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制造业 “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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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新一轮制造业 “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进大会精神,促进制造业高 质量发展,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高质量谱写“永宁 江时代”发展新篇章,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新 的历史方位,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 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擦亮“千年永宁、中华橘源、模具之都”金名片,全面建设共同富裕区域标杆,打造省内一流、国 内知名的特色型先进制造业基地,为台州建设“制造之都”、 工业 4.0 标杆城市和浙江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 2023 年底,力争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 35 万元以上, 亩均增加值达到 153 万元以上,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 23 万元/人以上,完成亩均税收 10 万元(含) 以下的企业改造 提升;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 10.4%以上; 制造业投资年均增 长 10%以上;规上制造业R&D 经费相当于营业收入比重突破 3.0%; 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 500 家; 盘活低效工业用地 1500 亩以上; 腾出用能 5 万吨标准煤; 减碳 8 万吨; 招引落地亿元以上重大制 造业项目 10 个以上; 新增“浙江制造”标准 13 项以上; 培育“品 字标”品牌企业 10 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 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 1.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根据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 域分行业指南,对规上制造业企业、实际用地 3 亩(含) 以上的 规下制造业企业开展排查,自规部门牵头负责摸清企业实际用地 情况,发改部门牵头负责摸清企业实际用能情况,建立区域《高 耗低效企业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分类建档、闭环管理。严格 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 对高耗低效企业开展合规检查,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 的,坚决依法关停退出; 对其它高耗低效企业,通过改造提升、 兼并重组、回收流转、整体腾退、搬迁入园等方式,实施“一企 一方案”, 对标提升,达标销号。优化能耗碳耗资源配置,腾出 的碳排放和能耗指标,重点用于本区实施“腾笼换鸟”的新兴产 业项目、强链补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 区经科局 ★、区发改局★、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税务局) 2.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针对 2018 年以来建设的年 综合能耗 1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的“两高”项目、2018 年以前建设的年综合能耗 50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的用能项目,逐 一评估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清退。对拟建“两 高”项目,要“一事一议”, 进行科学论证; 对明显超出省、市 能耗双控目标、环境排放容量的项目,要立即停止。(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 、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经科局) 3.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低效企业。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数 字化绿色化,引领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全覆盖。对 “四无”(限指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 施) 企业和传统“低、散、乱”企业,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关 于印发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职 责分工的通知》(浙转升〔2020〕 2 号) 规定,加快整治淘汰和 改造提升,依法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置换、 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 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责任单 位: 区经科局★ 、区发改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黄 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 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4.加快推进江 口工业 4.0 标杆示范区建设。以“亩均论英 雄”为主要抓手,以低效用地企业为整治提升对象,统筹抓好区 块工业高端化、数字化和绿色化,全面推动工业 4.0 核心区(扩 展区) 提质换档。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 场操作流程,加强工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探索实施工业用 地到期续签履约机制。(责任单位: 黄岩经开区管委会★ 、区经 科局、区发改局、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税务局、 区土地出让办、江 口街道办事处) 5.大力整治提升产业发展平台。实施“小微企业工业园建设 提升 2.0 版行动”, 提质提效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培育引进园 区运营服务机构,实施专业化运营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 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厂房改造建设小微企业园,力争新培育四星级 及以上小微企业园 2 个,争创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 地。(责任单位: 区经科局★ 、区发改局、区商务局、黄岩自然 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黄岩经开区管委会) (二) 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 6.打造高能级制造业创新平台。高质量建设黄岩模塑产业创 新服务综合体,推动浙江省模塑工业设计基地提档升级,加快打 造一批产业创新平台。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建设中科院、浙江 大学、上海交大等高校院所在黄落地的研发中心、创新中心等, 推动与台州学院共建浙江(台州) 模具与塑料产业研究院、台州 学院模具与塑料产业学院,深化校区园区联动发展。重点推进模 塑产业应用创新,争创国家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 产业创新中心。加快融入长三角创新网络,利用台州 ·深圳创新 中心、台州 ·上海创新中心和杭州未来科技城“飞地”资源,打 造科创项目大城市孵化与项目本地产业化的协同创新机制。(责 任单位: 区经科局★ 、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区人力社保局、 区投资促进中心) 7.增强制造业企业创新能力。制定深入实施“育苗造林”行 动、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健 全科技型企业档案库,完善科技型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 的梯次培育机制,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引导和鼓励企业创建省 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 中心、企业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 机构,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力争每年列入省市重点研发项目 5 个以上。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引领撬动作用,扩大 政策覆盖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 区经科局★、 区发改局) 8.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支持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 高校院所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探索创新联合体攻 关方式。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施“双尖双领”攻关 计划,深化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每年谋划实施一批产业链 协同创新项目,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 区经科局★ 、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9.做专做精制造业创新主体。积极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 发展道路,通过动态培育、示范引领、加大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 培育一批制造业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生产技术、工艺国内和 国际领先,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制造业“冠 军”企业。力争到 2023 年,培育发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0 家、隐形冠军企业 5 家、单项冠军企业 5 家,新增认定 10 家 以上智能工厂、智能化/数字化车间(含试点、培育),实施新一 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每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0 家以上、 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80 家以上。(责任单位: 区经科局★ 、区税 务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 (三) 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 10.强化重大产业项目招引。深化省市县长项目工程,聚焦 三大科创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强重大制造业 项目招引,确保重点招引项目落地率 50%以上,当年落地项目投 资完成率达 20%以上。加强与央企、军工企业常态化对接,力争 每年落地 1 个以上战略合作项目。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每年实施一批产业基金项目,推进重大制造业项目落地。加强重 大外资项目招引,推动台州市新兴产业基地、黄岩区汽车配套产 业园、黄岩科创园一批高质量项目。(责任单位: 区投资促进中 心★ 、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黄岩自然资 源和规规分局、区金融工作中心、黄岩国投集团) 11.强化补链强链项目招引和上市企业项目落地。聚焦产业 链配套需求,对模塑、医药、新能源电动车及汽摩配等重点产业 链进行精细梳理,开展“链对点”精准招商,发挥龙头企业主体 作用,招引一批产业链关键核心配套企业和项目。承接长三角地 区尤其是上海、杭州、宁波等地产业集群抱团转移。深化“一局 长一项目”专项行动,编制招引需求清单和招商图谱,力争每年 招引落地亿元以上项目 5 个以上。支持“链主”企业开展供应链 项目招引。开展长三角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落地推进一批 长三角产业链合作项目。每年动态保有 5 家以上重点上市后备企 业和 2 家以上报会(交易所) 企业,实施一批上市募投制造业项 目。(责任单位: 区投资促进中心★ 、区经科局、区发改局、区 商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 (四) 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12.打造“黄岩质造”品牌矩阵。深入开展质量提升示范行 动,积极推进模塑产业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在浙江省 模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塑料制品质量检测中心基础上, 争取获批国家级塑料模具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加快形成模塑产业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引导企业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 方法,培育质量标杆企业。推动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 家、地方和行业标准,构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黄岩制造” 标准体系。融入“百千万对标达标行动”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为 模塑、电动车及汽摩配等行业量身定制对标达标技术方案,引导 本地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国内通行标准改造工艺,提升标准化制 造能力。完善黄岩区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培育发展标准中介 服务机构,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每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 订各类标准 12 个。(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区工商联、区 经科局) 13.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 集成改革,构建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 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的保护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严格查处各类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行为。面向科技型上市企业, 建立知识产权绿色通道,强化知识产权护航。加强知识产权信息 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线上线下融合保护。发挥行业协会 作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责任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经科局、 区商务局、黄岩公安分局) (五) 实施“零增地”技改攻坚行动 14.深入推进“零增地”技术改造。按照原厂房改建、翻建、 扩建以及存量工业用地新建等类别,全面排摸“零增地”技改潜在企业,建立《“零增地”技改项目清单》,实行年度更新、分类 建档、闭环管理。深化“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每年实施重点 “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推进工业旧厂房改造提升,有效拓展 企业发展空间,力争“零土地”项目每年新增工业建筑面积 20 万㎡以上。经审批同意的“零增地”技改项目,原则上要求 3 个 月内开工建设,2 年内项目建成达产。(责任单位: 区经科局★、 区发改局、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黄岩生态环境 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 实施优质企业留驻发展攻坚行动 15.动态建立留驻优质项目清单。本地优质企业原则上指亩 均评价 A/B 类企业、上市企业、拟上市且资料已报证监会审批的 企业、单项冠军及培育企业、国家“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 军”及培育企业、省“未来工厂”及培育企业、列入“456”先 进产业集群培育强链优链补链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企 业。对符合产业导向和项目准入要求的本地优质企业,摸清项目 实施情况,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分类建立《留驻优质企业项 目清单》,实行年度更新、滚动实施、闭环管理。(责任单位: 区 经科局★ 、区发改局、区金融工作中心、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 局、区住建局) 16.健全项目“飞地”及服务长效机制。健全“飞地”项目 工作运行机制,定期梳理因资源要素制约而无法落地的优质企业 项目,建立“飞地”项目库,实行定期更新、闭环管理。建立区外“飞地”项目跟踪联络机制,保障“飞地”项目有效落地。完 善重大项目领导干部联系机制和全周期服务保障机制,及时帮助 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聚焦闭环式精准服务,突出政策直兑、诉求 直办,切实让优质企业留得安心、舒心。(责任单位: 区经科局 ★ 、区发改局、区投资促进中心、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 税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 动。区工业专班调整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工 作专班。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强化联动,落实清单责任, 实施挂图作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专班化工作机制, 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细则,抓好落实。(责任单位: 区制造 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 强化保障,鼓励试点。充分发挥国有工业平台公司作 用,参与优质企业制造业项目、低效工业用地市场化收购或投资 开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技改贷投放力度,创新开发“零增地” 技改、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产 品。鼓励金融机构对“腾笼换鸟”新增投资项目融资需求,优先 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鼓励围绕“亩均论英雄”、 节能降碳、“零 增地”技改等领域探索试点,打造亮点。(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 ★ 、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经科局、区金融工作中心) (三) 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制造业“腾笼换鸟” 攻坚行动考核机制,将其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部门、乡镇街道 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积极 为在“零增地”技改、“两高一低”企业整治等“腾笼换鸟”工 作中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的党员干部担当负责。建立健全企业承 诺事项闭环监管机制,对未严格履约的企业及其法人,应及时纳 入失信名单,予以联合惩戒,并追缴已享受的相关资金。深化数 字经济系统建设,开展“亩均论英雄”3.0、项目全周期管理服 务、产业链“一键通”、 模具产业大脑、永宁企管家等多跨场景 应用,提升产业治理能力。(责任单位: 区委组织部★ 、区发改 局、区经科局) (四) 典型引路,营造氛围。每年遴选一批“零增地”技改 示范企业、“两高一低”企业整治提升典型和制造业“腾笼换鸟” 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通报激励。(责任单位: 区委宣传部 ★ 、区经科局) 五、其他 我区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政策 扶持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1〕27 号) 文件 执行。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扶持的,选择其中一项享受奖励(补 助)。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原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实施过程 中,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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