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62/2021-101439 文件编号: 屿委〔2021〕18号
发布机构: 屿头乡 成文日期: 2021-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屿头乡2021年度行政村和村干部“头雁领航·村村比拼”考核试行办法
发布日期: 2021-06-02 09:18   来源: 屿头乡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抓落实工作机制,引导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同心同向同力开展工作,打造抓落实抓工作的“责任共同体”,推动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提升,为建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乡村先行样板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黄岩区“头雁领航·千村提升”文件精神,结合屿头实际,完善屿头乡村干部“承诺同作、工作同抓、责任同担”的考核管理机制。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和各村干部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2021年度村和村干部考核按“月查”、“季评”、“年定”开展。“月查”、“季评”确定每季度“红黑榜”,“年定”综合当年4个季度的“季评”及全年工作考评情况,由考核组综合评定报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年度“红榜”、“黑榜” 及年度村居目标考核优秀、良好、一般、差等次。

(一)“月查”

“月查”开展大党建大环境常态化巡查,以实际打分为成绩,折算到“季评”,评价标准为《屿头乡村落实新时代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试行办法》(120分),对每季度前3个月的月查分数进行平均,平均得分计入季评。

(二)“季评”

1.前3个月的“月评”平均得分(120分)

2.行政村季度考评(100分):每季举行干事清单成效测评,乡“头雁领航·村村提升”专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乡专项办”)将各村干事清单项目按照六大类进行分类汇总后,由条线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在会前组织实地检查,对各村干事清单成效度进行打分,平均得分=六大类评分合计/6。

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月评”平均得分、季度考评分数综合确定考评等次,结果分为四类:“优秀”(占总村数约20%,3个)、“良好”(总村数约50%,5个)、“一般”(总村数约15%,2个),“差”(总村数约5%,1个)。

季评中“优秀”、“良好”、“一般”、“差”等次分别按照100分、80分、60分、0分计入“年定”中。

3.村干部季度考评(100分):每季举行村干事清单成效测评(参照行政村季度考评,共60分)和日常工作尽职度测评(共40分),日常工作尽职度测评由乡班子、职能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在测评会上对村干部个人日常工作尽职度进行打分。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分数综合确定考评等次,等次分为4类: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为村主职干部、村党组织副书记(村监会主任)与村委会副主任两类进行考核。每类“优秀”等次比例为20%,“不称职”等次比例一般不少于5%。行政村季度考评等次是优秀的,该村主职干部季度一般评定为优秀;行政村季度考评等次是差的,该村主职干部季度一般评定为不称职。

季评中“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分别按照100分、80分、60分、0分计入“年定”中。

(三)“年定”

“年定”名次由“季评”得分+定性考核测评分+村干事清单成效测评+创优考核得分组成。

1.前3季度“季评”平均得分(100分);

2.行政村年度考评(100分):进行年度干事清单成效测评,按照季评模式开展;

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季评”平均得分、年度考评分数、创优考核分综合确定考评等次,结果分为四类:“优秀”(占总村数约20%。3个)、“良好”(总村数约50%,5个)、“一般”(总村数约15%。2个),“差”(总村数约5%,1个)。

3.村干部年度考评(100分):每年年底举行村干事清单成效测评(根据行政村季度考评,共60分)和日常工作尽职度测评(共40分),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年度考评由乡班子、中层正职、驻村干部、本村党员村民代表4个层面评价组成,分别占50%、20%、20%、10%。

村级班子为优秀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可适当上调,最高不超过50%,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村级班子为良好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人;村级班子为一般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村级班子为差等次的,其班子成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创优考核分(15分):村集体当年获得的荣誉性表彰。受国家级表彰的加10分,受省部级表彰的加5分,受地厅级表彰的加2分,受县处级表彰的加1分,受市级部门表彰的加0.5分;作为市级部门及以上现场会参观点的按会议级别的荣誉分加分。(同一项目内容的荣誉性表彰不重复计分,合计奖分最高不超过15分)

5.直接否定项

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当年度的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①本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的;②本人或直系亲属违法占地建房或组织参与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等造成不良影响的;③已党政纪立案或移送司法机关待结案的暂缓发放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待结案后按规定发放;④打卡考勤不达标的。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度的绩效报酬:①年度承诺事项没有完成,群众反响强烈的;②因工作失职,村内新增违法占地建房、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等情形造成不良影响的;③因村“两委”严重不团结、村内事务管理不民主不规范等导致村里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④平安建设、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出现问题被“一票否决”的;⑤中心工作配合不力,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⑥被列为软弱落后村党组织当年转化不彻底的或因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受到上级责任追究的;⑦因违法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对列入直接否定项的村,不得参与年度评先评优。

6.直接扣除奖金项

(1)各线工作因村主观原因被区市、省、中央,以督查、会议、文件形式通报批评或被各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00-2000元。

(2)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对平安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每次扣200-2000元。

(3)考勤未履行请假手续、迟到早退的,每次分别扣150元、50元。

三、考核结果运用

发放村干部年度工作报酬的依据。具体发放标准: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基础报酬(占40%),绩效报酬(占45%),任期激励报酬(占15%)三部分组成。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按年发放,任期激励报酬在任期满后发放。

(一)基础报酬。基础报酬发放标准按照当年年报的人口数设定系数。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当年基础报酬:①在村工作时间未达到一半的;②“三会一课”、“五议两公开”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员群众反响强烈的;③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二) 绩效报酬以考核“年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黑榜”等次,予以计发报酬 。

1.“红榜”村占村总数20%(3个)

在“年定”名次中,由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其中3个村为年度村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红榜”村),奖励村集体20000元,村干部绩效报酬系数为1.1。

2.良好等次占村总数50%(5个)

在“年定”名次中,由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其中6个村即为考核良好村。年度考核定为良好等次的村干部绩效报酬系数为1。

3.一般等次占村总数25%(2个)

在“年定”名次中,由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其中1个村即为考核一般村。年度考核定为一般等次的村主职干部绩效报酬系数为0.9。

4.“黑榜”村占村总数5%(1个)

在“年定”名次中,由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其中1个为“黑榜”村,一次被评定为季度 “黑榜” 的村,对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两次被评定为季度“黑榜”的村,村主职干部绩效报酬扣发20%;三次被评定为季度“黑榜”的村,村主职干部绩效报酬扣发50%;被评为年度“黑榜”的村,取消村主职干部绩效报酬,同时一般被列为下一年软弱落后村进行整改。

(三)任期激励报酬根据《黄岩区行政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考核发放办法(试行)》发放。

(四)村主职干部原则不再在村集体领取年度报酬;村其他干部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由各村参照本办法自行制订,经费由各村自行解决。

(五)村主职干部年度报酬发放后,发现考核对象存在应予取消或扣发当年报酬的情形,相关金额可在下一年度报酬中扣回。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1.成立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乡领导班子和各办负责人干部组成。负责对村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2.各办线要切实做好考核指标设定和评分工作;各驻村干部要具体指导村有序开展全年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评分结果和荣誉报送;各村要以考核工作为导向,明确目标、奋力争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其他村干部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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