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69/2022-10082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沙埠镇 成文日期: 2022-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沙埠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30 15:18   来源: 沙埠镇 字体:[ ]

各村(居)、有关单位:

现将《沙埠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黄岩区沙埠镇人民政府

2022年03月22日

2022年沙埠镇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加强我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减少监管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并通过安全监管执法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等规定,制定2022年执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法律至上,规范执法,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活动,有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

(三)主要任务

1.依法对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2.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3.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坚决严厉打击高危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4.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执法委托案件

5.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营造良好安全检查执法氛围;

6.落实行政执法要求,独立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8件,与区应急局联合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件。

二、明确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格职责

严格按照沙埠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二级网格职责:1.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实施动态分类监管。500万上企业、繁三工业区(锦屏路以南)以及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由镇工办负责。对500万上企业实施A、B、C、D动态监管,A类企业季度抽查,B类企业每两个月抽查,C类企业每月抽查,D类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对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实施重点监管。2.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对本网格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向上一级网格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重要信息和难以解决的问题,部署、指导下级网格的具体工作,受理并处理四级网格抄告的检查对象,对四级网格检查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并做好相关工作台账。

四级网格职责:1.排摸本级网格内500万下企业以及小加工点、小作坊及合用场所底数并动态调整上报,各网格按照上级网格制定的检查内容,原则上每两个月对网格内所有的500万下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了解网格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检查;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检查及责令整改记录,如有责令限期整改的及时跟进复查。对符合抄报条款的,抄报镇应急办处理,同时每月10日前上交相关检查、复查记录单及相关照片。3.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三、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监管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工矿、危化品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零售网点,500万以上工艺品生产企业、塑料生产及加工企业。

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1.沙埠镇所辖工矿、危化品经营企业各1家,全年检查不少于6家次;

2.沙埠镇所辖工艺品生产企业28家,全年抽查不少于44家次;

3.沙埠镇所辖塑料行业生产及加工企业11家,全年抽查不少于16家次;

4.沙埠镇所辖烟花爆竹批发及零售经营户5家,全年抽查不少于5家次;

5.全年检查其他500万以上工矿商贸企业22家次;

全年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93家次,平均每月检查不少于8家次。

五、安全执法检查内容

1.年初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以及新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的情况;

2.3-4月份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接受安全培训的情况;

3.5-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及时开展排查、跟踪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4.7-8月份结合夏季高温季节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防雷、防触电等安全措施落实,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5.9-10月份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6.11-12月份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制定、实施和演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情况;

7.其他上级组织的专项整治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2.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业务培训;

3.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七、工作要求

(一)文明执法,服务发展。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法律至上,规范执法,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在思想上进一步明确执法是为了发展,执法是保护发展的正确观念,做到文明执法不蛮干,服务发展不乱罚。

(二)严格依据执法计划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时,应当根据执法计划和区应急局要求的“一线检查法”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要注意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协调安排,做到“当月不足次月补,季度之内结硬帐”,分解落实执法计划。

(三)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要建立执法计划工作台账,认真填写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档案。所有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必须下达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必须复查验收。凡是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验不合格的,必须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建立定期分析、通报制度。结合执法具体情况,定期分析每一次的现场执法工作,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不断改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质量。

沙埠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0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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