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建设系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
|
||||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加快建立健全便民高效、标准统一、协同互信的“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77号),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3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