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公开 | > 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 沙埠镇 |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9/2022-148540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沙埠镇 | 成文日期: | 2022-04-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 | ||||
|
||||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 影院、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馆、酒吧、KTV、洗浴中心、足浴店、美容院(养生馆、SPA馆、艾灸馆、美甲店、汗蒸馆、推拿馆、美睫店、采耳店)、医疗美容机构、游泳馆、校外培训机构等室内公共场所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基础上有序恢复开放。密室逃脱、剧本杀、麻将馆、棋牌室、网吧、电竞酒店继续暂停营业,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继续关闭,开放时间视疫情再定。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影院、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馆、酒吧、KTV、洗浴中心、足浴店、美容院、医疗美容机构、游泳馆、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按照行业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每周至少一次;场所每天消毒两次;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室内保持通风;落实测温、查健康码、行程码、扫“台州畅行码”、戴口罩等措施;体温异常、行程码带“*”和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入内,严格落实信息登记,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街道防控指挥部;接待人数按核定人数的50%以内予以接待;校外培训机构还要对培训对象落实预约制度。 三、明确恢复营业审批程序 即日起,影院、剧院、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馆、酒吧、KTV、洗浴中心、足浴店、美容院、医疗美容机构、游泳馆、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区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恢复营业申请,经现场审查同意、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上岗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恢复营业。各公共场所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如被各级防控机构督查发现存在措施落实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将采取警告、关停等措施。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