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86/2021-102789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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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黄市监综〔2021〕5号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科(室、队、会)、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为加快推进我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现将《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市场监管条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抓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集中力量攻坚重点项目,形成“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勇争一流”工作态势,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
一、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党政同责 (一)统筹协调推进。完成全区食药安委全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等重大会议组织筹备工作,推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食品药品安全汇报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内容列入区委全会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以区政府名义出台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目标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会议,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治理等重大或专项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形成部门合力。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二)完善考核评议。加强市对区食品药品安全评议考核的研究,全面落实省、市食药安办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完善区对乡镇(街道)考核体系,制定2021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科学谋划与设置考核赋分要求和考核权重。 (三)深化党政同责。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精神,按照黄岩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对照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清单,推进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各项工作要求。将乡镇(街道)党政同责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推动乡镇(街道)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上再抓落实、促完善。 二、紧抓重点项目,守住关键底线 (四)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成果。继续落实《黄岩区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跟踪评价关键环节持续发力,长效化巩固创建成果。主动探索高于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的创建标准,开展特色创建,力争为台州市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贡献黄岩力量。 (五)深化基层食安办分级分类管理和星级评定。全年完成10家以上乡镇(街道)食安办星级创建,实现全区19个乡镇(街道)食安办星级化全覆盖。对照指标任务,严格督促申报单位落实各项细则,寻找差距,补齐短板,真正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基层食安办。推进基层协管员队伍建设,开展基层食品安全协管人员能力培训,基层协管人员食品安全考核优秀率达50%,探索优秀协管员奖励机制,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工作能力,持续推动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立足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推动已创成的星级食安办常态化保持建设成效。 (六)推进食责保提质扩面。完善政府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协作支持、保险机构宣传推广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围绕民生实事项目中的食责险相关内容,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经济补偿、社会管理等功能,为我区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批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全面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前风险评估+事中风险管控+事后风险保障”的风险治理体系,构建日常监督、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等方面服务机制。组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队伍,强化食责险事前风险评级及查勘、事中风险预防及培训、事后应急处置及理赔服务体系,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提升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强化社会共治能力。 三、着眼数字赋能,强化风险防控 (七)全面落实“浙食链”系统应用工作。实施食品安全全链条改革,牵头统筹推广“浙食链”应用,实现“厂厂(场场)阳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追溯、事事倒查”。根据《关于推进“浙食链”系统建设应用实施意见》的要求,发挥好工作专班的作用,落实“浙食链”应用各项目标任务,构建精密智控闭环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八)切实推进数字化协同应用系统的应用推广。按照省、市要求推进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系统的应用推广和使用,实现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落实“阳光工厂”“特殊食品风险智控”“校园食品安全智治”“网络餐饮以网管网”“风险评估预警”“问题智治”等场景的应用,提升智治水平。深入开展“协同应用”推广培训,建立协同运用使用情况定期公示、通报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应用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九)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闭环治理。推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处置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处置清单,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通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推送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实施风险分类分级处置。探索建立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处置督办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反馈机制,加快建立重点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数据库,作为风险监测的重点进行后续跟踪,提升日常风险治理的针对性精准性。落实风险化解措施,通过专项整治、完善制度标准等纠正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四、聚焦疫情防控,完善闭环管理 (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入关到消费各环节的全流程管控,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等专项整治,推进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督查检查,严格落实“浙冷链”赋码扫码,做到“应赋码尽赋码、应扫码尽扫码”。强化冷链运输车辆常态化管控。推进精密智控指数物品风险防控指数持续保持在全市前列。 (十一)迭代升级“浙冷链”。根据省市要求持续推进“浙冷链”系统应用,赋码率和扫码率保持在98%以上。强化“浙冷链”系统与冷链智控场景的深度融合,增加交通运输车辆和冷库备案、温湿度监控信息,为冷链物防“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五、紧盯应急处置,推进社会共治 (十二)健全风险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管理,规范我区食品安全事件(事故)信息报送程序和应急处置职责分工。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开展综合研判和应急处置。持续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交流渠道,把握舆论走向,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及时对外界发布权威信息。 (十三)营造食品安全宣传氛围。在全区常态化开展“你点题我检测”“我宣传你传递”“我执法你参与”“你举报我查处”等“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积极参与市级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持续深化与媒体的合作,邀请媒体跟踪报道监管执法,发布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一、加快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 (一)推进食品生产企业“浙食链”系统应用。按照“厂厂(场场)阳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追溯、事事倒查”,实现“一码统管、闭环管理”的要求,今年新增“浙食链”系统应用食品生产企业23家以上,推行食品全链条监管;建设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8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100%完成风险智控场景应用,实现食品生产关键环节可视化,提升重点区域智慧监管水平。 二、突出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推动地产食品质量提升 (二)持续推进食品小作坊整规提升。启动小作坊“六化”建设,探索小作坊“园区化”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创造条件让小作坊入园加工,实现“四统一管理”;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新增13家以上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5S”标准现场管理;结合市局迭代升级小作坊追溯系统工作,实施小作坊“智慧化”监管和“阳光化”小作坊创建,推行20家以上小作坊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深化小作坊食品“品牌化”建设,在“名特优”或其他品牌建设以及小作坊园区或名特优小作坊与旅游结合等方面进行“旅游化”创建探索,以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多维度发展。 (三)开展重点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婴配食品、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油、白酒、淀粉制品、包装饮用水等地产食品为重点,结合上级布置的各类专项整治要求,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治理措施,组织实施靶向治理。 (四)开展隐患治理闭环化。根据总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安排,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加强对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质、场所环境、生产过程监管。按照“发现风险、分析风险、处置风险和总结提高”的要求,及时召开风险评估会,研讨方法进行治理,并对治理成效进行评估和回头看,实现隐患早发现、早治理。 三、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督促并指导企业依法配备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数据库,加大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抽查考核力度,力争年度企业抽查考核覆盖率达100%,食安管理员抽查考核覆盖率达95%以上。 (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建设。按照批批检测、晾晒产品自检结果要求,抓好生产企业出厂检验人员能力建设。采用检验数据比对、现场检验能力考核、重复检测、企业质量控制措施实施等推进企业检验能力建设。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比对考核通过率达到95%以上。 (七)深入推进“寻找CCP”行动。以乳制品、肉制品、包装饮用水、固体饮料等四类企业为重点,开展全覆盖试点,通过“五个一”即“一张导图、一个看板、一名专员、一套记录和一份指南”,推动17家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导入关键控制点防控措施,建立CCP数据库。 (八)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贯彻总局拟出台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督促并指导企业依据企业风险等级评定情况,定期对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100%,其余企业年度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95%以上。 (九)完善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责报告制度。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组织开展全区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通过企业自查、体系检查、实地抽查、报告点评等形式,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十)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及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推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规范保健食品标识和警示用语标注,加强标签、说明书管理。协助企业开展食药物质在我区的试点工作,助推保健食品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十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以及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十二)加强科普宣传深化社会共治。强化科普宣传,引导理性消费。进一步扩展科普宣传的覆盖面,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及防骗辨别能力,引导科学理性消费。通过社会共治,形成行业自律、部门负责、联合打击、理性消费的保健食品营商环境,促进我区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监管。及时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根据2020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及日常监督检查计划(附件),建立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开展分级监管,按要求完成日常监管以及各类专项检查。 (十四)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对新出台的食品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的宣贯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监管业务培训,探索实施核查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加强食品生产许可核查人员队伍管理和考核,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和风险防控,大力推进“阳光监管”。 (十五)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以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契机,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三服务”活动。一是培育我区保健食品品牌。服务保健食品企业的注册和许可,助推产业发展。二是加强调研,弥补短板。加强对甘蔗种植及加工业的调研,推动“黄岩红糖”地理标志产品的应用和发展,努力做好做优我区特色食品产业。三是引导社会力量推动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发动企业参加诚信体系评价和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按要求鼓励规模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HACCP体系认证行动。
黄岩区2021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1、食品生产者(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备注:2021年新办取证的食品生产者(企业)依据现场考核改进项情况进行监管频次确定;停产企业适时开展检查,确认其生产经营状况。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计划由辖区所依据各自辖区内的小作坊摸排和建档情况,结合登记开展情况自行制定,监管频次原则上A级一年1次,B级一年1-2次,C级一年不少于2次。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一、聚焦智治改革,全面推进数字农批建设 一是推动“浙食链”的全面应用。根据数字化转型要求,结合市场实际,按照系统对接、零基础应用两种模式,对台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分时段、分步骤开展“浙食链”的推广应用,下游农贸市场逐步推进。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经营单位通过进货报备、色标管理、进出扫码,建立涵盖产品产地、检验及供货信息的追溯信息,向零售端传递。按要求完成市局分解的接入“浙食链”指标任务,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应用活跃度不低于70%,对“浙食链”应用情况建立定期公示、通报和考核制度。 二是启动新一轮规范化建设。在前期农批市场规范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以构建食用农产品数字化闭环管理追溯机制、智慧化内部管理为核心的新一轮“数字农批”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台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新一轮的A级规范化创建工作,建立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达100%。 二、聚焦底线思维,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三是完善食品销售风险分级体系标准。细化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方案,合理设置分类项目,按类别细化检查表单,建立科学、高效的动静态评分标准、日常巡查频次标准、动态评级标准以及综合信息分析标准,提升评级的标准化程度,实现综合动态分级评判从“人为评”向“标准评”转变。确保2021年全区持证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实现100%风险分级动态管理。 四是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根据上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安排,2021年重点推进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主体资质、场所环境、经营过程三方面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清单,深入挖掘案源、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与公安等部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五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加强与进口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的协同配合,健全和完善冷链食品物防精密智控体系,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共同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常态化抓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上链受控、产品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 60%以上大中型流通环节食品冷库企业接入食品冷链风险智控场景,第三方冷库100%完成网上备案。 六是重点整治流通环节突出风险隐患。结合抽样检验、风险监测、投诉举报、日常检查、案件查处中发现的“潜规则”,梳理流通环节风险隐患清单,确定1-2项作为年度重点风险隐患治理项目,定期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总结治理经验,明确隐患整治目标,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靶向准、成效明。继续配合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一打三整治”陆域禁渔等相关工作。 三、聚焦责任落地,完善推进制度建设 七是分类建立主体责任规范。结合食品销售经营单位风险分级工作,对全区食品销售经营单位进行细化分类,按类别从进货查验、贮存条件、定期自查、人员管理、产品追溯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食品经营行为规范。对连锁企业、食品批发企业、电商配送等重点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对不主动报告的食品经营主体实行降低信用等级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各类形式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已创建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八是开展省、市级第三方技术评审。配合省、市局完成农批市场、大中型商超、自动售货企业、小食杂店、副食品批发市场等主体的食品流通主体规范化评审工作,对第三方机构实地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及相关业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清单。 四、聚焦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能力发展 九是完善食品流通长效监管机制。完善食品流通管理机制,厘清主体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以企业主体自查,基层所主管、乡镇协管、科室复查比对的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监管空白等问题。 十是切实加强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组织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监管业务知识水平;开展技能培训、观摩学习、交叉检查、复合比对,通过“以老带新、骨干传帮带”等形式,提升监管实战水平;通过业务交流、研讨座谈等形式,加强对新兴业态监管研究,提升破难攻坚能力,切实增强食品流通监管干部素养。
餐饮监管工作要点
一、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 (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各所要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针对不同经营业态、经营方式、规模大小及问题发现情况等因素,探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规定检查方式和频次,制定分类检查要点,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的风险分级监管机制。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所要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关要求,重点加强对节假日旅游接待酒店、单位食堂、连锁企业、餐饮集中区域和问题反映较多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检查结果录入“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加强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进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三)加强人员培训考核。以“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为载体,探索构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全程精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继续开展大型以上餐饮、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查考核,实现自查自评和监督抽考全覆盖,并逐步向中小餐饮单位、入网餐饮单位延伸,探索形成食品从业人员全流程管理体系。 (四)推动餐饮单位自查。推动餐饮单位按照《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管理规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制度建设、从业人员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控制关,确保操作过程符合规范要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等禁止性规定。 (五)规范各类食堂经营。加强与教育、民政、卫健、经信、建设、机关事务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对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供餐人数超100人的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强化监管,指导、督促食堂硬件的改造提升和“阳光厨房”建设,强化对食堂采购、加工、烹饪、供餐、洗消、储存等关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探索各类食堂规范化管理新模式。 二、坚持发展导向,实施四大行动 (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快实施《浙江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重点加强民工子弟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等薄弱环节的提升力度,实现98%以上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等级达到B级以上。春秋季开学期间,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迭代升级校园食安智治应用场景,协同教育部门加快提高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校园食安智治应用场景应用率,至2021年底,学校(幼儿园)食堂视频“阳光厨房”基本全覆盖并接入协同应用。加强对学校食堂第三方托管机构管理。 (七)实施农村家宴转型提升行动。加大《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宣传,引导推动各所农村家宴建设、管理、服务方面逐步走向规范,新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2家。新建农村家宴“阳光厨房”15家并接入协同应用。 (八)实施“阳光餐饮街区”提升行动。加强对城市综合体、美食街、重点商圈等餐饮聚集区行政指导,推动管理主体建立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对餐饮店进行统一管理和加大资金投入,对后厨环境进行提升改造并积极建设“阳光厨房”,从事网络订餐的推广使用“外卖封签”和网上“阳光厨房”,接受消费者监督。结合“放心消费行动”,培育并创建放心餐饮店。推行“一店一码”,公示商家资质、日常检查、抽检、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信息。 (九)开展餐饮服务水平提升行动。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为切入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动餐饮企业落实《浙江省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指南》相关措施要求。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主动向消费者作出有关餐饮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质量的承诺,并通过经营场所、菜单、外卖餐食包装等开展有关“减油、减盐、减糖”等健康饮食宣传。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三、坚持智能导向,提升监管效能 (十)迭代并推广应用场景。加速迭代并推广使用阳光厨房、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智控、网络餐饮“以网管网”、校园食品安全智治等应用场景,加速与“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对接融合,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信息化协同治理能力稳步提高。全区50%的学校食堂、等级幼儿园食堂以及80%的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开展相关场景应用。在全区学校食堂新建智能阳光厨房20家。 (十一)强化基础数据动态管理。持续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和“三小一摊”数据库清理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主体退出机制,确保数据底数真实、有效。 四、坚持共治导向,扩大社会影响 (十二)加强小餐饮共治共管。在全面推行“三小”行业“多证合一”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扩大小餐饮“红黑榜”公示制度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广“五常法”、4D管理体系、驾照式记分管理、餐饮智控码等做法。 (十三)加强网络餐饮协同管理。开展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线上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公示的证照、地址、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进行抓取和监控;线下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入网餐饮单位,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食品不符合要求、环境卫生脏乱差、加工过程不规范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推进“外卖封签”、网上“阳光厨房”建设覆盖面,持续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加强对无堂食网络餐饮经营单位监管。
“三品一械”抽检监测工作要点
一、科学有效组织实施抽检监测 (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根据往年食品风险隐患清单,科学制定实施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加强对高风险区域、高风险行业、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高风险食品和社会关注度较高食品的监督抽检,注重抽样区域、时间、业态、环节、品种均衡性,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效数据支撑。结合监管需求,围绕重要传统节日及敏感时期的食品开展专项抽检,对去年抽检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实行全覆盖抽检,提高跟踪抽检频次,加大抽检力度。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应注重问题发现率,抽检不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不合格率。2021年局本级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00批次,适时开展“你点我检”活动,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切实提升百姓舌尖上的满意度和踏实感。 (二)药品质量抽检。根据市局统筹安排,做好辖区内的药品质量抽检工作。2021年全区完成省级药品监督抽检8批次,市级药品监督抽检62批次(生产环节12批次,流通环节50批次)。监督抽检应侧重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开展抽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在产品种进行全覆盖抽检。同时开展在产原料药、中药饮片、医院制剂、医用氧抽检。通过抽检及时发现和消除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认真组织做好国家、省级和市级抽检工作任务,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处理。完成抽样后,严格按照产品抽检方案要求的贮存运输条件送达检验机构,需要冷藏运输的,要确保产品运输环节不脱离冷链。围绕疫情防控工作为重点,按市局春雷专项行动部署,对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督抽验。疫情防控抽检做到两个全覆盖。一是生产环节开展全覆盖抽检,对当前在产的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实施全覆盖全品种抽验,特别是去年因停产未抽到样的企业和品种进行补充抽检;二是开展流通使用环节重点产品全覆盖抽检,重点对去年抽检不合格医用口罩等及相关企业产品一律开展跟踪抽检,确保不留死角。 (四)化妆品监督抽检。按要求完成国家、省级和市级抽检任务,及时发现和消除化妆品安全隐患,整治突出问题,保障化妆品安全。重点对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店、“百千万”示范创建和提升单位为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抽检。事前做好排查、快检初筛、线上监测等方式提升抽检靶向性,确保准确有效的发现问题、处置问题。 二、全面实施深化食品抽检分离改革 (五)进一步优化抽检分离操作和衔接流程。局本级食品抽检任务全面实施“硬分离”+“双随机”抽检。根据《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浙市监食检〔2021〕1号)等文件精神,围绕机构与人员、制度与规范、硬件与保障三方面“16个有”具体要求,优化基层食品抽检工作组织架构,完善运行机制,改善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抽样工作水平。对照市局建设标准、考核验收细则,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及时总结,9月底前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三、大力推进数字化平台应用 (六)积极推进全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要树立数字化抽检的意识并予以实践,加强对国抽系统规范化使用的指导督查,确保食品抽检数据高质量回落。探索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台州新模式,熟练掌握平台风险评估预警、问题智治应用场景功能,推进省平台在浙政钉、浙里办等场景中的实地应用,实现“掌上办公”,运用区域风险五色图科学评估本地食品安全风险,服务基层靶向抽检、精准监管,提高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治理效率,全面提升队伍的工作效能。 (七)药品数字化抽检。推广使用药品抽验管理系统,提高药品抽检效率、避免重复抽检、推进后处置工作规范化。抽样过程中药品抽验管理系统和纸质抽样单同时使用,保证同企业同品种抽样重复率不超过3批。 四、优化“三品一械”安全风险管理机制 (八)完善承检机构质量管理机制。协助落实抽检招标相关制度,完善承检机构遴选办法和退出机制,选择优秀检验机构承担食品抽检任务。加强对承检机构履约能力和检测质量的考核与管理,开展数据核查、备样复核、盲样比对,并从现场抽样、样品管理、检验流程、培训教育、保密回避等环节与制度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承检机构采取限期整改、责任约谈、暂停任务、取消资格公开通报等处理措施,确保抽检工作程序规范、检验数据真实准确,提高抽检资金使用效益。 (九)完善核查处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品一械”核查处置工作“五个到位”(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抽样检验、日常监督与稽查执法等相互配合的核查处置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规范药品抽检核查处置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不合格(问题)“三品一械”信息通报制度,积极推动检管结合,提升核查处置整体水平。严格按要求织开展不合格(问题)“三品一械”核查处置、异议处理、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信息发布,确保2021年度国、省、市、县四级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100%,90个自然日内按时完成率达85%以上。 (十)完善风险监测和预警交流机制。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定期通报食品抽检监测结果、问题原因、分析和核查处置进展情况,抽检结果公布率达100%。对抽检总体情况、项目指标及不合格原因等及时发布分析报告。加强公众查询和发布信息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百姓关注、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围绕公众关心、基层反映多的问题。加强与“三品一械”具体监管环节的对接,建立“三品一械”风险隐患交办制度,组织专家研讨,积极推动问题整治、治理闭环。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预警,创新交流形式,扩大受众面,增强影响力,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水平,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十一)健全通报考核制度。建立提醒、督查、通报、考核机制,督促指导各所及时有效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利用抽检监测平台,对完成的各类抽检监测任务、质量和时效进行定期不定期通报考核。及时对抽检监测、信息公示、核查处置等工作进程情况进行自查,查漏补缺,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五、强化队伍能力提升 (十二)组建抽检秘书处。增强队伍人员配置和技术支撑,建立抽检秘书,完善食品抽检秘书处工作机制。 (十三)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认真梳理“三品一械”抽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组织参与“三品一械”抽检培训。一是通过线上视频连线和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抽样全程指导,确保抽检工作程序规范。二是建立承检机构业务技能学习互动机制,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务手册》等为主要教材,组织分类培训、实操能力培训,提升队伍专业水平。三是运用浙政钉“掌上办公”等多种科技手段,提高抽检效率、不合格处置能力和结果分析运用水平。 (十四)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完善“三品一械”抽检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机制,进一步细化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廉政清单,加强对检验机构管理,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监督和保密教育,防范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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