超过3万元以上工程必须在具备监理资质的公司名录库内指定或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监理单位。 ③超过3万元以上工程必须要有符合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审计报告,并严格按照审计金额支付工程款。 ④工程开工实施前,村文书出纳务必将工程合同(协议)、会议记录、招标文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先行上交至村账代理中心,作为村支付工程款及报账记账依据。同时报乡纪委监察办重大事项备案。 ⑤所有工程报销必须使用正式发票报账、并后附工程合同、招标文书、会议记录等相关工程文书复印件,涉及预付工程款的必须依据工程进度,加附工程进度表。 ⑥工程款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款项必须严格支付给合同单位,支付单位和合同单位必须完全一致。村对外合同一律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义签订。 ⑦工程累计变更金额增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10%。如因特殊原因,增减超过中标合同价10%,必须报乡里经办的职能办公室备案,同意后方可施工。 (3)报账及审批规定:村每季度末及时召开村务联席会议,联合审签本季度财务收支,村文书出纳每季度初7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村账交至村账代理中心。 (4)村级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中,村集体一律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出借资金。村级各类公益事业项目,以及村级承包经营或租赁项目,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林地、鱼塘和其他村集体固定资产有偿承包租赁等,都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签订经济合同,须经村务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履行法律手续,并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5)印章管理:村党组织的印章由组织委员管理,村委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印章由村文书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专用章统一由乡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法人章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管理、村监会印章由村监会主任以外的指定成员保管。 (6)资产管理:村集体应对村集体固定资产定期盘点,报废和增加及时登记,并反馈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4、三务公开制度。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负责人应落实村级组织员按时整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资料在三务公开栏中向群众公示。党务公开栏每月更新内容;每季度月初到乡村账代理中心打印上季度的村账明细,由村监会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盖章后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驻村干部要及时了解各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并对公示照片留档,对未按时公开或未公开的,严格督促。乡党建工作办会定期进行巡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没有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的村进行通报,并相应扣除村务专职工作者工作津贴。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察联络站)要依法依规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对各项村级事务实行全方位监督: (1)对村务决策情况进行监督。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做出决定的,及时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办反映,并督促及时纠正。 (2)对村级财务开展审核监督。参与制定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按月或按季度对财务收支事项进行集中审查,并逐一审核原始报账凭证,违反上级财务支出管理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不得入账。 (3)对村务活动开展监督。通过向村干部、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村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土地流转、山林租赁等资产资源管理处置情况,村级工程招投标、质量验收、资金管理拨付等项目建设全过程,扶贫惠农各项资金使用、救助对象申报、救助补贴发放等政策落实情况,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村务活动开展监督、调查。或者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对发现的轻微问题,及时提醒督促纠正;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评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村民小组长等村干部和由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人员行使职权、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每年年底或次年3月前,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上述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5)对村务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及村委会决策执行情况、村务管理活动以及整改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6)对村务管理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反映。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镇街道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三、工作要求 各村要高度重视新时代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深入学习,规范运作,按照乡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村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充分认识到新时代“三化十二制”在村级治理中的重要意义,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在乡落实新时代“三化十二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筹安排工作,落实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沟通协作。此项工作涉及部门多、领域多、人员多、环节细,面临的矛盾问题也多,沟通协调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屿头乡落实新时代“三化十二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有关科室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合力攻坚。 (三)强化考评及结果运用。考评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实行“月督促、季考核、年述职”的形式,由乡落实新时代“三化十二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按考评表(详见附件1)分项计分排名。各村考评积分表经乡党委会研究后发文通报,排名前三位的村党组织当年度星级应评定为五星级,排名末位的评定为二星级及以下;排名前三位村的村主职干部应列为履诺考评“优秀”,排名末三位的列为履诺考评“不合格”;排名前三位的所驻村的驻村干部年度考核总分加分,排名末三位的驻村干部年底考核总分扣分。同时对考核优秀的村,给予每村5-10万元奖励,同时在年度项目分配时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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