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87/2022-112767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应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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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修订)
为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我局应急处置科学、高效、安全、有序,力争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黄岩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职责分工 接获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由局办公室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到位,通报火情,明确任务,进入临战状态,编组开展应急工作。 我局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领导小组,尚杨玉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局班子成员组成。下设各专业小组: 1.现场指挥部小组 负责人:蔡林桥、黄海燕 成员:黄志方、王永超、王涛、汪架成、应宇璐、李安娜 主要职责:组织区森林消防队立即赶赴火场扑救。操作无人机观察火势蔓延情况,掌握林相、环境、地形等前线情况,及时标绘火场态势,向现场指挥汇报相关信息,聘请有关森林灭火专业人员协助并提出火灾扑救方案等工作建议;时刻注意风向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综合协调前线各支队伍扑救工作,向各专业小组反馈前线信息和需求,必要时到扑火前线了解实情。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扑救情况,建议启动分级响应措施。在火灾全部扑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后,发布信息并告知有关方面,做好火场清理等后续工作。 2.综合协调小组 负责人:蔡灵峰 成员:罗烨、潘婷婷、邱紫薇、梁爽、吴晨媛、王怡安 主要职责:火灾发生后,根据分级响应级别和指挥部命令,立即和有关乡镇街道负责人联系,指令乡镇街道火灾扑救队伍集结赶往指定地点,协调有关部门调集森林灭火装备、设备到指定地点,并做好相应的登记等工作。协调火灾发生地乡镇、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协调火灾发生地乡镇、街道指派熟悉地形路线的向导在路口迎接并全程伴同扑火队伍,协调卫生、交警等部门按职责做好医疗救护、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区分级响应达到Ⅱ级以上时,通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人员到岗到位。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协调各支扑救队伍安全返回,将调集的森林灭火装备、设备返还给有关部门。 3.信息宣传报道小组 负责人:陈建军 成员:黄海科、胡钧、丁蕴蕾、苏丽娇、杨超 主要职责:收集火灾发生、发展和扑救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区两办及上级各部门,稿件经指挥部审核后发布相应的宣传报道。条件允许时,做好扑火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陈建军、夏仙池 成员:鲍仙军、陈春晓、王伟敏、管丹萍、何学日、冯卫、陈佳、徐艳、黄勇、章再江、赵振 主要职责:联系森林火灾发生地乡镇、街道选择合适地点(尽量设在靠近火场、环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畅通、便于后勤保障的地方),及时搭建火灾扑救前方临时指挥部的临时办公场所。协调局里和有关部门运输车辆,及时运送扑救人员和扑救物资、装备到达指定地点。做好水、食品、灭火机具、油料、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等后勤物资供应和发放工作,并做好发放记录,根据实际情况运送物资到扑火前线。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办公场所,清点并收回相关灭火机具、油料、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等物资,运送有关人员、装备、设备、物资返回。 5.突发事件应对小组 负责人:蔡灵峰 成员:周军、颜方家、周礼建、孙诚立、张子健 主要职责:留守局里做好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负责管理应急值班电话。小组人员同时待命,必要时赶赴火灾扑救临时指挥部协助工作。 6.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立灾情救助小组,负责人为局分管领导,成员以局减灾救灾科人员为主,负责协调灾民需要紧急转移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灾后救济工作,协助做好火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7.其他人员:辛京映负责公文收发,其他未安排人员随时待命。 二、局分级响应措施 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扑救情况,我局设定3级、2级、1级三个响应等级,分别对应区里Ⅳ级、Ⅲ级、Ⅱ级三个响应等级。具体局响应等级由局火灾防管科提出建议,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发布。 局3级响应启动后,由综合协调小组通知调动火灾发生地周边5个左右乡镇(街道)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火灾发生地周边5个左右乡镇(街道)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1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全区其他所有乡镇(街道)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具体如下: 1.东城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南城、西城、北城、澄江、江口、方山下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新前、高桥、院桥、沙埠、头陀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2.南城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东城、西城、江口、高桥、院桥、方山下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北城、澄江、新前、头陀、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3.西城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东城、南城、澄江、高桥、院桥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北城、新前、江口、头陀、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4.北城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东城、南城、西城、新前、江口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澄江、高桥、院桥、头陀、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5.澄江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西城、新前、高桥、北洋、头陀、茅畲、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东城、南城、北城、院桥、长潭水库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6.新前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东城、西城、北城、澄江、头陀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南城、江口、高桥、北洋、院桥、长潭水库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7.江口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东城、西城、南城、北城、高桥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澄江、新前、头陀、院桥、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8.高桥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南城、西城、澄江、院桥、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东城、北城、江口、新前、茅畲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9.宁溪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北洋、富山、上郑、屿头、上垟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澄江、头陀、茅畲、平田、沙埠、大寺基林场、长潭水库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10.富山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宁溪、北洋、上郑、屿头、上垟、大寺基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澄江、头陀、茅畲、平田、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11.上郑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宁溪、北洋、富山、屿头、上垟、大寺基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澄江、头陀、茅畲、平田、沙埠、长潭水库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12.屿头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宁溪、北洋、上郑、头陀、茅畲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澄江、富山、上垟、平田、沙埠、长潭水库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13.北洋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澄江、宁溪、屿头、头陀、茅畲、平田、上垟、长潭水库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新前、高桥、上郑、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14.头陀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西城、新前、澄江、北洋、茅畲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东城、南城、北城、高桥、沙埠、长潭水库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15.茅畲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澄江、北洋、头陀、平田、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西城、新前、高桥、院桥、上垟、长潭水库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16.平田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澄江、宁溪、北洋、上垟、茅畲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高桥、屿头、头陀、院桥、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17.上垟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宁溪、富山、屿头、北洋、平田、茅畲、长潭水库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澄江、高桥、上郑、头陀、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18.院桥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东城、南城、西城、澄江、高桥、茅畲、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东城、新前、北洋、头陀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19.沙埠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南城、澄江、高桥、茅畲、院桥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东城、北城、新前、江口、头陀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20.方山下林场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东城、南城、西城、江口、高桥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北城、澄江、新前、头陀、院桥、沙埠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21.长潭水库林场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北洋、头陀、茅畲、上垟、屿头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西城、澄江、新前、宁溪、平田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22.大寺基林场火灾响应措施:3级响应启动后,通知调动富山、上郑、宁溪、屿头、上垟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2级响应启动后,再通知调动澄江、新前、北洋、头陀、长潭水库林场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三、区分级响应措施 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扑救情况,我区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1.Ⅳ级响应 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Ⅳ级响应。 (1)过火面积超过 1 公顷的森林火灾; (2)1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 响应措施: 视情调动火灾发生地附近的乡镇(街道)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2.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 (1)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超过 10 公顷; (2)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3)2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 1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相继发生 2 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响应措施:在Ⅳ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根据需要调配全区森林消防物资,派出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抽调附近乡镇(街道)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 3.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 (1)过火面积 20 公顷以上森林火灾; (2)造成 1 人以上 3 人以下死亡或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6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 2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响应措施: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要到岗到位;在全区范围抽调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支援扑救;根据事发地乡镇(街道)上报的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扑救情况组织书面材料,经审核后及时上报给区政府和台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4.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Ⅰ级响应。 (1)过火面积 50 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 10 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12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且 6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本区扑救力量不足,不能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响应措施: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区政府主要领导赶到森林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根据需要,及时请求台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派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施跨区增援扑救;根据需要,请求台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专家指导扑救工作。实时汇总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和扑救情况,做好信息发布准备,根据领导指示,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四、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领导(除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
五、各乡镇、街道、林场分管领导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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