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30026771540/2021-104045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司法局高质量推进《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 | ||||
|
||||
黄岩区司法局按照省厅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法》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立足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各类载体,全方位推进《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切实提升县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认真结合法律原本,提升《社区矫正法》宣传的生命力。坚持思想上对标、行动上对表,出台《黄岩区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专用《社区矫正法》读本300余本,法条单行本2000余本,宣传折页3000余份。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研讨会,对照原文九章六十三条内容,将该法“宽严相济”的立法精神内化为工作理念和方法、外化为具体行动和措施,确保矫正法正式实施后矫正工作的平稳过渡。 二、加强宣传载体建设,扩大《社区矫正法》宣传的覆盖面。发挥法治宣传的矩阵规模效用,将传统普法手段与新兴普法手段紧密结合,充分运用法治主题公园等现有载体,突出《社区矫正法》宣传主题,通过展板、LED 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知识,持续开展日常宣传活动。对比《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方案》的不同之处为途径,详细介绍了法条颁布的背景,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的权利。 三、立足社区矫正工作需求,提升《社区矫正法》宣传的针对性。在全区10个司法所内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讲座。积极加强与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社区矫正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商。结合《社区矫正法》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的特别规定,我局积极整合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力量,加强与区检察院“小橘灯工作室”的协作,有的放矢地落实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不断提升矫正工作者队伍水平提升,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网格员定期培训制度,实现“执法大队--执法中队--村居工作站”三级执法能力大提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