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政府债务管理科 |
机构职能: |
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对全区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建立全区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负责政府债务对应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资产负债表编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行政、事业等单位全口径债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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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区财政大楼915 |
联系方式: |
057684030556 |
岗位责任人: |
张旭光 |
办公时间: |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00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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