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03ZF710000/2021-13846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长期在外地工作,看病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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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比如像到北上广等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地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地工作。 4、异地转诊人员 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办理异地就医操作指南如下 符合办理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备案-查询定点-前往就医”的流程。 一、备案 1、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参保人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后,根据提示进行实名和实人认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地区查询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首页点击热门服务下的“异地就医”进入“异地就医”页面,点击“查看”按钮查询。(目前“快速备案”和“自助开通”分别覆盖了22个省级地区和13个省级地区,可分别进行查询。) 3、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4、备案记录查询 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异地就医”页面下方找到备案记录,点击“异地就医备案记录查询”,可查询备案结果及详情。 二、定点查询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页面,可查询全国范围内已开通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已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 三、前往就医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前往本人备案的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执行。 在医保APP“异地就医”页面下方,找到并点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查询”可查询异地就医费用明细。 温馨提示: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的规定办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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