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28/2022-04110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
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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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 黄岩区统计局 (2022年4月14日)
2018年11月,黄岩区在国家、浙江省、台州市各级政府下发关于在本行政区内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的通知后,全面启动黄岩区的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50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8.69万个调查图像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9127.64公顷(136914.60亩)。其中,水田7818.06公顷(117270.90亩),占85.65%;旱地1309.58公顷(19643.70亩),占14.35%。耕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院桥镇、北洋镇、头陀镇,占全区耕地的37.59%。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094.77公顷(91421.55亩),占全区耕地的66.7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86.84公顷(16302.60亩),占11.9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87.63公顷(13314.45亩),占9.7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92.44公顷(13386.60亩),占9.7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65.96公顷(2489.40亩),占1.82%。 (二)种植园用地12852.93公顷(192793.95亩)。其中,果园12507.94公顷(187619.10亩),占97.32%;茶园160.24公顷(2403.60亩),占1.24%;其他园地184.75公顷(2771.25亩),占1.44%。种植园用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院桥镇、头陀镇、江口街道,占全区种植园用地的36.98%。 (三)林地57257.67公顷(858865.05亩)。其中,乔木林地46348.21公顷(695223.15亩),占80.95%;竹林地8886.39公顷(133295.85亩),占15.52%;灌木林地442.27公顷(6634.05亩),占0.77%;其他林地1580.80公顷(23712.00亩),占2.76%。林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屿头乡、上郑乡、宁溪镇,占全区林地的41.35%。 (四)草地241.95公顷(3629.25亩)。其中,其他草地241.95公顷 (3629.25亩),占100%。草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院桥镇、新前街道、江口街道,占全区草地的53.42%。 (五)湿地27.49公顷(412.3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27.49公顷(412.35亩),占100%。湿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江口街道、北城街道、北洋镇,占全区湿地的82.7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665.45公顷(159981.75亩)。其中,城市3170.21公顷(47553.15亩),占29.72%;建制镇1460.26公顷(21903.90亩),占13.69%;村庄5769.86公顷(86547.90亩),占54.11%;采矿用地135.73公顷(2035.95亩),占1.2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9.39公顷(1940.85亩),占1.2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西城街道、院桥镇、新前街道,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3.00%。 (七)交通运输用地2143.78公顷(32156.70亩)。其中,铁路用地98.69公顷(1480.35亩),占4.60%;公路用地1352.84公顷(20292.60亩),占63.11%;农村道路690.50公顷(10357.50亩),占32.21%;港口码头用地1.75公顷(26.25亩),占0.08%。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院桥镇、北城街道、北洋镇,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31.6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965.15公顷(89477.25亩)。其中,河流水面1701.56公顷(25523.40亩),占28.52%;水库水面3503.65公顷(52554.75亩),占58.73%;坑塘水面476.95公顷(7154.25亩),占8.00%;沟渠36.92公顷(553.80亩),占0.62%;水工建筑用地246.07公顷(3691.05亩),占4.1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北洋镇、院桥镇、江口街道,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9.0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区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区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区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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