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62/2021-111271 文件编号: 屿委63号
发布机构: 屿头乡 成文日期: 2021-1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屿头乡深化消防安全“遏事故”整治攻坚行动暨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12-28 09:54   来源: 屿头乡 字体:[ ]

为贯彻落实8月10日省政府“遏重大”攻坚战专题会议、市政府10月28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会议和11月9日全区安全生产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会精神,深入推进屿头乡消防安全领域遏制火灾事故整治攻坚行动,确保屿头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21年11月起至2022年4月,在屿头乡范围组织开展深化消防安全“遏事故”整治攻坚行动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快补齐消防工作短板,确保屿头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聚焦“不死人、少火灾、少损失、控火警”总目标,通过深化消防安全“遏事故”整治攻坚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屿头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力争实现2021年屿头乡火灾数不超过2020年,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不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为实现2022年火灾形势稳定“开好局、起好步”。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开展重点领域攻坚行动。各村、相关部门要在全面分析当前火灾形势的基础上,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做好整治攻坚行动。深化重点领域消防治理,严防“九小”场所“硬隔离”措施反弹,严格落实禁止住人和违规住人“两条禁令”,积极创建消防安全示范乡,探索长效管理措施;紧盯10人以上群租房及长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12月底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率100%。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文物)、统战(民宗)等部门要深入推动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公安机关要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强化基层火灾防控。

(二)逐步减少火警增量,深化消防安全领域攻坚整治。将消防安全“遏事故”整治攻坚和“三年行动”铁拳攻坚战两大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保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任务。要强化居民住宅、交通工具两个领域专项治理,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逐步消除隐患,通过治理客运枢纽、营运机构,纠正驾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维修改装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对重点群体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提高独居老人、“老弱病幼”对象的消防意识,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加快高层建筑综合整治,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组织开展楼道集中清理整治,全面清理建筑外部消防车通道和内部安全疏散通道,确保畅通。

(三)严控亡人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要开展用火不慎、违规用电、违章操作三种行为专项治理,重点开展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大提升活动,传授用火、用油、用气安全常识,整改违规烧荒、乱扔烟头、不文明祭祖、违规电焊等行为。加强生产企业消防专项整治,遏制生产企业火灾多发态势,12月底前,所有挂牌的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全部销案摘牌。继续提升人员密集场所综合治理,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化管理制度,持续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形成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四)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夯实各地消防基础。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非法电器产品整治,加强智能充电桩规范运行。升级“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大力推广应用灭弧室智慧用电和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技术等,积极争取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范围。改善基层消防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辖区规划并同步实施,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没有完成制定出台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部分镇要尽快推进,同时加强市政消火栓增配和保养,加快消防装备转型升级,提高整体战斗力;要进一步建强乡镇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力量,确保“灭早灭小”。

(五)持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做好节点消防安保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消防教育日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要充分发挥“中国消防宣传公益使者”——钟南山教授、“浙江消防形象大使”建党百年大会领诵人——冯琳的作用,要重点组织对留守儿童、独居老人、智障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重点检查各类火灾隐患,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要广泛深入城乡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开展演练培训,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明年4月底前,屿头乡和行业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统一夜查大行动,以老旧小区、高层老旧住宅和沿街店铺、群租房、长租公寓为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六)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事中事后追责问责。屿头乡要持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逐步解决消防历史遗患,消安委办要突出推进消防整改进度滞后领域的考核导向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健全完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社会单位管理水平。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履职不到位、进展缓慢的或火灾隐患集中的区域,将视情采取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促予以改进。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坚决实施延伸调查、刚性问责。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发动自查自改。11月底前,屿头乡要召开一次班子会议,专题开展全领域、全行业、全风险源和风险点的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分析,摸清掌握本辖区消防安全现状和火灾特点,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2021年11月,屿头乡要发布通告,引导群众对沿街店铺经营性合用场所、民房进行自查自改,重点查改违规住人、电线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燃气;督促群租房(长租公寓)、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场所)主动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2021年12月15日前,各单位(场所)自查自改情况报区消安委办和消防救援机构,接受社会监督。

(二)分层分级组织检查。屿头乡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方式,根据辖区特点,分级统筹组织安排消防领域检查工作,合理确定现场检查对象、内容。2021年12月15日前,确定一批自查自改标杆示范单位,予以推广引领。2021年12月底前仍未完成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查处。

(三)密集开展暗访曝光。区消安委办定期统筹组织暗访组,根据不同阶段重点确定抽查内容。发现问题隐患,第一时间交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督促立即整改。暗访安排媒体记者参与,对突出问题曝光警示。屿头乡对有影响火灾以及典型执法案例,通过多种渠道曝光警示。对自查自改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力、攻坚行动应付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曝光力度,倒逼责任落实。每月屿头乡开展隐患曝光行动不少于1次。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通过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等措施倒逼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屿头乡、公安派出所要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消防救援部门要依法规范消防中介服务机构,注重隐患源头打击,对一些“三合一”、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严重瘫痪、安全出口严重封堵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向社会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屿头乡分管领导要不折不扣落实包干负责制,带头督办落实本辖区、本领域消防安全工作,亲力亲为带头干,统筹组织研究一次攻坚行动,真正承担起牵头协调、统筹督查的责任,一级抓一级,有效推动相关部门落实解决重点举措落地打滑问题。屿头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和统筹协调。

(二)落实闭环管控。强化“闭环+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隐患“市级60日、区级30日”整改做法,实施问题“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管理,确保事事有人管、环环有落实。整治攻坚行动期间,区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问题突出、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最终形成“单位自查、属地检查、区级督察、挂牌整改、曝光警示”的检查闭环。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