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87/2022-11250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曝光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2-06-21 16:06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安全生产是事关职工生命、企业生存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为进一步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现曝光黄岩区2022年第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希望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台州市黄岩蓁迨装璜材料厂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行政处罚案
2021年11月19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州市黄岩蓁迨装璜材料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两个集装箱内储存有危险化学品甲苯4桶(180kg/桶),该场所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未设置灭火设施设备,在内存放有电动车等杂物,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12月22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市黄岩蓁迨装璜材料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台州市黄岩天智工艺品厂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等行政处罚案
2021年11月25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州市黄岩天智工艺品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厂使用、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及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及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2022年1月5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市黄岩天智工艺品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台州市黄岩时新塑料印花厂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行政处罚案
2021年12月22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州市黄岩时新塑料印花厂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2022年1月24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市黄岩时新塑料印花厂作出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台州市彩之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行政处罚案
2021年12月3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州市彩之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油墨中间仓库1内和仓库门口位置存放有油墨134桶(每桶18kg),胶水380桶(每桶15kg),合计共存放了危险化学品(油墨和胶水)约8.1吨,该仓库为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2022年3月1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市彩之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王某某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化品经营行政处罚案
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应家山路旁空地上的两个集装箱从事危化品非法储存经营活动,2021年12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处进行举报核查,发现王某某在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应家山路旁空地上的两个集装箱内储存了甲醇4桶、二甲苯6桶、二氯甲烷4桶、DMF1桶、石油醚1桶、乙酸乙酯和甲醇混合物2桶(以上18桶均为危险化学品,规格均为180kg/桶),王某某储存以上危险化学品用于销售,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2022年3月10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王某某作出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黄岩分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专用仓库行政处罚案
2022年2月18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黄岩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2022年3月24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黄岩分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台州市黄岩森亨工艺礼品厂未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专用仓库行政处罚案
2022年2月28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州市黄岩森亨工艺礼品厂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2022年3月30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市黄岩森亨工艺礼品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台州市黄岩建浩模具配件有限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21年12月17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州市黄岩建浩模具配件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三楼仓库存放有MP80牌模具清洗剂83箱、高效脱模剂55箱、耐高温润滑剂140箱、透明防锈剂64箱、绿色防锈剂66箱、白色防锈剂88箱、干性脱模剂30箱、油性脱模剂78箱、中性脱模剂86箱、液态黄油喷剂82箱,绿叶牌绿色工模防锈剂30箱、耐高温顶针油17箱、中性脱模剂14箱、白色工模防锈剂61箱、干性脱模剂74箱、油性脱模剂5箱、透明工模防锈剂53箱、模具清洗剂168箱、蓝色工模防锈剂24箱,blue whale牌多用途防锈润滑剂32箱,共计1250箱。以上均为使用LPG作抛射剂的压缩空气喷罐,属于危险化学品,该仓库为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该公司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未经具有化工涉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的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之规定,台州市黄岩建浩模具配件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涉嫌危险作业罪。2022年2月23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以台州市黄岩建浩模具配件有限公司涉嫌危险作业罪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肖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案
2021年12月15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州市黄岩区沙埠镇南溪村农田间一处简易砖瓦房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肖某某组织人员在该简易砖瓦房从事危险化学品油性漆的生产活动。现场查获乙酸丁酯、二甲苯、环己酮、稀释剂、甲缩醛等用于生产油性漆的危险化学品原料以及成品危险化学品油性漆,共计约5.8吨。肖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由于肖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生产活动,且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之规定,肖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作业罪。2022年3月1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以肖某某涉嫌危险作业罪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台州市黄岩安盛五金有限公司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21年12月24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州市黄岩安盛五金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二楼仓库存放有和新高效模具清洗剂517箱、海雄模具清洗剂1箱、超和防锈除锈润滑剂17箱、海雄防锈剂47箱、银晶顶针润滑剂12箱、奥狄龙顶针润滑剂7箱、银晶可剥离防锈剂14箱、银晶特效离型剂20箱、龙田特效清洗剂47箱、银晶高效防锈剂214箱、和新高效脱模喷剂131箱、龙天油性高效脱模剂8箱、奥狄龙塑胶离型剂137箱、银晶模具清洗剂17箱、和新多用途胶水速溶剂35箱、LTL耐高温顶针润滑剂20箱、超和自动手喷漆304箱、超和高效脱漆剂49箱。以上均为使用LPG作抛射剂的压缩空气喷罐,属于危险化学品,该仓库为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该公司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未经具有化工涉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的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之规定,台州市黄岩安盛五金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涉嫌危险作业罪。2022年3月2日,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以台州市黄岩安盛五金有限公司涉嫌危险作业罪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