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岩区财政局网站信息发布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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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局网站健康有序发展和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及时性,确保网站信息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信息发布和安全保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网站分布情况 黄岩区财政系统对外公开网站主要有黄岩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内网站是黄岩财政内网 二、信息发布要求 信息发布遵循积极、健康的导向,准确、及时提供全局最新工作动态、财政政策以及相关政府信息。 三、信息发布和管理权限 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各科室(单位)负责信息的编辑和更新,应指定专人(信息员)负责本科室(单位)相关信息发布,各类动态信息应即时发布,其它相关信息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发布。 四、信息发布程序 在局内外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审批方可发布,需填写网站发布审批表。信息审核程序按信息的不同级别确定为三级: A级信息审批程序:由各科室(单位)编审员对信息编辑后转科室(单位)负责人初核通过后送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再送局长(政务类信息)或书记(党务类信息)审批通过后交局办公室发布。 B级信息审批程序:由各科室(单位)编审员对信息编辑后转科室(单位)负责人初核通过,再送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交局办公室发布。 C级信息审批程序:由各科室(单位)编审员对信息编辑后转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交局办公室发布。 五、信息发布相关责任 1.编审人员(信息发布人)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可靠性和适用性。违反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或出现因信息泄密、信息失实等情况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2.信息发布审批人应对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和信息安全。 3.各科室(单位)应及时更新和发布信息,确保网站信息的时效性。 六、本制度自2014年9月1日起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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