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财会质量检查和会计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黄财监督〔2022〕1号)的要求,为确制造业企业财政资金补助使用监督检根据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财政局牵头,经科局、市监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抽查工作组开展企业财政资金补助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其中财政局检查组分别由监督局、企业科、会计科、法规科等相关业务科室成立检查支队,主要监督检查以下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补助使用范围 企业财政资金补助只能用于与企业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场地装修、机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原辅材料采购、商品购进以及支付经营场地租金、加盟费、员工工资等。财政资金补助不得用于购买汽车、手机等消费品,不得用于餐饮娱乐消费,不得用于基金、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活动。
(二)企业申请财政资金补助,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获得的财政资金补助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处理,用于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三)对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补助,未按照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补助或恶意逃避行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微型企业的违法(失信)行为,及时录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台州),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其采取限制措施。 此次检查随机抽取了城区、新前、高桥等地6家单位,财政局联合市场监管局2名执法检查人员,赴现场开展检查,并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通过查材料、看现场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重点检查受检企业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规范开展业务等情况,核实企业用工是否存在以挂靠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补贴的行为。 目前检查情况正常,未发现违法违规使用补助资金的情况。 下一步,区财政将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堵塞漏洞,对申请补贴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守住惠企补贴安全红线。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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