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4/2021-10504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区教育局全面展开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集中治理行动
发布日期: 2021-08-06 17:03   来源: 区教育局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台州市教育局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台教民﹝2020﹞114号)、《关于开展黄岩区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摸底和规范整治行动的通知》(黄办﹝2021﹞1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深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乱象,黄岩区教育局制定了《黄岩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规范整治对象、重点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加强了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展开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集中治理行动。

7月29-30日,我局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5组对全区63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整治行动。检查共包括6大项目12块内容。

一、公示情况

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消防合格备案凭证、教师资格证、收费备案情况、招生广告等相关信息都需及时上墙公示,以保障学生、家长在选择过程中的知情权。

 

二、安全工作

重点检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无障碍,灭火器、消防水栓、烟感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齐配足并仍完好可用,逐一排查教学场所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要求机构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管好小门,从业人员做到疫苗应接尽接。仔细检查安全排查记录、学生出勤管理、消防演练的台账等书面资料,确保各培训机构各级岗位责任人已落实到位。

 

三、招生工作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广告中不得夸大宣传培训效果,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内容,收费必须经过备案和公示,不得超出三个月收费。同时,合同必须严格使用教育部监制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得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四、教学管理

通过翻阅教材、现场询问学生的方式,严厉打击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应试教育等违规行为。

 

五、课时管理

通过座谈了解、检查课程表,确保无超时授课现象,不得晚于20:30结束课程。

六、教师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所有专兼职教师都须持证上岗,外籍教师必须持有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兼任。

本次联合检查覆盖面广、督查内容细、排摸工作实,各培训机构负责人详细阅读并签订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承诺书》。检查汇总发现部分机构存在证照上墙公示内容不全面、消防安全疏散指示不完整及标牌广告不规范、房屋质量鉴定报告过期、超前教学等问题共52条,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

下阶段,区教育局将组织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和管理人员,多途径宣传、解读《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政策精神,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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