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0/2021-13628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1-0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烈士子女、二等功臣、退役军人高考加分
发布日期: 2021-02-20 16:19   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近日,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明确: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不得超过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此前,江苏、广东、贵州、山西等地已出台现役军人、退役军人高考加分政策,教育部文件出台从国家层面确定加分政策,加分对象涉及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烈属等群体,体现了拥军优属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也体现了全社会对军人的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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