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44/2022-9862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2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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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交通运输局文件 黄交〔2022〕16号 台州市黄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交通 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管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2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黄岩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 6日
2022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2022 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以法治化和数字化改革为动力,勇担开路先锋,完善制度体系、行政决策机制,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提升行政管理能力,推进信用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黄岩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交通法治保障。 一、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全面推动新阶段法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台州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部署完善新时期我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新任务,加强示范引领,积极参与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最佳实践”评选,选取上报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2.持续优化考核评价机制。优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考评指标和方法,加大数字化运用,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落实推进机制,强化持续动态跟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3.推进依法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和法律顾问决策咨询作用,落实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坚持“开门决策”,按规定执行公众参与等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要求,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二、贯彻执行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4.贯彻执行健全综合交通法规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实施意见(2020-2025年)》,配合市局推动《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条例》立法,配合省厅市局做好《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修改以及《浙江省公路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工作。(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制度的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和废止工作;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核水平,应用省厅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实现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网上运行。(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信用交通建设 6.持续优化交通运输市场准入准营机制和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落实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交通公共服务场所服务大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局行政审批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7.扎实推进信用数字化改革。对照数字信用“四全”目标,加强应用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逐步实现监管类数据自动归集,丰富完善信用数据库。持续优化信用评价管理,重点推进交通工程、道路运输领域的动态评价,探索开展评价指标体系后评估研究。(牵头单位:局行政审批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8.不断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全面落实我省信用交通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高质量落实“信用交通省”创建任务。重点推进信用查询办、信用分类管、信用修复预警等应用场景,积极推动我区交通领域地方特色和个性化应用。(牵头单位:局行政审批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四、持续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9.持续深化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积极配合做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基层系统治理相关工作,优化交通基层执法站点布局和执法力量配备,通过数字化改革和执法模式创新,提高交通执法机动性,推进执法精准高效。切实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相关工作要求,配合梳理交通运输领域“大综合一体化”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进执法职责、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建立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批、行业管理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推进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强制执行等协办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10.推进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全区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 100%覆盖,探索建立基层站所长效建设机制。全面完成执法制式服装和新版执法证换发,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的风纪建设。加强执法装备管理,构建健全的执法装备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加强法治保障 11.加强行政争议化解。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健全全市交通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进交通矛调品牌扩面提效,加强与各地矛调中心、司法调解的联动,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在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的作用。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和执法规范的指导。(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1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要确保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局属各单位年底前应尽全力完成公职律师的设立。(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13.擦亮普法宣传品牌。持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实施第八个五年规划,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交通先行”普法讲师团的特色和领头作用,全面落实“法润共富路”系列普法活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智慧化普法,推动普法产品资源共建共学共享;推进特色化普法,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进交通建设工地普法观摩活动,积极推动交通系统开展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区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区司法局。 台州市黄岩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5月 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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