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8/2021-104631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深入推进清廉金融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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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深入推进清廉台州建设,并将其写入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市委出台了《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台州建设的意见》,明确把清廉金融建设作为清廉台州建设的一个重要建设单元。3月初,为切实做好清廉金融工作,市金融办会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召集相关责任单位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清廉金融建设的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现将文件起草经过及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台州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3月22日,《实施意见》初稿形成;3月29日,市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台州建设的意见》正式印发后,起草小组对照市委文件精神,对《实施意见》内容作了充实完善;4月2日,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作了修改完善;4月6日,征求了各金融机构和县市区金融工作中心的意见;4月13日,征求了市纪委市监委和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4月15日,召开征求意见会,面对面征求部分市级金融机构的意见;4月25日,收到《浙江省金融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后,对《实施意见》内容进行了调整充实。经市委领导审签,市委办公室于7月7日印发了《通知》。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是市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台州建设的意见》的具体化,既全面贯彻了市委文件精神,又体现了金融特色,共分为五个部分和一个附件。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提出要以清廉金融单元建设为抓手,以“清廉金融指数”为标准,以“清廉金融指数”为标准,构建金融“四廉十二项”工作体系,推进“四个三”清廉金融项目建设,发挥清廉金融文化的浸润作用,做到清廉金融建设与落实“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国家级小微金改示范区创建同步推进、配套实施,为走深走实”三立三进三突围“新时代发展路径,加快建设“六个城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标”。提出了力争在“十四五”时期,清廉金融单元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清廉金融各项制度机制逐步健全,清廉金融文化氛围日益浓厚,管党治党“四责协同、五环闭合”机制更加健全。 第三部分是“工作原则”。提出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融入中心工作,坚持聚焦突出问题,坚持统筹协调推进。 第四部分是“重点任务”。提出4个重点任务和12项子任务。4个重点即建设清廉金融班子、建立清廉金融机制、完善清廉金融制度和打造清廉金融形象;12项子任务分别是“3个强化”,即强化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生态引领,优化金融政治环境,强化监督引领,突出金融高管特别是“一把手”管理;“3个机制”,即实施“四责协同、五环闭合”机制、完善行权履职约束机制、抓好金融乱象整治和风险防范机制;“3个体系”,即建立金融机构廉洁风险点排查体系建立作风纪律经常性检查体系、建立“清廉金融指数”评价体系;“3项工程”,即实施党史和清廉教育“筑垒工程、实施清廉金融文化“铸魂工程”、实施金融铁军“领航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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