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74/2022-9889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关于统一全市工伤待遇计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5-19 字体:[ ]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

2021年统计部门不再发布台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涉及工伤保险待遇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无法计发待遇。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台州市人社局对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制定本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2021年1月起,工伤保险待涉及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的,统一按省人社厅发布的“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标准计发。

(二)2021年11月起,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天25元。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

本办法适用台州市区及各县(市)统筹区,除伙食补助费外的其他涉及需要调整的待遇都从2021年1月份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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