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54/2021-109875 文件编号: 黄北委〔2021〕25号
发布机构: 北城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5-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北城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05 16:07   来源: 北城街道 字体:[ ]

  


北城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性质和人员组成

第一条  北城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北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议事协调机构。

第二条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副召集人由分管信访工作党工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单位由街道各办、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执法中队等组成;成员由街道各办、站所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新任职人员自行接替。

二、职责任务

第三条  联席会议负责对全街道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推动中央和省、市、区、街道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分析信访形势,协调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督导各村社、责任单位完成重点信访工作任务;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本系统、本领域的信访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报送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部门与村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处理信访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

第五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提出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加强对成员单位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承办联席会议会务组织、纪要整理、文电办理等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制度和方案意见,收集、综合、通报有关情况;受召集人委托,组织召开信访专题工作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信访工作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兼任。

三、会议制度

第六条  联席会议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制度,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

第七条  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时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研究部署重点信访工作任务。由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出席。可视情扩大范围, 请各办负责人、村主职干部、驻村干部等参加全体(扩大)会议。

第八条  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时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有关信访工作,研究、交办重点信访案件,听取信访工作和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报。专题会议一般由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参加。可根据工作需要,请有关村和其他各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召开前,各办和村将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梳理后拟出议题并报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

第九条  对于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根据会议研究议定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报请召集人审阅后,印发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村和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执行落实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

第十条  联席会议研究涉及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要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

四、日常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建立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制度。各成员单位将重要敏感信访信息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信访形势,定期或不定期向相关办公室和村通报涉访突出情况和重要敏感信访信息,并督促落地检查、妥善处理;特别重要的信息,及时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及时对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从政策层面推动化解;特别重大的,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第十三条  联席会议建立信访工作联合督查制度。联合督查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或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也可由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联合督查完成后,组织实施单位将情况及时报联席会议。

五、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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