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开展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二)承担黄岩区管辖区域内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研究制定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规范和制度,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文化市场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协助主管部门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制定文化市场执法行动方案,检查、督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五)完成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