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协助做好数字经济、工业信息化发展调研,为拟订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规划、布局等提供决策建议。 (二)协助推进和指导全区企业信息化、新农村信息化、社区信息化等工作; (三)承担推进全区各大通信运营商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信息消费,推进通信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等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产业发展等行政辅助工作。 (五)参与社会信息化、城市大脑、智慧城市等工作。 (六)协助做好全区工业企业、电子信息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及数字经济类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七)协助做好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八)协助组织工业企业、数字经济企业参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展会、培训、技术推广、项目对接、宣传推广等工作。促进数字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先进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示范等工作。 (九)协助拟订工业信息化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措施;协助做好相关人才计划实施和人才评价工作。 (十)完成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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