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4/2021-11047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1年黄岩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提升工作实施计划
发布日期: 2021-12-14 15:28   来源: 区教育局 字体:[ ]

2021年黄岩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提升工作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21〕1号)和《2021年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提升工作实施计划》(台教办〔2021〕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黄岩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实现协调”为目标,不断完善随迁子女就学保障体系,统筹推进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稳步发展,努力让随迁子女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为我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加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新建、改扩建力度,新增学位600个,逐步满足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需求。

(二)督促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快随迁子女学校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进度,至2021年底,全区随迁子女学校标准化率达到60%以上。

(三)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制度,扩大公办学校统筹招收随迁子女力度, 2021年,在确保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全部在公办学校入学基础上,将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率提高到70%以上。

(四)强化对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提升随迁子女学校教育质量,至2021年底,城区优质公办学校与随迁子女学校全覆盖组成教育共同体,城区优质公办学校教师、干部到共同体内随迁子女学校支教支管率达到80%以上。

(五)加强随迁子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培训、教科研、教师资格注册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的同等待遇,至2021年底,实现随迁子女学校教师持证上岗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随迁子女学校“党建引领”工程

切实加强党对随迁子女学校的领导,通过独立组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组建、民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组建等方式,加大随迁子女学校党组织建设力度,确保随迁子女学校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加强对随迁子女学校党建工作指导,根据实际需要向随迁子女学校派出党建指导员,指导随迁子女学校开展党建活动。

(责任科室:★组织科、职成教科)

督促随迁子女学校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学四史、明志向、担使命”和“垦荒精神立心”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弘扬“艰苦奋斗、奋发图强、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台州城市精神,增强随迁子女对台州、对黄岩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责任科室:★办公室、★普教科、组织科、职成教科)

(二)实施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对标改造”工程

在全面进行办学基本条件排摸的基础上,按2021年60%、2022年75%、2023年90%、2024年95%、2025年100%的标准化创建比例要求,确定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浙江省标准化学校创建计划。督促民办随迁子女学校“一校一策”制定《浙江省标准化学校创建方案》,并加大投入,对照标准实施标准化改造,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责任科室:★计财科、★职成教科、人事科、电教仪器站、基建服务中心等)

对于创成省标准化学校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按《黄岩区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黄政办发〔2017〕152号)的规定予以奖补。对于凭现有办学条件无法在2025年前创建成为浙江省标准化学校的,或校舍无法通过安全检测的,逐步引导其关停。

(责任科室:★职成教科、★基建服务中心、普教科、计财科、安管科)

(三)实施民办随迁子女学校“精致校园”工程

1.督促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办小”。对照《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本要求》关于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等标准,合理核定并固化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办学规模。

(责任科室:★基建服务中心、职成教科、计财科)

严格按核定的办学规模下达民办随迁子女学校的招生计划。对于小学部招生后已超过其核定办学规模的九年一贯制民办随迁子女学校,不再下达初中招生计划。

(责任科室:★职成教科、普教科)

加强对民办随迁子女学校的招生管理,督促民办随迁子女学校严格执行“公民同招”制度,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区域内、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招生。

(责任科室:★职成教科、普教科)

2.指导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办精”。指导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创建以“文化温馨、特色鲜明,活动丰富、社团活跃,轻负高质、书香满园”为特征的“幸福校园”。指导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争创“智能化阳光厨房”“智安学校”。到2021年年度,“智能阳光厨房”“智安学校”创建率达到50%以上,并在2022年100%创建成为“智能阳光厨房”“智安学校”。

(责任科室:★安管科、★职成教科、普教科)

督促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加大投入,配置好计算机教室、图书阅览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仪器设备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健康辅导室等专用教室,按《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本要求》配备好计算机、图书、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多媒体设备等设施设备。同时,根据教育信息化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大力加强学科教室配置和拓展性课程教学场地建设。

(责任科室:★电教仪器站、职成教科、普教科)

(四)开展公办学校“增容扩招”行动

1.推进公办学校增容。结合“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充分考虑产业集聚、流动人口变化等因素,对全区的校网布局进一步进行优化调整,逐步增加重点乡镇街道的公办学校容量,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2021年,通过新建、改扩建等途径增加公办学校学位,详见《黄岩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及扩容计划(2021-2025年)》(附件)

(责任科室:★基建服务中心、计财科)

2.推动公办学校扩招。充分挖掘公办小学、初中的潜力,尽量扩大起始年级的招生计划;完善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制度和镇东小学、永宁小学招生办法,加大乡镇街道内、区内统筹招生力度,做到“能招则招,应招尽招”,最大限度招收随迁子女入学。改善农村公办初中的住宿、交通条件,便利随迁子女入学。

(责任科室:★普教科、★基建服务中心、★安管科、职成教科、计财科)

(五)开展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教师“增量提能”行动

对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教师实行统一管理,摸清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师生比和教师持证率、学历、职称等师资基本状况。严格监管,要求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把好专任教师聘用关,执行专任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至2021年底,实现随迁子女学校教师持证上岗率100%。

(责任科室:★人事科、职成教科)

落实随迁子女学校教师待遇,确保随迁子女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教师资格注册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的同等待遇。督促随迁子女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和社保待遇。加大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校长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力度,适当提取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经费,到2023年,提取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的比例达到10%,加强培训经费监管,确保其全额用于教师培训。

(责任科室:★人事科、职成教科、计财科、会计核算中心)

选派核心校优秀教师、干部到共同体内随迁子女学校支教支管,至2021年底,支教支管率达到80%以上。到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支教支管经历视同农村学校支教经历。

(责任科室:★人事科、普教科、职成教科)

(六)开展公民办学校“携手共进”行动

加强教育共同体建设,推动区域内优质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与随迁子女学校建组成教育共同体,按照《黄岩区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对随迁子女学校的帮扶,帮助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责任科室:★普教科、职成教科、人事科、教研室)

加强对随迁子女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督促其按《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2015年修订》规范开设课程,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将随迁子女学校纳入教育协作体,畅通教研、科研渠道,使公民办学校教师能一体参加各级教研、教科活动和教学业务竞赛,强化对民办随迁子女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测分析、跟踪调研。指导随迁子女学校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水平。

(责任科室:★职成教科、★教研室、普教科、人事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局里建立随迁子女教育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随迁子女教育提升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各有关科室要根据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寻求破解问题的新方法、新路径,合力提升我区随迁子女教育水平。

(三)强化经费保障。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教育经费保障和奖补机制,统筹调整教育经费的支出结构,大幅增加对随迁子女学校的投入,督促民办随迁子女学校举办者加大投入,保障随迁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经费和教师福利待遇。

(四)强化督查指导。综合运用年检、专项督查、质量监测等方式,加强对随迁子女学校党建、教育教学、安全等工作,以及与公办学校开展共同体建设情况的督查、指导,形成对随迁子女教育的高效化、长效化管理服务机制。

黄岩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扩容计划(2021年-2025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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