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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1216/2022-100916 | 文件编号: | 东政〔2022〕23号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调整黄岩区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1+X体系)及工作规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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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黄岩区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1+X体系)及工作规则 的通知
机关各办、各村(社、社区)及各有关单位: 《黄岩区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1+X体系)及工作规则》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岩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1日 黄岩区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 (1+X体系)及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街道安全生产网络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我街道将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安委会)组织结构设置,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街道安委会工作规则。具体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一)街道安委会是街道办事处指导、协调、督促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街道安委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街道安委会主任由街道书记担任,副主任由街道主任、副书记及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较为密切的本级有关办公室、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担任。 街道安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安委办),具体负责街道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常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街道各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街道安委会下设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根据街道副主任的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设置。专业安委会主任由分管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街道牵头办公室、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街道相关办公室、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专业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业安委办),具体负责专业安委会的日常工作。专业安委办设在牵头办公室、部门(单位),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牵头办公室、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牵头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 工作职责 (一)街道安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4.分析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6.必要时,协调公安参加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安委办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街道关于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建议; 2.协调督促街道级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3.督促检查、指导协调街道专业安委办、本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5.承办全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起草分解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全街道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执行情况; 6.协调组织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7.指导协调配合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协调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9.负责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定期分析和预测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10.承办街道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街道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11.承办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专业安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促进专业安委会分管行业领域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研究部署专业安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指导专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督促检查指导专业安委会有关行业领域落实事故防范工作; 6.督促指导协调本专业安委会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8.完成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专业安委办主要职责。 1.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业安委会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 2.协调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3.承办专业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专业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4.做好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业安委会领导和街道安委办报告工作情况; 5.负责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6.承办专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街道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1)街道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街道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街道安委办提出。 (2)街道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2.检查制度 (1)街道安委会组织的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由街道安委会负责人或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街道有关办公室、部门派人参加。 (2)根据全街道安全生产的形势和任务,按照街道(或街道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由街道安委办组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3.报告制度 (1)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向街道安委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成员单位,应于半年度后10日内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街道安委会。 (2)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及时向街道安委办报送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 (3)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在重大节日前,向街道安委会报告节日期间值守人员名单;节日期间每天向街道安委办报告本单位(系统)安全生产情况。 (4)街道安委会每年度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签发制度 街道安委会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二)街道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办、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责任处室负责人担任街道安委会联络员,负责与街道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街道安委办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办或街道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街道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街道安委办每年度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及时上报重要工作信息,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签发制度。街道安委办文件由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三)专业安委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专业安委办提出。 2.检查制度。专业安委会组织所管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由专业安委会负责任人带队,相关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3.报告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向街道安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的同时,报告所在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会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四)专业安委办工作制度。 1.联络制度。专业安委会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责任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专业安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 2.会议制度。承办专业安委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业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业安委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 3.报告(通报)制度。专业安委办每年12月10日前向专业安委会和街道安委办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每半年向成员单位通报专业安委会安全生产形势。专业安委会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及时报告街道安委办。 4.签发制度。专业安委办文件由专业安委办主任、副主任签发。 四、附则 1、如遇领导工作变动,接任人自然为其前任工作责任的接任者,不另行发文;如遇领导重大工作变动,则对东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东城街道专业安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发文更新。 2、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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