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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8/2021-110204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高桥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1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关于“高桥璀星佳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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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文件规定,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高桥璀星佳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桥璀星佳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位于台州市黄岩区高桥街道办事处八份自然村附近,北西至兴学路附近的农业地,北东至爱迪路,南东至十沙线附近居民区,南西至镇中路,中心坐标东经121°14′00.81″,北纬28°35′20.52″。 3.基本情况:高桥璀星佳苑地块历史至今为大部分为农用地,仅东南侧存在高力塑料厂和纸箱加工作坊。根据现场调查收集的台州市黄岩分区HGQ051 (明珠)规划管理次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将作为居住用地开发使用,按照建设用地分类,居住用地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方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本次调查布设12个土壤调查监测点、5个地下水调查监测点。根据地块原有污染物调查及特征污染识别结论,确定本地块土壤监测因子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发布稿)》(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中45项和特征污染物滴滴涕、六六六、总铬、锌、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地下水监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中的常规指标(除微生物和放射性指标)、土壤45项(除地下水常规指标已包含的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因子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三、调查结论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通过地块信息收集、地块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采集、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高桥璀星佳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专家审查。 初步调查总体结论:根据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调查监测数据分析,高桥璀星佳苑地块历史生产活动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地块内土壤监测因子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13) “附录A部分关注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 中的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或《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居住用地土壤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除铝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检测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要求或《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质量筛选值(RSLs)》自来水筛选值(TR=1E-06,HQ=1.0)。筛选结果满足一类用地要求,无须进行下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相关要求,可供居住用地开发使用。 按照相关规定,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对《高桥璀星佳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高桥街道高丰东路1号 联系电话:13566405659 杨招贤 邮箱:164003532@qq.com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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