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74/2022-0414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2年黄岩区“百名英才集聚工程”引才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4-15 15:14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字体:[ ]

为应对区域间激烈的人才竞争,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百名英才集聚工程”的意见》(黄人才领〔2021〕1号)精神,以人才集聚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科学发展,我区组织实施“百名英才集聚工程”,即围绕我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以及社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产业园区和学校、医院,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现就2022年黄岩区“百名英才集聚工程”引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2020年1月1日以后(以我区社保缴费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先产生者为准,下同)到我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须连续为我区用人单位服务5年以上(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协议/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一年以上,每年为黄岩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申报条件

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技师(含)以上职业资格或硕士(含)以上学位,具有较强创新能力或比较领先的创新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引进前5年没有在黄岩工作经历,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地市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省教坛新秀称号获得者;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2.市级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市级一流学科(专业)带头人;市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负责人。

3.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仅限企业及教育、卫计、传媒系统引进人才);

4.从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符合我区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本人或培养的学生、徒弟在国家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前8名的技师,或在省级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得前5名的技师;

5.其他符合我区行业或产业发展需要,具有丰富科研或管理经验的高层次人才。

我区紧缺急需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扶持奖励政策

(一)2021年3月17日以前新引进的百名英才,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的特殊生活津贴;在黄岩没有购房且临时租房的,3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或可优先申请当地政府提供的人才租赁住房,3年内免收租金。对具有台州市区外引进性质并已在黄岩工作3年以上,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在黄岩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价50%、最高20万元的房票补贴;房票补贴和租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购买商品房时应冲减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夫妻双方同时引进,且都属于高层次人才的,按一方全额、另一方半额的补贴标准实施。

(二)2021年3月17日以后新引进的百名英才,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给予每年2万元的生活(租房)补贴;柔性来黄的人才,根据全职对象生活(租房)补贴标准减半享受;同一人才在3周年内获得多个人才称号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资助生活(租房)补贴至5年期满;3周年后新认定人才称号奖项等于或高于现层次的,自新获得称号奖项起,可重新享受一轮生活(租房)补贴。自认定之日起,5年内在黄岩区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价50%,最高35万元的房票补贴;夫妻双方均满足条件的,双方均可享受,双方房票补贴总额不得高于所购住房房款;房票补贴发放后,人才不再享受生活(租房)补贴,之前已经发放的生活(租房)补贴不予扣减。

(三)同一人才同时符合多项房票补贴标准,5年内购买符合申请条件的商品住房的,按照人才自行选择的一项标准给予房票补贴;人才申请房票前已购置商品住房,且购房时已符合申领房票条件的,需在购房之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签订购房合同起算,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起算)两年内申请兑现房票补贴;同一人才只给予一次房票补贴;所购商品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在享受房票补贴满5年前不得上市交易。

(四)学校、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首次聘任的可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上述扶持奖励政策需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确认到岗后方可兑现。用人单位应是在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学校、医院、传媒集团。我区其他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申报认定,在生活(租房)补贴和房票补贴方面可参照享受相应的扶持奖励政策。

四、申报和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对象或用人单位可登录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区级部门信息公开”——“区人社局”下载并填写《黄岩区“百名英才集聚工程”申报材料》、《2022年黄岩区“百名英才集聚工程”申报汇总表》,同时提供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质证明(证书)、劳动合同、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黄岩区“百名英才集聚工程”申报材料》双面打印,并编写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2022年黄岩区“百名英才集聚工程”申报汇总表》以单位名义上报,无需装订。申报对象或用人单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hyrcxmb@163.com,纸质申报材料于2022年7月1日前报乡镇街道组办或区有关主管部门初审。

(二)初审。所在单位和乡镇街道、区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并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递交到区高层次人才专项工作办公室。

(三)复审。区高层次人才专项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分类遴选产生初步人选。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审。区高层次人才专项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五)审定。通过评审的人选,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

五、有关要求

“百名英才集聚工程”是我区的重点人才工程,是我区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百名英才集聚工程”人选引进、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既积极推荐引进优秀人才,又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把好引才荐才关。


区高层次人才专项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徐金勇

联系电话:0576-89170532,电子邮箱:hyrcxmb@163.com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2日

01.黄岩区“百名英才集聚工程”申报材料.doc

02.2022年黄岩区“百名英才集聚工程”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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