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86/2021-10838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1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黄岩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黄岩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04 14:46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2021年黄岩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食药安委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2021黄岩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1年黄岩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为牵引,以高质量谱写“永宁江时代”发展新篇章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构建农田到餐桌、实验室到医院的食品药品全过程精密智控体系和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力促“全受控、全链条、全时空”监管执法走深走实,力争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走在全前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化联防联控,严把疫情防控每道防线

(一)深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健全“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夯实进口冷链食品全要素全方位立体防控。迭代升级“浙冷链”系统,严格落实“浙冷链”赋码扫码,赋码率和扫码率保持在98%以上。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督查检查,严格重点场所“四个一律”“三个到位”管控要求。落实冷链运输车辆常态化管控。推进精密智控指数物品风险防控指数持续保持全前列。

(二)严格疫情防控药械产品质量监管。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实现涉苗单位检查覆盖率100%。加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突出医疗器械应急注册证“过期未续”企业监督检查。加大对疫情防控药械产品出口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妥善防范各类风险。

(三)强化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加大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力度,重点检查防控举措、购药实名登记制度或常态化监测制度、深化疫情哨点监测警戒系统建设,完善多部门风险协同处置机制。主动帮扶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指导企业以需求为导向精准组织生产、有计划调配使用。严格控制疫情防控药械产品物价上涨,维护市场秩序。

二、聚焦数字赋能构建全程可溯监管链条

(四)落实食品安全精密智控闭环管理。实施食品安全全链条改革,统筹推广“浙食链”应用台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完成“浙食链”推广应用,新增全程可追溯的食品生产主体23家以上。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系统的应用推广和使用,落实“阳光工厂”“特殊食品风险智控”“校园食品安全智治”“网络餐饮以网管网”“风险评估预警”“问题智治”等场景的应用,升食安智治水平。

(五)构建药品流通三位一体新型治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药e通-药品流通便民共治平台,延伸便民服务触角,提升药械监管效能,探索药械管理社会共治,融合购药“导航”、药师咨询、私人“药箱”、社会监督等功能,打通服务壁垒,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社会共治,形成“药学服务、质量监管、社会共治”三位一体的管理新模式。

(六)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一证一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二维码)为标志,全面推进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以上主体合格证全覆盖,落实生产主体生产记录制度。动态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主体数据库,加强信息数据应用,形成一批追溯标杆企业。

三、完善闭环管理,提升食药风险治理水平

(七)强化抽检和风险监测。进一步优化抽检分离操作和衔接流程,深入开展全国食品抽检不合格数据实时监测工作。市场监管环节食品监督抽检量达到3.5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量达到1批次/千人,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区级林产品质量监测15批次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任务,完成药品省市级抽检70批次,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

(八)深入风险闭环管控推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处置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处置清单,实施风险分类分级处置。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风险会商机制,研判趋势性、系统性问题,对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责任到人。

(九)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强化应急管理,规范食品安全事件(事故)信息报送程序,健全联动机制,组建食品安全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推进与市级联动机制的完善

四、紧盯执法监督,保持全程管控高压态势

(十)严格农产品源头把控。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全力推广物理生物防控技术,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行动。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十)严格药品源头把控。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压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风险导向,落实药品“质量码”“四查”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突出医疗器械上市前监管,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推进化妆品安全责任“一条链”改革,抓好化妆品许可备案管理。

(十二)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关键控制点(CCP)管理,建设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8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100%接入风险智控场景。完善食品销售风险分级体系标准,打造成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样板。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家宴转型提升、“阳光餐饮街区”提升、餐饮服务水平提升四大行动。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上线下同步监管,鼓励入网餐饮单位使用“外卖封签”。加强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加强食品摊贩综合治理,规范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加强进口食品后续监管、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监管,严格执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

(十三)严格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宣贯。对疫苗、血液制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无菌制剂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净化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环境,完成互联网医疗器械销售整体智治平台建设。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

(十四)开展食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行业的非法生产经营、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药品“打假治劣提级行动”,组织开展含兴奋剂药品和蛋白同化制剂、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网络销售“两品一械”、医疗(医美)机构特殊药品使用、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一打三整治”等专项行动。

(十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扎实开展“昆仑2021”“剑锋”等专项行动,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非法经营、走私疫苗以及涉及疫情防控的药械产品等违法犯罪。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

(十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构建食品药品案件移送侦办协同跟踪督办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等方面协同配合。优化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100%,符合“双处罚”条件的案件处罚率100%。

(十七)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贯彻落实《药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办法》,推动药械经营环节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监管信息化系统。

五、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食药高质量发展

(十八)营造便捷准入环境。实施食品“三小”行业“多证合一”,推进“电子许可证”和“电子健康证”应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电子证书持有率达100%。开展药械经营审批“一件事”,实现“一件事、一网办、一证通”。配合省、市推动药品检查“综合查一次”改革,探索省市县“联合查”、药械化“一次查”等机制。加快民生药事“一件事”服务改革,启动建设民生药事服务站4家,巩固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建设成果,推进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扩面,深入推进“三医联动”。

(十九)强化品牌建设引领。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发展“品字标”品牌及地理标志,推进农产品产业集群品牌建设。推进注射剂一致性评价,鼓励企业加快首仿药研发生产,支持发展生物技术药、化学创新药、现代中药原料药,推进制剂和高效原料药一体化发展。继续开展“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提升工作,重点抓好示范街区、示范商场、示范经营单位的创建提升工作。

(二十)推动地产食品质量提升。开展规上食品生产企业HACCP认证行动,持续提高HACCP体系认证覆盖率。启动小作坊“六化”建设,新增13家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实施“5S”标准现场管理。推进农村家宴中心规范化建设,新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2家,新建农村家宴“阳光厨房”15家并接入协同应用。组织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暨“一县一品一策”行动,完成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创建,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

(二十一)推动食品经营规范化提升开展数字农批项目建设,农批市场100%建立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持续组织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动。实施阳光餐饮街区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浙江省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指南落实。

(二十二)打造医药健康科创高地。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化及认证培训指导,提升医药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行常态化监管服务,深化医药产品质量风险管控。引导医药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加强保护力度,提升服务水平。推动部门通力协作,实现医药全产业链创新服务。帮扶原料药企业转型药品制剂生产,帮扶塑料模具企业转型医疗器械生产。推动医药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做强做大创新型企业,助力打造一流的医药健康科创高地。

六、夯实党政同责构筑食药安全责任体系

(二十)推动党政同责有效落实。深入落实我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清单》《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文件要求,推进党政同责各项任务落地健全药品安全协调机制,提升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上再抓落实、促完善。

(二十四)推动基层基础持续巩固。全面深化乡镇(街道)食安办星级创建,持续提升星级化水平和覆盖率开展基层食品安全协管人员能力培训基层协管人员食品安全考核优秀率达50%强化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

(二十五)推动监管效能有效提升。加快实现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加强食品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专业应急处置队伍。贯彻落实省药监局“双百尖兵”工程要求,纵深推进“951检查能手”培养工程,高质量完成省级“双百尖兵”检查员、检查组长、检查骨干的阶段性培养目标。

二十六)推动主体责任有效履行。食品和药械化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比对考核通过率达到95%以上。全区50%的学校食堂、等级幼儿园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以及80%的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开展相关场景应用。在全区学校食堂新建智能阳光厨房20家。做好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产品质量保证公开承诺等试点。

七、突出多元共治,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二十七巩固“双安双创”成果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模式。继续落实《黄岩区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跟踪评价关键环节持续发力,长效化巩固创建成果。主动探索高于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的创建标准,开展特色创建,力争为台州市纳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贡献黄岩力量。

(二十八)强化社会共治齐抓共管。完善“代表委员看食安”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指导食品、医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基地的建设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参与科普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月”“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及农兽药安全使用等宣传活动深化与媒体合作,支持新闻媒体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典型经验。完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二十九)推进责任保险提质扩面。推进黄岩区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批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全面投保。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事前风险评估+事中风险管控+事后风险保障”的风险治理体系,点亮黄岩社会治理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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