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建立全区分层分类救助制度,负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负责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负责特殊对象生活补助工作。负责全区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工作。承担革命老区建设、结对帮扶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慈善工作,指导开展日常性捐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