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16/2021-111676 文件编号: 黄文广旅体〔2021〕32号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06 09:10   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体:[ ]

黄文广旅体〔2021〕32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体经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责任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处置文广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促进“平安黄岩”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行业实际,现《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6月24日

 

 

 

黄岩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做好文旅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文旅系统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平安黄岩”建设。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浙江省体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黄岩区文旅体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

2.文化和体育市场经营场所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

3.文化和体育市场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文旅市场领域内发生的其他有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四)事件分类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台风、水灾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经营活动中发生火灾、爆炸、坍塌、踩踏等安全事故或者重大治安事件的;

3.文化产品或者服务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体育场所或体育经营场所发生火灾、踩踏、溺亡等安全事故;

5.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大型文艺晚会、旅游节庆、体育赛事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死亡事件,大型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五)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区政府应急办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本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协调各项资源进行应对。

2.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突发事件不同类别采取分类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3.预防为主、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科室应当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属地管理、协同配合。加强与属地乡镇应急办应急处置队伍联动,建立和公安、消防和医疗等相关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形成一套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运转体系。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为加强对文旅体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局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决定本预案启动和终止;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区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区政府重大文化、旅游、体育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执行区政府下达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由王跃宾任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保持与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系;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的普及工作;指导和协调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三)局各职能科室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应急工作: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落实经费、后勤保障工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公共服务和艺术科:负责图书馆、文化馆突发事件的处置、上报、联络;负责本单位组织大型演出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置、上报;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文化遗产科:负责博物馆、区文保单位突发事件的处置、上报、联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资源开发科:负责各A级景区突发事件的处置、上报、联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产业发展和市场管理科:负责各星级宾馆、旅行社突发事件的处置、上报、联络;负责旅行社突发事件的处置、上报、联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体育科:负责体育馆、游泳馆和我局组织的体育赛事等突发事件的处置、上报、联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突发事件的处置、上报、联络;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处置机制

(一)预警发布

建立健全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的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警告、警示,并将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二)先期处置与信息报告。

文旅体经营场所和局属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区文广旅体局各科室根据对应的职责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对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在接到预案启动信息后,必须迅速各就各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通讯畅通。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当地政府应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事态的同时,立即向区文广旅体局和应急部门报告,局领导在接报的同时视情向区政府和市文广旅体局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情况、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完整书面报告。

(三)事件等级及应急响应。

1.突发公共事件伤亡程度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个等级。

(1)重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或3人(含3人)以上死亡的。

(2)较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5至9人重伤或1至2人死亡

(3)一般()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l至4人重伤的。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超出事发地乡镇、街道应急处置能力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重大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乡镇、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区相关部门根据本预案规定,由区指挥部决定派出给予协调支援。

⑴应对一般事故(Ⅲ级),本预案视情启动。

⑵应对较大事故(Ⅱ级),本预案启动。

⑶应对重大事故(Ⅰ级),本预案立即启动,并上报区政府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善后处理

4.1案件查处

调查组在事故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4.2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充分重视并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4.3抚恤和补偿

事发地乡镇、街道对在事故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4.4保险理赔

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及时开展事故理赔工作。

4.5 事故调查

1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有关部门协助调查;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由省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由市政府调查。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调查,本部门积极协助开展相关事故调查并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对事件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

    文旅企业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救援作用。

(二)物资保障

    在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及救援设施的同时,企业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应急所需的物资储备。

(三)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讯网络体系,保证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畅通。

(四)交通保障

机关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调度、优先安排,以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五)人员防护

    各企业要为参加突发事件救援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良好的防护措施,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规和文旅体场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宣传文旅体场所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案演练

    本预案应当定期进行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使相关部门熟悉预案内容,明确各自职责,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附则

本预案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修订、完善、更新,并报区应急部门备案。

本预案未明事宜或本预案措施与现场指挥部决定有不同时,以现场指挥部决定为准。

根据形势发展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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