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文秘、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组织。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预算、决算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管理,组织资金绩效考核和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出国政审和报批等工作;负责环保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环保政务内网、政府电子政务网络、环保VPN网络安全运行,确保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进绿色系列创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