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岩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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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件 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黄发改规划〔2021〕129号
关于印发《黄岩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黄岩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是区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中的重点专项规划,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
黄岩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落实上级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擦亮“千年永宁、中华橘源、模具之都”三张金名片重要目标与任务的先决条件,也是黄岩在新的历史时期迎接新挑战、承接新使命、谋划新思路、确立新定位、实现新发展、达成新突破的行动纲领。同时,“十四五”规划是应急管理领域机构改革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对打造应急管理事业、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黄岩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本规划是我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专项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黄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台州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黄岩区应急管理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和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安全生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自然灾害防治“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坚持边改革、边履职、边建设,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自2015年以来,黄岩区各类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全区安全生产状况全面好转(见专栏1),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开局良好。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本建成。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全区建立运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 二是安全生产基层网络基本建成。全区实现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2018年一次性投入3000万元建立14个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另建有263支村(居)志愿消防队、205个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专职消防救援力量乡镇街道全覆盖,每年拨付1000余万元保障专职消防队的运行。探索建立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门网格,4000多家企业参与社会化服务,建立社会化服务诚信等级评定机制和备案制度。 三是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具有一定基础。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落实规上企业和“三场所三企业”风险辨识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推进企业“机器换人”,推广“智慧用电”等,全区累计使用“智慧用电”10000多套。 四是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基本成熟。修订完善并规范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乡镇(街道)等基层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全部实施执法委托。全面推行双随机执法和“互联网+执法”,推广运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 五是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结合黄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区持续在危化品、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整治,确保了每年的国庆、春节以及护航G2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稳定。 六是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区应急管理局和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成立,各指挥部成员及时调整,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实施了消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消安委办主任。坚持边改革,边应急,在不断实战中积累应急管理实践经验。成功抵御了2019年9号台风“利奇马”、21号台风“米娜”和2020年4号台风“黑格比”,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取得防御台风及超强台风攻坚战重大胜利;全方位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和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开创山、人管理皆入网格的新局面,期间未发生森林火灾。 七是安全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汛防台日”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五进”活动常态化开展。“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和安管员的培训考核,共计2.5万人次,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事故总量偏大,“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50起,死亡93人,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年均0.038,与国内外先进水平也有较大差距。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多发;经济下行造成企业安全保障条件欠缺,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追求效益最大化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得不够,基础工作不扎实、管理不到位。三是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救灾救助综合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还需加强。四是应急管理能力仍然相对落后,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不高,迫切需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与经济强区应急指挥能力相适应的现代应急指挥体系。五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城市建设、油气输送管道、危旧房屋、玻璃幕墙、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城市安全管理难度增大。 (三)面临的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尤其是2020年10月23日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了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障。二是黄岩恰逢争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奋进“永宁江时代”的重大历史机遇,统筹好安全发展,协调好应急管理方方面面的工作,按照“高、统、快、防、实”的工作标准和“三个严防”和“四不发生”的工作要求,建设更高水平的灾害防御体系,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上走在前列;争取三年内率先实现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三是随着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自然灾害预警能力提升,“科技强安”战略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五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安全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六是区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以来,我们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举措奋力破解难题,努力逐步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应急体系为出发点,以提升应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数字化建设为牵引,努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快形成黄岩应急管理新格局,提高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奋力推进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共治共享。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注重采取引导鼓励措施和市场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深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形成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共治格局。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四个宁可”的要求,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风险防控、精准施策。强化以防为主、准备为先的理念,推进由应急处置为重点向全过程风险管理为核心转变,打造现代化、智能化、精准化的风险防控体系,做到精准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综合减灾、关口前移。坚持以防为主、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全面提升综合防灾能力。强化统筹协调,整合各部门信息、科技、人员、物资等资源,科学认识致灾规律,运用多种手段,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 ——坚持底线思维,安全发展。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高效运行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区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减少,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2.主要目标 ——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到2025年,黄岩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兴安”效果明显,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市民安全素质显著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全面下降,“十四五”期间亿元GDP死亡率(按照五年死亡总人数和五年GDP总值计算)比“十三五”期间下降30%,“十四五”期末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 ——着力提升防范防治能力。到2022年,全面完成风险普查与隐患排查,绘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五色图”及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四色图”;完善风险隐患管理制度,健全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感知网,加强地质灾害点及重大危险源管控,加快瞭望监测系统建设,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预报精准度。 ——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到2025年,全面形成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信息化发展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打造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相匹配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持续增强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到2025年,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预警、救助体系。到2022年乡镇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达100%,到2025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达90%以上。 3.指标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1.完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 加强应急救援响应指挥。建立事故灾害信息搜集报告制度,理顺信息报告体制机制,提升第一时间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能力。完善事故灾害分级响应制度,统筹协调应急力量应急处置。推行现场应急指挥官制度,强化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统一实施,实现科学救援、安全救援、高效救援。完善事故灾害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舆论正确引导,确保公众知情权。 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调整完善各级安全生产、消防、减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专项综合指挥协调工作,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完善部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涉灾部门和军地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健全工作规程,形成工作合力。 2.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制 健全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工作体制。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急救援统筹协调作用,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健全完善分类管理、分工负责工作体制。各级专项综合指挥协调机构按职责分工抓好事故灾害防范部署、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专业化指挥、工作指导、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工作体制。明确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应对事故和灾害的事权划分。落实灾区统一指挥事故救援、防灾减灾、灾害救助等应急处置责任。落实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 3.加强应急管理统筹机制建设 完善信息统筹机制。完善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制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公众知情权。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规范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新闻发布工作流程,完善社会舆情应对机制,提高社会舆情引导能力。 健全研判会商机制。全面构建行业部门、专家团队、地方政府等多方参与的研判会商平台,完善工作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研判,落实汛期、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密会商制度。发挥各行业部门专业技术优势开展灾害事故发生规律、分布特点及衍生关系研究,及时预测趋势、研判风险。建立综合风险会商制度,重点部门参与率、较大影响灾害事故会商率100%。 规范复盘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灾害事故复盘评估流程规范,针对灾害事故等级分级分类开展调查评估,形成区级政府、职能部门、议事协调机构、权威专家共同参与的复盘评估体系。强化复盘评估结果运用,查找灾害事故防范短板,吸取教训,推进从政策、制度、标准、技术等深层次整改提升,切实增强灾害事故科学防控能力。 (二)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1.加强安全风险的源头管控 强化规划管控和安全准入管理。合理推进工业园区、小微创业园区和医化园区建设,做好工业园区空间规划,加快推进江口医化园区“五个一体化”建设,推动工业园区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的编制,科学设置高危行业生产区域、储存场所、经营市场和运输干道,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推动建立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和“禁限控”目录,严格产业园区空间和安全准入管理,从严审批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加强危险工艺安全风险评估和重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 2.提高风险辨识评估水平 推进风险普查与隐患排查。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构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分区分类分级管理新体系,建立“一图一网、一单一码,科学防控、整体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机制。到2022年完成重点区域灾害综合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绘制。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规范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全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常普常新机制,动态识别更新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强化综合风险调查评估。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健全灾害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典型事故提级调查、跨区域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强化灾害事故调查第三方技术分析,推进评估支撑机构建设。 3.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提高灾害风险预报精准度。加强监测站点与地质灾害、水文预报关联度研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大数据分析,细化预报颗粒度、提升预报精准度。到2022年,台风暴雨预报开展1小时、3小时雨量滚动预报和跟踪服务;突发灾害性天气有效预警时间2020年基数30分钟左右,2025年目标60分钟左右。 提升灾害事故分析研判、预警能力。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和时效性。健全应急广播体系,实现预警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到2025年,市县乡三级涉灾部门预警信息共享率达到100%,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100%。 4.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评估,结合风险点、场所、企业、区域等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动态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四色图”。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上的缺陷,全面辨识排查重大风险,绘制重大风险链鱼骨图并动态迭代。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加快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提升工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加快形成工业互联网与安全生产协同推进发展格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推进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立足于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实施,紧盯危险化学品和矿山、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消防、道路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城市运行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整治工作,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动我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至2022年底完成621项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
5.推进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加强自然灾害点治理。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安全整治,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及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工作,提高水利工程防洪标准;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推进森林防灭火水源地建设和重点林区引水上山,有条件的重点林区逐步构建林火阻隔网络。 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实施灾害风险清单式管理,全面推进地质、气象、水旱、地震、森林火灾等领域灾害风险管控机制建设,落实风险隐患动态销号和闭环管理。深化城市内涝整治、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和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加大城乡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力度,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抗灾能力。落实各涉灾部门风险管理责任和属地主体责任,推进自然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提高基层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强化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积极研究受灾地区贷款贴息、财政转移支付等扶持政策,及时给予受灾地区物资、人力、技术支持。 加强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6.加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 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实施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增强重点区域地震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能力。实施地震监测站网升级换代项目,推进地震监测站网设备管理、运行监控、维修维护、运行质量评价等业务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地震监测台网的现代化水平。 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全面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加强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实施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强化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制定公共服务清单,实施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项目,推出一批服务精品。面向社会公众,强化地震速报、防灾知识科普等公众服务;面向桥梁、高铁、核电等重大建设工程,强化监测预警、地震安全性评价与健康诊断等专业服务。 (三)完善统一权威的法规体系 1.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健全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加快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标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标准制定和实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应放全放;有序推进应急管理领域“证照分离”、告知承诺改革扩面升级,确保行政许可办事跑动次数、办事时限等指标在全市保持前列。 2.优化应急预案体系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构建覆盖全区域、全层级、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各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加强应急预案可行性评估,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和数字化应用,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可操作性。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过程管理,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注重应急演练分析研判、总结评估,发挥演练成果对应急预案的调整修订、改善提升作用。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组织干部队伍系统学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评估和管理制度,完善演练评估方法和标准;积极开展基于巨灾情境构建的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多灾种、多部门、跨区域综合应急演练。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常态化、实战化转变,分领域分层级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台风等应急演练,以练促训、以练强战,新修订的预案演练率达100%,其他预案演练率达50%以上。 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建设。加大应急预案数字化建设力度,录入电子预案数据库,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文本电子化、流程可视化、决策指挥智慧化。到2023年实现应急预案电子化全覆盖。 3.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大综合、一体化”的要求,积极构建“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合理划分应急管理执法管辖权限,编制统一执法目录,依法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明确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措施的有力手段,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备危化品、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配套制度措施,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建立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权委托机制。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配足乡镇街道执法力量。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推动综合执法向远程执法、移动执法和非现场执法转变,提高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将综合执法检查和办案系统纳入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统一推广使用“行政检查+处罚办案系统”,实现所有检查事项“掌上执法”率100%。依托“浙政钉”打通用户体系和业务应用,实时汇聚全区行政执法检查和办案数据,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实施联合惩戒。 强化监管执法保障。加强力量装备配备,落实基层应急管理执法力量配置,优化基层执法机构人员配置,加强执法装备和车辆配置,实现基层执法装备和应急器材规范配备率达到100%。落实财政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提升执法能力,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执法队伍中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80%。 4.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制度 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手册,规范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事故整改情况“回头看”,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制度、事故举一反三制度,及时公布典型事故案例,指导推动事故防控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公开道歉制度和警示学习制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措施。对调查报告提出的追责、问责、追刑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推动落实闭环。 (四)建设高效有序的应急救援体系 1.健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加强消防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建设,建立实战牵引的执勤训练模式,探索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快消防救援队伍由单纯的防火救火向实施综合应急救援转变。加强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建设,新增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建设一批专职消防站,配齐配强救援装备。 加强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整合优化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职能,扩展增强对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专业应急救援综合抢险救灾能力。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加强社会化应急力量建设。鼓励、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政策。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鼓励支持各地结合灾害风险特点,探索灾害风险防范有效保障模式。开展各类应急队伍联合培训和演练,强化社会力量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 2.完善应急救援协同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完善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灾害事故处置应对协同机制,清晰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抢险救援等方面的职责,有效衔接“防”和“救”的责任链条。 强化区域协同。全面树立灾害事故区域联防协作理念,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打造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优化城区与各乡镇(街道)之间的协作、城区与西部山区应急管理工作优势互补、差异化协调发展。 强化军地协同。统筹管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构建统一指挥、联动协同的救援机制。完善军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建立地方党委和政府请求军队参与救援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健全军地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军地联合保障机制和重要情况通报会商制度,完善军地应急力量指挥组织体系,定期组织军地联合演练,提升军地应急救援协助水平。 3.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通信网络建设,提高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水平。强化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增加储备物资数量种类,优化储备方式,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置力度。强化应急救援交通运输,特别是水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救援力量及时、快速到达。健全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高灾区卫生应急处置和预防控制能力,保障灾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健全示范引领的科技支撑体系 1.强化应急管理科技保障 加强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的深度融合,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跨越式发展。优化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强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气象、水文、水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加强灾害早期预警工作,提高灾害预警能力水平。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扩大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 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设以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形成贯通全区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网络。加强资源整合,绘成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一张图”。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设标准和服务保障机制,发挥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作用。构建应急指挥中心与事故现场全数据传输链路,提升远程协同会商决策能力。 推进资源调度可视化系统建设。建立应急视频汇聚平台,全面接入公安、自然资源、交通、旅游、住建、水利等相关视频监控资源。推动利用铁塔、路灯灯杆等公共设施安装高空监控,实现对未覆盖的化工园区、重要场所、自然灾害易发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结合无人机、单兵、布控球等移动监控手段,确保第一时间实现突发事件现场可视化。 2.加强智慧管控能力建设 推进自然灾害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强各部门数字化相关业务和数字化系统的综合集成,深化自然灾害“安全码”应用,拓展灾害风险“码上知”、人员“码上转”、救援“码上通”、灾情“码上报”等应用场景。深化模型应用,研究建立台风洪涝灾害影响下的城市风险评估、功能损失预测、灾后恢复算法模型,提升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探索推进大数据分析技术在气象短临预警、综合风险研判、受灾情况评估、突发事件人员伤亡情况分析等场景的运用。 推进安全生产数字化平台建设。整合安全生产相关数据,迭代全区安全生产数字化平台,推动实施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推进高危行业产业集群智能化改造。大力推行特种作业、“两客一危”驾驶员等重点人员“浙江安全码”应用,强化对风险活动的动态监管。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数据库,动态汇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以及日常检查、执法、隐患治理等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模型,定期发布安全生产管控力指数,精准评价安全生产工作态势和成效。 (六)打造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 1.加强应急文化建设 完善应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将应急与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全民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有计划地拓展教育培训主体,探索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培训方式和手段,持续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积极构建规范有序的安全培训市场。 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比武”活动,举办应急管理大讲堂,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应急管理进教材、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充分利用区应急管理门户网站、公众号、培训基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构建宣传教育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安委会统一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宣传教育格局,充分整合宣传阵地和资源,拓展宣传教育渠道,提高全民应急知识普及率,提升全民应急安全素养。 建设应急安全培训基地。依托科技馆、应急体验馆、避难安置场所等,建设一批公共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培养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报警求助、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2.完善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 发挥灾害保险风险分担作用。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涉灾商业型险种,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投保,不断扩大涉灾保险覆盖面。提升市场机制下灾前预防、灾中减损、灾后补偿的保险服务水平,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完善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责任险统筹推进力度,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保险服务机制。到2021年实现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率100%,鼓励引导机械制造、纺织轻工等行业企业参与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实现巨灾保险每年投保。 完善应急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领域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依法依规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信用评价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行规、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 3.健全社会化服务推进机制 健全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机制。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规范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引入市场化竞争性选择机制,推动专业化的应急管理技术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的应急技术和管理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应急管理社会化服务制度,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技术支撑。出台应急管理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进一步规范社会化服务。 (七)建立科学完备的基础保障体系 1.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基层工作 健全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健全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根据经济发展、企业分布、产业结构、人口密度、自然条件等要素,探索推动基层应急救援服务站所建设,建立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合理配置人员和应急装备。完善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培训,开展灾害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达、灾情统计上报、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协调救灾救援、灾民救助,推进基础信息共享。 强化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四平台,健全普通网格管理机制和专属网格管理机制,强化工业功能区网格专业化建设,选强配齐安全生产网格员队伍;将防汛防台、自然灾害风险排查纳入网格管理日常重要职责。切实发挥网格员作用,提升应急管理网格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规范网格员信息终端使用,完善考核办法和考评实施细则,提升工作效能。 加强基层应急能力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街道、园区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灾害灾情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2.加强基层专业能力建设 开展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推行应急管理工作导师制度,强化干部队伍传帮带作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干部轮训制度,实施三年干部轮训行动,确保全区应急管理干部综合应急业务培训、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复训、专业领域业务培训参与率100%。 3.推进激励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待遇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等保障政策,积极执行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政策,保障应急管理人员待遇。 提升职业荣誉感。落实及时奖励制度,对重大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记功奖励。注重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突发事件处置表现突出的应急管理干部树立典范,注重在应急管理干部、社会应急救援队员中推荐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社会荣誉。 4.强化考核评价体系建设 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对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强化考核巡查结果运用,将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结果纳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的重要参考。 创新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动态评价指数,持续完善应急管理考核清单,强化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过程性成效的量化监督。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容错免责情形以及不适用容错免责的负面清单,推动建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机制。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 围绕全方位、立体化应急救援保障需求,建立区级应急指挥平台的软硬件设施,全面整合功能,合理布局区域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应急指挥能力。
(二)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工程 全面实施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底数,建立健全事故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为全区事故灾害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森林消防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森林消防装备,使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显著提高。
(四)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全面推进区级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地方区域储备库建设、交通运输和防汛防旱等专业物资储备库建设、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
(五)预警监测信息化建设工程 全面梳理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审批监管、事故处理、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日常监管数字化,为计分管理、诚信机制等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建设深化防汛防台、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数字化管理系统,提升自然灾害应对能力。
(六)全民安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 围绕提升企业安全软实力的目标,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团队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推进防灾减灾体验馆、区级消防安全教育馆、消防安全重点乡镇街道示范宣传体验室、消防安全农村示范宣传体验点等教育培训载体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打造一批高品质的应急宣教体验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尽快落地见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 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体系,健全经费投入分类保障、分级负责长效管理。建立与黄岩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管理资金动态增长机制,足额安排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所需基本建设、装备配置、信息化建设等经费。建立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动员社会多元投入,强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三)加强监督考核 强化规划硬约束,对规划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各地、各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督促,强化检查,确保规划相关任务高质量完成。依据规划管理办法落实规划实施评估要求,2023年组织完成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5年完成规划实施成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党委政府绩效的重要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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