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94/2022-119737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稳生产拓市场促消费助力“开门红、开门稳”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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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稳生产拓市场促消费助力“开门红、开门稳”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2月16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经信科技局,联系电话:84280082,传真:84116502,邮箱:84116502@163.com。 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7日 关于稳生产拓市场促消费助力“开门红、开门稳”的政策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加快拓市场、抢订单、促消费,提振全区经济信心,助力经济“开门稳、开门红”。根据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企业稳产增产。在确保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早复工,2022年产值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2023年正月初八、初九、初十三天的日平均用电量与2022年12月份的日平均用电量之比达到8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支持企业促生产、抢先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度一季度产能安排,对2023年一季度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以2022年一季度为基数,2023年一季度产值每新增500万元为一档,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2023年1-2月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额外再奖励5万元。获得以上奖励的企业应已参加亩均效益评价,并达到B类及以上。奖励资金可由企业统筹用于节后红包、返岗奖励等。(牵头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黄岩供电公司) 二、加强企业生产保障。 以“永宁企管家”为服务抓手,各“永宁企管家”驻企指导员要加强走访服务以及本政策的宣传,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留工促产等工作,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特别是做好重点企业走访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区经信科技局、永宁企管家;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确保工业原材料等各项生产物资物流通畅,水电气热等各项生产要素供应到位。(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岩自来水公司、黄岩供电公司) 携手十省百城开展“百城千企•乐业台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并采取余缺调剂、就业见习以及市场化服务等多种形式,化解企业用工急需。(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教育局) 三、支持企业稳岗留工。落实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对留黄员工(指非台州籍企业员工,下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支持新老员工尽快来黄就业稳岗,2023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制造业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来黄的,按企业租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班次最高补贴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省外新员工自行到我区制造业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任一险种)的,按照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给予交通补贴;市外新员工到我区制造业企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该员工2000元的就业补贴。制造业企业招用10名及以上市外新员工,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招用新员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四、鼓励员工留黄过年。支持亩均效益综合评价B类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非台州籍员工留黄过年。给符合条件的留黄员工(须在黄岩正常缴纳社保<含当月缴纳的工伤保险>)发放600元/人的消费券。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在2022年12月25日-2023年1月15日期间,将本企业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导入系统(企业码)。员工于2023年1月20日(大年二十九)至24日(正月初三)期间,登录系统获得消费券领取资格,并于2023年2月5日前赴线下门店兑现(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以2023年2月5日前员工在消费券发放单位领取的纸质消费券以及相关票据为结算审核依据,会同区财政局于2023年2月底前将补助资金结算拨付至消费券发放单位。(牵头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为留黄过年的留黄员工(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台州)免费赠送10G可在春节期间使用的本地流量。(牵头单位:区经信科技局;配合单位:黄岩电信分局、黄岩移动公司、黄岩联通公司) 对持有台州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留黄员工,给予流动人口积分奖励。(牵头单位: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五、支持制造业项目快复工扩投资。支持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对一季度在建或新开工的重大投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2023年一季度完成投资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2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3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4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投资额以统计入库为准。(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财政局) 六、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市场。2023年一季度继续开展出境参展机票补助,外贸企业出境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的,其企业人员往返机票费补助50%(仅限经济舱),每人次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同时对企业人员给予签证保险、境外旅行保险等相关保费不超过50%的补助,每人次最高不超过1000元;同个展会每家企业两项补助人数均不超过2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七、支持企业扩大销售。对2023年一季度销售额累计增速高于台州市平均水平的限上批发企业和限上零售企业,分别按批发业销售额、零售业销售额增量排名前10位的给予分档奖励,排名1-3位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4-5位的分别给予15万元奖励,6-10位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八、加大汽车市场促消费力度。2023年1月1日-2月2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汽车·嘉年华”为主题的汽车促消费活动,发放购车补贴,活动具体情况根据台州市分配确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九、组织开展暖心活动。各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在节前开展以鼓励留黄员工“我在黄岩过大年”为主题的走访慰问活动,营造让留黄员工倍感温暖温馨的节日氛围。鼓励各有关企业根据形势适当组织节日文体活动,为留黄员工发放购物券、电影券等节日福利。各企业要切实做好留黄员工的餐饮、住宿、水电等生活保障,让员工感受温暖关爱,做到既留人又留心,生产过节两不误。(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单位:区传媒集团) 组织开展留黄员工春节优惠游活动,每位留黄员工凭借身份证、在黄缴纳社保证明(浙里办下载)证明,可在景区申领台州市内旅游景区3折门票,活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月8日。鼓励国有投资经营的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春节期间向留黄员工及其家属免费开放。(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十、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大欠薪违法打击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加班工资发放、假期加班调休等举措,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对确因经营困难出现欠薪问题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帮助解决被欠企业员工的生活困难。(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防范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加强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机制有效运转。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员工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能力,特别是做好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消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黄岩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十二、做好节日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引导企业切实做好留黄过年员工和其来黄过年家属的防疫、餐饮、住宿、水电等生活保障。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与健康保护宣传,做好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个人健康保护,提高疫苗接种率,扎实做好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区卫健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传媒集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本通知所涉及的补助和奖励,应本着利企惠民的原则,简化办理手续、缩短拨付时间。原则上,节后复工复产奖励于2023年2月底前拨付到位;消费券补助于2月底前拨付到位;一季度生产奖励于4月底前拨付到位;员工来台交通补贴于5月底前拨付到位,就业补贴于7月底前拨付到位。(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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