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30026771540/2021-111481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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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部署,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2月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在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司法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环环相扣、紧凑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巡察整改工作在区司法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每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坚持纪律要求,狠抓督导落实。印发《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并制定《区司法局党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截至目前,区委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教育提醒11人次(其中警示提醒约谈8人次、工作提示约谈3人次);清退相关费用17785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局党组统筹全局工作不够到位,工作机制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定期召开科室队所中层干部会议,加强各科室队所沟通协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司法所管理体制,细化全区司法所年度工作综合评估项目。三是探索履行基层法治新职能,参与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着力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二)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种类不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2021年度区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明确45个部门的宣传重点。二是深入开展宪法及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实现“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三是新建金带路民法典主题街巷及西江公园民法典主题公园两个法治文化阵地,使群众能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民法典精神的浸染。四是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确保及时拨付。 2.针对“推进依法治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等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法治黄岩建设统筹协调,部署202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法治黄岩建设主要任务。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二是破解审核难题,建立19个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核组织架构。三是完善基层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登记目录,确保应审尽审。四是鼓励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申请公职律师工作证,充实我区公职律师队伍力量,不断提升我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3.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调整〈黄岩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优化考评体系,确立考评关键绩效指标。二是搭建“青训营”平台,为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实务分享、技能培训平台,帮助青年律师迅速成长。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题的青年律师论文评审会,共评审行业论文26篇。举办“规则、诚信、风险--优化营商环境下的企业风控”企业合规系列法治讲座,惠及青年律师、企业管理人员200余人,拓宽青年律师专业视野。三是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选培5名公共法律服务人员进驻“浙里办”商业秘密保护云服务模块,开展线上法律服务咨询。建立145名法律服务人员组成的专业化法律服务队伍,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信局,全方位开展“法雨春风”企业法治体检“清患”行动。四是各司法所均已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机,并做到合理使用。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党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制定《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接受监督评议。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开展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 二、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 (一)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党风廉政责任压实不够,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全区司法所年度工作综合评估制度,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司法所考核办法中的分值和比重。二是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制定出台《区司法局具体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约谈13种情形》,规范落实各司法所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制度。 (二)关于“行业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部分矫正中队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扶上管控手段乏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矫情排查分析,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落实分类管理制度。二是推进“智慧矫正”实战应用,精准分析研判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动态,进一步增强预防脱管和重新犯罪能力。三是出台《黄岩区社区矫正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管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同时严格执行《黄岩区社区矫正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社区矫正队伍日常考评监管。四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期限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化核查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执法严谨、监管到位。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超范围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误工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人民调解误工补贴人员审核机制。二是对超范围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误工补贴进行了资金清退。三是对经办人员开展了警示提醒约谈。 2.针对“违规发放驾驶员公里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违规发放的驾驶员公里补贴已清退到位。二是对经办人员开展了工作提示性约谈。三是通过组织开展财务制度学习,强化财务人员纪律意识。 3.针对“超标准发放误餐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超标准发放误餐补贴已清退到位。二是对经办人员开展了工作提示性约谈。三是建立《黄岩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办法》,规范夜餐费发放。 (四)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财务报销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多付公杂费和伙食补贴已清退到位。二是严格执行《黄岩区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差旅费报销。 2.针对“入账凭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黄岩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入账凭证。二是对经办人员开展工作提示性约谈。 3.针对“财务白条入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财务制度学习,规范财务入账。二是由对经办人员开展工作提示性约谈。 三、在“加强和巩固党的建设基础”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全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轮训。二是建立周一夜学习制度。三是研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集中研讨交流作为中心组学习主要方式,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 2.针对“支部会议记录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党员组织生活签到,坚决杜绝代签现象。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会议记录。 3.针对“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各党支部明确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各党支部组织关系接转经办事宜,确保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动态掌握支部党员变动情况。 (二)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区级党务培训,确保党务干部全面掌握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规范执行党员发展程序。二是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发展党员会议讨论程序及记录模板,做好支部党员发展指导工作。 2.针对“入党介绍人不符合规定。个别党员同时担任两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介绍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党务干部加深党务工作学习,确保党务干部全面掌握党员发展各项细节要求,严格执行一名正式党员只能担任一名积极分子的入党介绍人的相关规定。 3.针对“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规范支部书记签名,消除“草签”现象,做到工整签名。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组织人事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2.针对“任职发文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与组织部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的联系沟通,确保及时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细节要求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任免以党组名义发文的相关规定。 3.针对“归档资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人事干部对《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行深入学习,熟练掌握并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归档资料要求及时规范归档。 (四)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因私出国(境)审批和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规定》,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二是制定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登记记录表,对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 2.针对“实际出行时间超过申请时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新制定出台的《因私出国(境)审批和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规定》中明确对实际出行时间超过申请时间的人员视情予以相应的处理。二是对相关违规人员开展警示性约谈,并在6个月内停止受理其再次因私出国(境)申请。 3.针对“《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填写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填写模板,规范审批表填写。二是建立《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预审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手写审批制度,杜绝“用印章代替签字”现象。 下一步,区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对标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为导向,以当前数字化改革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规划,强化队伍建设,激发担当作为,提升履职能力,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电话0576-89188598;邮政信箱:区行政大楼1406室,邮编:318000;电子邮箱:hyqjwjjz5@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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